中文名 |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 标椎编号 | T/NHWY 1—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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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发布日期 | 2018年11月29日 |
实施日期 | 2019年01月01日 |
佛山市南海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佛山市功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佛山 市千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豪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臻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海逸物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国安物业经营服 务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鸿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人一物 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安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兴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保利(佛 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广东美的 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等2100433B
本标准适用于佛山市南海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其他非会员企业也可参照执 行
你要的是这个吧: 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单位:元/建筑平方米 服务 等级 &n...
包括对住宅小区居民和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 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等的管理。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管理和服务的对象首先就是住...
您好,由于全国各地的地域差异,物业服务难以做出全国统一的服务标准,根据建设部文件精神,各个省市地区都是按照各自的管理特点来制定地区级物业服务标准。中物协的这个物业服务标准只是当初一个指导标准,并没有任...
何国光、何筛红、刘穗生、林涛、招国潘、黄冠金、陈伟英、李恩、吴红、周 卫国
精品文档 . 目 录 第一章 整体管理方案策划 ............................................ 1 一、项目调研 ...................................... 1 二、管理目标——构建“文化社区” ....................... 1 (一)倡导“全员参与”的管理文化 ............................ 2 (二)推广“平等互动”的服务文化 ............................ 2 (三)营建“和睦亲善”的社区文化 ............................ 3 (四)塑造“亲和人文”的环境文化 ............................ 3 三、** 小区管理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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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原文
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珠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具有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小区物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而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其物业、绿化、卫生、道路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管理、维护、修缮、整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本办法所称城区,是指香洲区行政区域范围。
第三条 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部门。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香洲区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本市城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业主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鼓励物业管理公司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防止价格垄断和牟取暴利行为。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一)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参照《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标准》和政府指导价约定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香洲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组织招标投标确定。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由物业管理公司在政府指导价标准上下20%的幅度内提出,经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由于住宅小区规模小、物业管理经营成本高等特殊原因,无法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由香洲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组织招标投标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经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 本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如下:
(一)多层住宅(7层及以下)。
一级:每平方米0.55元;
二级:每平方米0.45元;
三级;每平方米0.40元;
四级:每平方米0.35元。
(二)高层住宅(8层及以上有电梯)
一级:每平方米1.20元:
二级:每平方米1.00元:
三级:每平方米0.90元;
四级:每平方米0.80元:
五级:每平方米0.70元。
不带电梯的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多层住宅的标准执行。
高层住宅中不使用电梯的底层住户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高层住宅标准的80%收取,不分摊公共电梯的电费。
第七条 住宅小区内的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标准的200%收取。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标准的300%收取。
住宅小区临街商铺的物业管理服务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商定,如业主需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按照上款标准约定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空置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标准的50%收取。
高尚住宅区、别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业主的要求和物业管理服务的内空、质量和深度,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不包含小区及楼宇内的公共水电费,公共水电费的分摊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住宅小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必须经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收取。并作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入。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九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物价的变动情况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标准作适当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质量、深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可在政府指导价标准基础上浮动。
获得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可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获得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称号的物业,可上浮不超过5%。
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达不到《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标准》的最低等级,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在政府指导价最低标准基础上适当降低。
第十一条 香洲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标准》对住宅小区物业进行定级。
第十二条 对物业管理公司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必须向香洲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申领《珠海市物业管理资质证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业务。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许可证制度。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向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公示牌》。
