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2年0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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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地点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博爱西道42号111室 |
北京古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华贸中心1座9层,途经公交: 30路 ,31路 ,486...
简介:漳州市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1月1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对漳州市境内铁路(含港口支线)及配套设施的投资等。法定代表人:方伟钊成立时间:2007-01-16注册资本:20000万工商...
武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有: 绿地集团武汉房地产事业部 武汉东原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新环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湖北中信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武...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2013 年 月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 1 第三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 1 第四章 股东出资 .......................................... 2 第五章 股东权利及义务 .................................... 2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 3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 3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 江苏省连云港 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宗旨是: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遵循市场经济规 律,以诚信为本,积极开拓市场,促进 xxxx 民营经济的大力发 展。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为:连云港 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在: xxxx 市 xxxx 北路。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经营及开发。 第六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公司的合法权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股 东 第八条 公司股东共 4个,名称与住所如下: 张磊:昆山市 2 朱作喜: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 何亦峰:浙江省杭州
《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2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对《条例》制定相关情况向社会作出通报,并就《条例》主要内容、创新特色、贯彻实施安排等情况答记者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云耀出席会议。
《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六部地方性法规,也是针对绍兴古城保护利用专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共七章四十八条。《条例》主要内容不仅明确了古城保护利用对象和基本原则,规定了市政府和越城区政府工作职责,还强化了古城保护利用工作基础,落实了保护要求与措施,推动对古城的合理利用,并强化监督检查,明确了法律责任。“从人大监督、市政府定期检查评估、政府及部门日常监督、加强数字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明确了要求,力求形成监督检查合力。”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骄德说。
当前,绍兴“双城计”战略的实施,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对已有的经验做法予以提升固化,破解历史文化传承与城市发展间的矛盾。与其他同类型立法相比,《条例》名称多了“利用”二字,具有创造性的历史意义。“只有充满活力的利用,才能真正让古城充满生命力,从而延长古城历史建筑的生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金斌表示,“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等观点在《条例》中得到充分体现。如《条例》明确古城保护利用基本原则是“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严格管理”;具体制度设计上,较多地充实了推动古城合理利用方面的规定,如规定实施分级保护、推动古城功能疏解与公共设施建设、强化产业培育等。“目前,绍兴已启动编制古城保护利用总体设计方案,下一步我们还将深化每一个历史街区的活化利用方案,修编历史街区修缮的具体图则方案等。”金斌说。
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根据《条例》规定,绍兴古城保护利用具体工作由越城区政府承担。自2018年10月起,越城区围绕《条例》的颁布实施启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专题宣传。“要举全区之力,汇全民之智,把《条例》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把绍兴古城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越城区副区长陈学军表示,接下来,越城区将深入持久开展宣传,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机构改革和《条例》赋予的职责,加快建立健全古城保护利用具体组织架构,建立综合性专业人才队伍,切实加强各领域全面管理,提升全区域保护传承工作水平,推进全方位统筹与合理利用,把古城保护利用作为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计”、打造“活力城”的重要举措。 2100433B
12月29日漳州古城保护范围内需改造的房屋,实施征收有了统一的补偿标准了。日前,漳州市政府批复同意了芗城区政府制定的《补偿方案》(以下称为《方案》)。
据悉,该补偿标准是参照《钟法路北段(瑞京路至胜利西路)道路拓宽和街头绿地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结合本项目实际,所制定出来的。
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而安置地点则在万科·瑞京城(芝山南路西侧)、益民花园、金湖小区(暂定名称,地址在西洋坪路东侧、规划北仓路北侧)。
被征收人还可领取搬迁奖励等费用。根据《方案》规定,住宅在征收方案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货币补偿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搬迁奖励,奖励标准为400元/㎡;店面按6000元/㎡给予奖励。
另外,被征收人也有特殊补助。在征收方案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且常住户口在搬迁范围内的,每人一次性补助1500元;年龄满75周岁以上的老人且常住户口在搬迁范围内的,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低保户、五保户、五老、烈属且常住户口在搬迁范围内的,每户一次性补助2000元。
近日,湖北省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对《荆州古城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专题审议,并将《条例(草案)》及说明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今年4月10日《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正式公布施行后,该市人大常委会开始着手《条例(草案)》的制订工作。为了起草好这部地方性法规,让其经得起检验,成为荆州历史上的第一部实体法,该市人大常委会多次进行专题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荆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照《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规定,组织起草专班开展《荆州古城保护条例》起草的相关工作。在充分吸纳各界建议和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先后8易其稿,反复修改完善,形成目前的《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共分八章四十八条,主要包括总则、保护机构、保护对象、保护规划、保护措施、开发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荆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根据荆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后,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再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荆州古城保护条例》立法采取二审三通过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