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 | 工作范围 | 房源发布、网上签约、合同备案等经营服务活动 |
---|---|---|---|
主管单位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3] |
工作流程
一、房屋租赁网络交易平台其运营主体可以是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业组织、商业网站运营者等,应当符合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对接相关技术要求,且其行业信用等级需满足一定条件。
二、平台的对接,由符合条件的房屋租赁网络交易平台运营主体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经审核同意后,可与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进行对接。
三、申请对接的房屋租赁网络交易平台运营主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租赁网络交易平台对接申请表;
2、房屋租赁网络交易平台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房屋租赁网络交易平台运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租赁网络交易平台运营许可或备案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房屋租赁网络交易平台运营主体公章。
四、对接后的房屋租赁网络交易平台运营主体需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及市住房保障部门关于信息安全、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核实情况后,取消对该房屋租赁网络交易平台的对接服务。
五、平台技术对接,以及管理维护工作由郑州市房产信息中心负责。 2100433B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
画图之家、八戒等
货币补偿评估价上浮30%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主要分为住宅类房屋和非住宅类房屋。 《意见》规定,住宅类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选择产权调换的...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 证件编号: 承租人(乙方) : 证件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郑州市 区 街道办事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 □房屋买卖合同 /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 文件),房屋所有权人姓名: 。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居住 ;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 (二)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郑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 所办理暂住证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 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 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
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2002 年 8 月 30 日郑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02 年 11 月 30 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房屋租赁,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出租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出租 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 下列行为视为房屋租赁: (一)将房屋内的场地或设施、设备有偿提供给他人就地使用的; (二)以联营、入股等名义提供房屋供他人使用,只获固定收益,不负盈亏责任的; (三)以他人出资解决本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形式将房屋提供给他人使用的; (四)以其他形式将房屋有偿提
空间信息服务平台(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是指:利用“数字地球”理论,基于遥感、GIS、虚拟仿真、网络、数据库及多媒体等关键技术,深度开发和利用空间信息,建设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于政府、企业、公众;服务于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
资源设施
空间信息服务平台的核心是建设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并在此基础上整合应用各种信息资源,实施深度开发和应用,为发挥城市功能,提供多方面的信息保障。
关于启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服务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6]6号)精神,为了加快我区建筑市场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构建全区统一的建筑市场服务监管诚信平台,我厅开发了“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服务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并针对建筑市场服务和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目前已具备上线试运行条件。为确保系统上线稳定运行和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新老系统的平稳切换,从2016年7月7日起, “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服务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工作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基本内容
“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是落实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我区“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是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线,以数据库建设为核心,包括建设类企业信息、人员信息、资质管理系统、勘察设计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合同备案管理信息、工程项目报建信息、施工许可证信息、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诚信信息等,集业务办理、数据联动、实时监控、动态监管、数据统计和分析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和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由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企业三大操作系统构成。对系统中的企业信息、资质证书、注册人员的执业信息通过中央数据库下载,人员通过扫描身份证原件入库,从而确保系统中的企业、资质、人员信息都是真实、有效的,切实将企业与资质许可密切结合,加强对企业、人员信息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启用,可实现区、地(市)、县(区)三级建设主管部门网上办理业务和施工现场监管,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一体化平台对接,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全区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和诚信管理体系,形成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机制,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区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启用时间和范围
自2016年7月7日起,“一体化工作平台”试运行,原“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同时停止使用。“一体化工作平台”使用范围包括区、地(市)、县(区)三级住建主管部门、建设类企业和建设单位。
在原平台上已通过备案或尚未上传信息的企业,请于2016年7月31日前,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完善企业、人员相关信息。若因企业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造成不能变更资质,不能参加招投标的或项目无法完成网上流程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该平台试运行时间为三个月,试运行期间,我厅将根据使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平台将于2016年10月8日起正式启用。
三、开通方式
“一体化工作平台”开通方式分主管部门、企业和建设单位三类:
1、为各地(市)住建主管部门发放2把、各县(区)发放1把身份认证锁,请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计本单位和各县(区)具体业务办理人员,并于7月5日前将需领锁人员名单上报至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2、企业办理平台业务,需领取身份认证锁。
3、建设单位办理业务只需登录“一体化工作平台”,通过项目报建产生相应的帐号,运用帐号完成项目业务办理的相关工作流程,不再单独办理身份认证锁。
四、信息录入要求
1、从2016年7月7日起,房建和市政项目从报建开始,即时录入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含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手续、施工现场管理、竣工备案等相关信息,所有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招标代理、园林绿化、质量检测机构等建设类相关企业必须录入企业和人员相关信息。
2、为确保企业信息、注册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企业资质、注册人员的注册执业信息只能通过中央数据库下载,企业只需完善相关的其他信息。为了保证系统录入人员信息的真实性,“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新增了身份证原件扫描系统,人员必须通过扫描身份证原件方可入库,从而保证入库人员的真实有效。企业可将人员身份证原件带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事大厅窗口进行核验后扫描入库,也可自行购买身份证阅读器,通过身份证阅读器扫描入库的人员不再对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
五、相关要求
(一)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要保证所有建筑企业信息在“一体化工作平台”运行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申报、招投标所要求的工程业绩,以平台系统数据为准。未进入平台系统的企业,资质无法申报、变更,也无法参与招投标和办理相关业务。为了企业的发展和顺利运行,企业应当真实录入信息,并鼓励企业对2016年7月7日以前的已建项目进行补录。
(二)我厅将在近期安排对“一体化工作平台”使用进行培训,请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届时组织有关单位、企业的人员参加培训,认真学习平台操作知识。各单位务必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的人员参加培训。
(三)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一体化工作平台”开通和使用的重要意义,强化对县(区)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及时进入平台完善信息和数据。
(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一体化工作平台”操作人员及其身份认证锁的管理,在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时要及时与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并修改登录通道。各工作人员要加强身份认证锁的管理,凡因工作人员对身份认证锁管理不善造成的后果,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五)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强信息沟通,对平台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收集、反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促进系统进一步完善,保证“一体化工作平台”安全有效运行。
技术咨询:0891-6822052
业务咨询:0891-6819039
身 份 锁:0891-6827578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30日
一、Web2.0环境下图书馆学术信息服务平台的模型
二、Web2.0环境下图书馆学术信息服务平台的资源整合
(一)信息资源现状分析
(二)资源整合的目标层次
(三)资源整合的策略
(四)资源整合的方法
(五)Web2.0环境下开放存取资源的利用
三、Web2.0环境下图书馆学术信息服务平台的技术支持
(一)Web2.0技术支持
(二)资源集成技术支持
(三)其他相关技术支持
四、Web2.0环境下图书馆学科信息门户整合
(一)学科信息门户现状分析
(二)学科信息门户整合的策略
(三)学科信息门户整合具体措施
(四)Web2.0技术与学科信息门户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