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郑州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 成立时间 | 198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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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人员 | 18 | 地 址 | 郑州市 |
1、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制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技术标准; 2、 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3、 监督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 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作为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 5、 受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和相应的行政处罚; 6、 依法组织或者参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职责权限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发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信息; 7、 组织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8、 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1、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开工前,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向质监站提出申请,质监站自收到质量监督申请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核相关资料。对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选派监督工程师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出具质量监督通知书,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对不符合建设程序的项目,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监督申请,并告知原因,同时向本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2、整个建设施工工程中对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相关单位的建设标准执行情况,管理程序,施工规程,监理工作成效,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各项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现场管理,实体质量,内业员资料等进行检查、抽查和巡查等方式实施监督工作,对存在的问题以通报和监督工程师通知书的形式要求返工、停工整顿,处理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项目完工后通车之前必须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后进行试运行,试运行一般两年(缺陷责任期)要进行竣工验收。交、竣工验收之前,建设单位应分别向质量监督站申请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质量鉴定。监督站在收到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质量申请后,质监站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质量鉴定工作,并出具交工质量检测报告和竣工质量鉴定报告。 4、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交工验收和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监督工作从质监站下发监督通知实施监督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束。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2004第14号令) 3、《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2005第4号令) 4、《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2004第3号令) 5、《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6第3号令) 6、《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第12号令)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2003第393号令) 8、《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第1号令) 9、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法【1999】90号) 10、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的通知(交通部质监总站(质监公字【200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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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开工报告前建设单位就提交下列材料报到当地交通政务大厅质监窗口进行申请; (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2)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项目报建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合同副本 (...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
1、 监督检查从业单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2、 监督检查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3、 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和供应设备、材料; 4、 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现场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对公路工程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旁站情况、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情况; 5、 监督检查试验检测设备是否合格,试验方法是否规范,试验数据是否准确,试验检测频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 监督检查材料采购、进场和使用等环节的质量情况,并公布抽查样品的质量检测结果,检查关键设备的性能情况; 7、 对全市公路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抽检,分析主要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评估总体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质量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定期发布质量动态信息; 8、 对完工项目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
我市辖区内的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除外)和农村公路以及市交通委委托的建设项目,主要分布在市区四环以外,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和各县(市)城区以外的道路。 郑州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会始终坚持“严谨、规范、求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为郑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而不懈努力。
2004年被授予郑州市交通局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郑州市交通局道德规范交通活动先进单位、郑州市交通局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2005年被授予郑州市交通局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郑州市交通局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2006年被被授予郑州市交通局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郑州市交通局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先进单位 2007年被授予河南省质检站先进单位、郑州市交通局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被授予河南省质检站先进单位、郑州市交通局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2009年被授予郑州市交通系统十佳基层党组织、河南省质监系统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河南省交通劳动奖状(河南交通运输厅、河南省交通工会)、郑州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集体 2010年被授予全省交通质监系统先进单位、郑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组织工作先进集体、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2100433B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职 责 1、严格执行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及市局 1997 年 46号文件要求,履行监督职能,实行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以及工程建设中的质量监 督管理技术培训工作。 2、在上级监督机构和县局的领导下,负责本局公路工程监督、监理工作制定。 3、受市局、县局有关部门委托对新改建工程、大中修工程、地方道路工程、重要防护工程依据合同条款、计量支付、工程进度及合同管理进行监督、 监理等工作。 4、负责对本县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原材料试验,标准试验检测等各项试验检测工作。 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自检工作。 6、汇总、监督、监理月报的呈报工作。 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遵守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自己工作的始终,做到执政为民, 廉洁从政,无私奉献。 二、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及物品。 三、不组织、不参加与公务活
C1 监理工作联系单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事由: 内容: 单 位 负责人 日 期 注:本表各相关单位各存一份。 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C2 工程变更单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 由于 原因,兹 提出 工程变更 (内容见附件 ),请予以审批。 附件: 提出单位 代 表 人 日 期 一致意见: 建设单位 设计单 位 项目监理机 构 建设单位代表 设计单位代表 总 / 专业监理工程师 签字: 签字: 签字: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注:本表各相关单位各存一份。 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施工现场签证单 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 建位 设名 单称分部分项名称 内容: 施工负责人: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编号: 工 程 开 工 报 告 工程名称: 合同号: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建筑面积 结
包头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是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执法。主要职能是:为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保障,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公路工程监理市场与监理机构管理,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公路工程人员资质管理。
包头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包头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15人,内设办公室、监督科、检测科、政工科四个科室。
现有正式职工12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1人(1人硕士学位),专科1 人;公路桥梁专业副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3人(其中经济师1人),初级职称1人,高级技师1人。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