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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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规范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加强对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职业卫生业务文件,是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职业健康司)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职业卫生规章和制度等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制定的有关职业卫生日常监管操作层面的业务文件。
职业卫生方面重要事项应当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文件或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印发的,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规则等规定办理,不适用本办法。
三、职业健康司制定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章,不得与之相冲突。
四、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类别包括法规咨询、监管办法和信息通告三类。
五、法规咨询(拼音缩写FZ),是职业健康司起草的,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职业卫生工作规章条文所作的具体阐述和说明。
六、监管办法(拼音缩写JB),是职业健康司起草的,对贯彻落实有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方针政策所作的指导说明和办理程序。
七、信息通告(拼音缩写XT),是职业健康司起草的,对有关职业卫生工作信息进行通报的文件。
八、职业卫生业务文件草案完成后,职业健康司应当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省级安全监管局、行政管理相对人或者专家的意见。
对于涉及疑难、重大问题的职业卫生业务文件草案,职业健康司应当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或者论证会,必要时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九、职业健康司根据各方意见对职业卫生业务文件进行修改后,由职业健康司司长签发,并由职业健康司统一编号。
十、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签发后,应当及时予以公布。其中,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应当及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布或者以其他方便公众周知的途径公布。
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印发后,同时抄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法司。
十一、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应当按照统一的版式印刷。印刷版式要求见附件。
十二、职业健康司应当定期对职业卫生业务文件进行清理,其修订或者废止结果应当及时公布。
十三、本办法由职业健康司负责解释。
十四、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印刷版式要求
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封面由图形标识、文件类别属性、发文机关、印发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等组成。正文格式与现行公文格式一致。
一、图形标识
职业卫生业务文件采用统一图形标识,即原劳动部1990年发布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志,位置在文件的左上角。规格为230mm×230mm,图形颜色为绿色。
二、文件类别属性
文件类别由职业卫生统称与业务文件类别名称组合而成,职业卫生统称与业务文件类别名称之间空两格,使用华文中宋2号字,居中。
三、发文机关和印发日期
发文机关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使用楷体3号字,左对齐。
印发日期在发文机关右侧,使用楷体3号字,右对齐。
四、文件编号
文件编号由文件代号(由职业卫生拼音缩写〈ZW〉和文件分类拼音缩写〈FZ、JB、XT〉组成)、年份(4位数)、顺序号(3位数)等依次排列组成。如文件为表格,表格顺序号单独编制,如表格(B001)。用仿宋3号字,右对齐。法规咨询和监管办法两类修订文件在原顺序号后加上X以及修订顺序号。
五、文件名称
使用华文中宋2号字,居中。
法规咨询、监管办法、信息通告三类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封面示例见附件1~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函〔201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2年12月18日
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一)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业务,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吊销资格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
《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共分六章,分别是:总则、机构与人员资质、认证的实施、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监督管理和附则,共40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建立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低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
1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保理业务行为,加强保 理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保理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保理业务应遵 守本办法。 第三条 商业银行开展保理业务,应当遵循依法 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2 第四条 商业银行在办理保理业务时,应遵守我 国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 系。 第五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定义及分类 第六条 本办法所指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 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1号) ————————————————————————— 【标 题】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安监总局令第 51 号 【颁布日期】 2012-4-27 【实施日期】 2012-6-01 【正文】 全文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 2012年 3月 6日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年 6月 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 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清单及有关文本。
二、职业卫生管理方针、目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
三、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四、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3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
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七、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2100433B
第一章职业卫生与职业危害概述
第一节职业卫生概述
第二节职业危害概述
第三节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工业毒物的危害与防治
第一节工业毒物的危害
第二节工业毒物的防治
第三章生产性粉尘的危害与防治
第四章高温、灼伤的危害与防护
第五章噪声的危害与防治
第六章辐射的危害与防护
第七章个体防护
第八章职业卫生管理
第九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附录
……
参考文献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向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社会提供的技术性服务工作。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3、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效果评价;
4、化学品毒性鉴定;
5、职业健康监护;
6、职业病诊断。
长期以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主要由各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内设的职业卫生防治机构和中介组织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