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资质二级企业 | 自有流动资金 | 1000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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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不低于1000万元 | 专业管理人员 | 不得少于20人 |
资质二级企业
自有流动资金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有职称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和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工程技术、经济、统计、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近三年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或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三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10%。2100433B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规定:特级企业的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一级企业的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二级企...
不是3000万的,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中规定: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
国家规定,二级资质施工企业承包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 是指单位工程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
钢结构制造二级企业资质标准 ( 1 )企业注册资本金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 2 )生产规模 (以三年平均制造量计) 年生产能力为 6 千吨及 1.2 万吨以下,产品质量达到《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或其它相关标准的要求。 ( 3 )技术难度 (具有下列一至二项钢结构制造经验) 多层钢结构、跨度 36m 以下钢结构、中小型桥梁钢结构、 中小型塔桅钢结构、 多层钢框架结构、特种钢结构等。并具备全熔透焊、板厚 ≥ 40mm 的焊接能力。 ( 4 )厂房及占地面积 工厂占地面积 ≥ 20000m2 ,生产厂房面积 ≥ 6000m2 ,尚有一定数量的辅材 专用仓库。 ( 5 )生产装备水平 1 )园盘锯,带锯,最大切断 450mm 以上 各 1 台; 2 )半自动气割机、开坡口专用机(粗糙度在 200 μ m 以下) 1-2 台; 3 )大型多头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二级升一级(房建总包) 企业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1、网上申报资质的 密码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 (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 1份); 4、《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5、《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正、副本 (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6、《质量体系认证书》 ISO9000:2000(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7、办公场地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 (复印件各 1 份); 8、原始和每次变更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复印件各 1份); 9、达到规定注册资本 5000万元以上的原始或历次增资的验资报告 (复印件各 1 份); 注:以上 1-9 项企业必须完整提供。 10、企业近三年( 2008-2010年)财务年度报表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各 1
(一)申请单位向资质认证机构提出委托评审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一、二级资质
申请单位根据规定的一、二级资质评定条件,向经工信部认可的一、二级资质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提出资质认证委托申请,提交评审申请材料。
2、申请三、四级资质
申请单位根据规定的三、四级资质评定条件,向本省市工信部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认证机构提出资质认证委托申请,提交认证申请材料。本省市没有设置认证机构的可委托部和其他省市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
(二)资质认证机构审核并形成审核报告
由认证机构对申请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进行认证核查。对于通过认证的单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交申请单位和工信部主管部门各一份;对于未通过认证的单位,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
公司拥有通信工程总承包二级企业资质、信息产业部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资质、山东省一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许可证等资质。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研究,决定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部分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1、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2、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2.3、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4、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补录办法,使真实有效的企业业绩及时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同一级资质要求一样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同一级资质要求一样
3.三级企业不再要求已完工程的工程业绩;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4、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