《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
第十四条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申报或调整收费的程序;
由物业管理公司向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珠海市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二)营业执照;
(三)小区楼宇总平面图:
(四)小区定级证明。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以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认可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公司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管理并己收取服务费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再重复征收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十七条 业主不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或政府指导价标准交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催缴、限期交费;逾期不交付的,按合同约定加收滞纳金,合同没有约定的,可按每日加收欠交金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经催收仍不交付的。可累积记账,在物业转让时,由房地产交易机构代为扣除;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期满,或者物业管理公司违反《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定的,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聘物业管理公司,重新聘用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纠纷,由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和香洲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调解。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公司违反本办法的,由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市城区范围以外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1年2月1日起执行。市政府过去颁发的有关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
《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标准》
一、多层住宅:
一级:
1、小区布局合理,设计档次高、质量好,整体环境优美舒适,绿地覆盖率达到30%以上,有较大规模的园林小景,绿化物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维护良好。道路平整顺畅,水、电、消防设施先进,保障及时、有效。
3、有住户活动会所、有充足良好的各种文化娱乐、体育等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和商业等生活服务设施,并能经常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4、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先进保安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区内治安秩序良好。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楼内大堂洁净无灰尘,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6.管理人员素质高,文明礼貌,服务周到。
二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25%以上,园林绿化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良好。道路平整顺畅,水、电、消防设施保障有效。
3、有较好的社区活动场所,并能开展文体活动。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保护小区安全。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并、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三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20%以上,园林绿化生长较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好。水、电、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3、有公共社区活动场所,基本适应公共活动。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小区安全。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保持清洁,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四级:
1、小区内绿化维护正常。
2.公共配套设施完整。符合设计要求,能有效为小区服务。
3、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小区安全。
4、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保持清洁,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二、高层住宅(商住楼)
一级:
1.小区(或大楼)布局合理,设计档次高、质量好,用料上乘,环境优美舒适。绿地覆盖率达到30%以上,有园林小景,绿化物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维护良好。道路平整顺畅,电梯、水、电、消防设施先进,保障有效。
3、有良好的住户活动会所和先进完善的各种文化娱乐、体育等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并能经常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商业等生活服务设施配套适用、方便。
4、全封闭式管理,配备先进保安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区内治安秩序良好。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楼内大堂洁净无灰尘,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6、管理人员素质高,文明礼貌,服务周到。
二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25%以上,园林绿化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良好。道路平整顺畅,水、电、消防设施保障有效。
3、有较好的社区活动场所,并能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区内秩序良好。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6.使用中、高档电梯。
7、有先进、完善的消防、供水、供电和防盗系统,维护使用良好。
三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20%以上,园林绿化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道路平整顺畅,电梯、水、电消防设施保障有效。
3.有较好的社区活动场所,并能开展文体活动。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保护小区安全。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6、使用中、高档电梯。
7.有较完善的消防、供水、供电和防盗系统,维护使用良好。
四级:
1、有电梯,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10%以上或有盆花,园林绿化生长较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好。电梯和供水、供电.消防设施齐全、运作正常,服务良好。
3.有公共社区活动场所,基本适应公共活动。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小区安全。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保持清洁,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五级:
1、小区内绿地管理较好。
2、有公共活动场。
3、公共配套设施完好,电梯、供水、供电、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小区安全。
5.公共场地环境保持清洁,下水道、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分级与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原则及评价内容等。
市政协近期组织开展了全市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情况调研工作,为了确保形成高质量的调研咨政协商成果,12月9日,全市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情况咨政协商会议召开。市政协主席陆军,市政协副主席赵学芝、李树岩、姚新闻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市不断配套完善物业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方式,加大物业纠纷排查和调处力度,推动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发展。目前,全市住宅小区达739个,面积约2772.99万平方米,有物业企业(取得资质97家,从业人员3170人)服务管理的小区232个、面积为2151.4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8%,全市基本形成了以物业公司为主体、社区为辅助、其他形势并存的管理格局。
会议听取了8名政协委员和各界代表的意见建议,并由市住建局、规划局、物价局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回答问题,以提出问题、解答问题,形成共识。
陆军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我市要规范企业管理,加强政府监督,多管齐下,在推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各相关部门要明晰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在加强协作上下功夫。通过宣传“花钱买服务”的市场化物业形式,加强典型宣传和司法宣传,在提高认知度上下功夫,共同推进我市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