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漳州市水利局 | 地 址 | 漳州市芗城区平等路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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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水利局 | 机构职能 | 11 |
现任局长 | 黄泽奇 [1] [5] |
(一)办公室(挂“计划财务科”牌子)
协助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包围、重大会议组织、宣传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行政后勤工作;负责人士、劳动工资、计划财务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职工教育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拟定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拟定全市水供求计划;组织制定全市主要江河的流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承办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编制全市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前期工作计划;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措施,对全市水利资金使用进行调节;负责全市水利固定资产的管理监督,负责水利系统的外经工作。
(二)水利建设管理科
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管理;指导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并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组织指导主要江河的治理与开发、验收;指导全市县(市、区)城区防洪排老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和水利工程防洪及安全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除险加固、挖潜配套和技术改造;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全市农田水利、滩涂围垦、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组织实施节水灌溉,推广节水技术;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初级化县建设;组织指导冬春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产权制度改革;对全市农村供水实行行业管理。
(三)水政水资源科(挂“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
负责水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规范性文件;实施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地区间、县(市、区)间和部门间水事纠纷协调的有关工作,承办水利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拟定县(市、区)间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资源公报编制工作;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检测江河湖库的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对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改建、扩建的审查,并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饮用水主要水源地水资源质量监测、公告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拟定全市节水用水措施,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
(四)科技与质量监督科(挂“农村电气化科”牌子)
负责编制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工作,负责流域水能规划与合理开发;组织协调全市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对水电站的建设提出意见。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及省水利厅在漳3个单位的党群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派驻的纪检组和监察室合署办公,按《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能。
挂靠机构:漳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一)漳州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正科级。
承办市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搞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水土保持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批准后组织实施;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及科普教育普及工作,组织协调对水土保持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程、规范、标准;开展质量监控、设施竣工验收、方案许可年检和水土保持成果效益评价。
(二)漳州市九龙江河道防洪排涝管理处
正科级。
负责辖区内九龙江河道堤防的管理(维护、防汛抗洪、采砂管理、穿堤取水、排涝闸站的管理),按照《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规定,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处理水事案件。
(三)漳州市九龙江洪水预警报中心
正科级。
负责编制全市洪水预警报系统、实时风情监测系统防汛工程体系建设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市级洪水预警报系统、实时风情监测系统、卫星云图接收系统等气象、水文信息自动采集系统的建设和改造任务,并督促各县(市、区)开展相应的建设和改造任务;组织开展相应的建设和改造任务;组织开展全市各业务工作站仪器的定期巡检、日常维护和故障维修工作;做好全市洪水预警报系统、实时风情监测系统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这些系统在汛期稳定、可靠运行,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漳州市水土保持站
正科级。
承担水土保持科学实验研究、示范,推广水土保持新技术,总结新经验;负责水土流动动态监测,为防止水土流失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做好开发建设项目前期监督工作;建立水土保持科教基地、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
(五)漳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副处级。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工作,提供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查、咨询、建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测绘、水利行业(水库枢纽、灌溉排涝、城市防洪)设计、电力行业(水利发电)设计、工程咨询(水利工程、水电、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工程总承包、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利行业(引调水、河道整治、围垦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等技术服务。
(六)漳州市南一水库管理局
副处级。
负责管理水库大坝、水土建筑、防汛设施和电站机组运行和安全,承担九龙江西溪流域的防洪度汛任务。
(七)漳州市峰头水库管理局
副处级。
负责管理水库大坝、水工建筑、水利配套设施、电站安全运行和安全,承担防洪、灌溉和供水等任务。
(八)漳州市水利管理站
正科级。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供水的行业管理;水域及地方、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协调农村初级水利化县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指导防汛抗旱、防洪排涝工作;推广应用水利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指导全市水利工程防汛工作。
(九)漳州市农村电力工作站
正科级。
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工作,负责流域水能规划与合理开发;组织协调全市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水电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对水电站的建设提出意见。
(十)漳州市水政水资源监理站
正科级。
宣传贯彻水资源的有关法律、法规,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监督检查水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实施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管理和监督工作;受理审查取水许可预申请、申请,并按分级管理权限规定报上级审核;负责取水许可日常管理;负责辖区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规费;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水政水资源监理职责。
(十一)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正科级。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他水法规;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应由本级管理的水事违法案件;对水政大队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对本水政监察大队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各大队及其负责人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水政监察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县(市、区)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由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水事纠纷;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取水、采砂行为。
(十二)漳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正科级。
对本地(市)所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施质量监督;监督水利水电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及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质量检查、经验交流。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和跨县(市、区)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江堤海堤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九)负责重大涉水行政违法(不含治安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研究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办理水利有关涉外事务。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呵呵,就在渝北区新牌坊一路旁,新南路3号,有一幢水利大厦,重庆市水利局就在那里了
不水利局,水务局,是政府系列的一个部门。 水利建设工程局职业生涯管理的公司,这本身就是机构下属单位的企业。
天津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天津市水利局加挂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牌子。天津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一)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组织起草地方...
黄泽奇(局长)
郭阿其(党组成员、调研员)
负责水政、水资源、法规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程质量监督、水利中介机构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水政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监督管理站、水政监察支队、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陈进光(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事务、机关效能建设、综治平安、保密及水土保持工作。分管办公室、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水土保持监督站)、水土保持站(水土保持监测站)。
江少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市纪委监察局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协管党风廉政建设。
林建阳(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农村水电建设与管理、农村电气化、精神文明建设、老干、挂钩村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分管农村水电建设与管理科、农村电力工作站、机关党委。
蔡志伟(三级调研员)
负责计划财务科。联系长泰区、华安县。
蔡英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利改革和涉农工作。分管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科、水利管理站。
谢栋明(党组成员、防汛办主任)
负责防汛抗旱、网络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分管市防汛办、九龙江洪水预警报中心。
副调研员王瑞发协助郭阿其工作;副调研员杨新建协助蔡志伟工作。
周春华(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负责水政水资源与审核审批科、农村水利水电科、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联系诏安县、东山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漳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 "漳州水利信息网"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行政规范性文件;
水利专项规划;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例。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重点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
防汛抗旱;
工作动态;
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漳州水利信息网"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时限
1 漳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 工程名称:福建省漳浦县九龙江南溪官浔镇 防洪堤及护岸工程 项目法人(盖章) :漳浦县官浔镇人民政府 漳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2010年 08月 01日 1 质量监督书填写说明 一、本监督书一式三份,于主体工程开工前 30 天,由 项目法人填写,报送质量监督机构审核。 二、质量监督机构对本监督书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核,符 合质量监督申报条件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三、本监督书可以打印(不含签名) ,或用蓝黑或碳素 墨水笔填写,内容必须准确、齐全,不得漏项。 四、项目法人申报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同时提交:项目法 人组建文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文件;项目投资计划 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定本)及 施工图纸;项目法人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 本以及招投标文件;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机构组建文件;施工 单位项目部组建文件;各参建单位现场机
漳州市水土保持监测站是漳州市水利局直属单位,负责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的监测和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指导全市水土保持试验与监测业务工作;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科学试验、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依法开展水土流失遥感调查及预测预报等工作,编写水土保持公报。 2100433B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上级水利部门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今年中央、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水利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水利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我市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发挥水利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取得了新成效。
(一)规范了水利政务公开办理工作。结合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申请程序、保密审查等事项进行了规范,明确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防止出现公开不当导致的失密、泄密事件;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提供、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我局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推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更新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加强水利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水利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围绕水利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我局水利信息网开设专题专栏,集中、连续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条例》、学习贯彻中央、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从文件解读、贯彻落实、最新动态、媒体聚焦等多个角度,全方位地公开贯彻落实的各方面情况,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三)加大水利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按照漳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漳州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等有关要求,重点公开重大民生水利支出及其他专项资金支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公开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
(四)加大了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根据漳委办[2012]83号《关于实施党务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要求,给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漳州市水利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使局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程序和监督保障标准化。部门信息、公文信息、公示公告、水利政策法规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开;水利行政执法、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相关监督检查情况、行政处罚信息,推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信息公开;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工作和突发事件,开辟专栏集中、连续对外公开。利用漳州电视台和政风行风热线窗口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解读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我市“十一五”水利建设成就和“十二五”水利发展展望系列宣传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全社会对水利改发展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充分利用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时机,大力制作推出节约用水、保护水土资源、防汛抗旱等有关水利的公益广告,社会反响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2年,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文件信息38条,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重大项目及为民办事类信息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4条,科教卫生文体类别信息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条。其他在网站发布的水利信息简讯155条。
(二)公开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有以下9个类别: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行政审批类、工程建设类、水利安全生产类、应急管理类、水利管理类和工作报告类。
(三)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网上公开。利用我局水利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我局制作和获取的政府信息,以电子版在局网站发布。对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局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据统计,本年度通过局门户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累计11670人次。二是在市两馆公开。每月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公开的纸质文件按时报送市图书馆、档案馆,便于社会各界及民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门户网站上主动设置发布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及程序等服务等内容。一年来,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公任何费用,也无其他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社会公众对水利信息需求与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四是信息公开的制度还不够健全,尤其是执行力上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创建更好的信息平台,拓宽公开渠道和扩大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作用,让公众能够真正参政议政并监督工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度,强化主动公开监督力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021年3月,漳州市自然资源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核审批科)被福建省妇联命名为“2021年福建省巾帼文明岗”。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