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市质监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 索引号 | 00950000-1/2018-00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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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质监局 | 生成日期 | 2018-03-28 |
是否有效 | 是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内容
一、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知名品牌目录公开
按照《遵义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明确的“及时公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信息,公布绿色优质农产品知名品牌目录。”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
一是按照《省质监局、省商务厅关于做好运用管理平台推介宣传贵州绿色农产品的通知》要求,以省质监局、省商务厅共同开发的“贵州绿色农产品推介管理平台”为载体,在省质监局的大力支持下,立足绿色生态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以有机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和无公害产品认证为基础,以蔬菜、食用菌、茶叶、生态家禽等为重点,联合有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质监分局)鼓励和引导本地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申报贵州绿色农产品评价,指导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及时向认证机构申请评价,经认证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评价证书。县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申报企业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统一审核把关,目前我市有6个县90家生产加工企业211个产品已录入农产品产品推介平台,该平台已于2017年1月1日向公众开放,平台以县为单位,分设了“地方馆”,集中展示各地特色农产品。为我市特色农产品走出贵州创造了好的平台。
二是切实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开,2017年对获得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批准保护的7个产品及时在市质监局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强化质量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一)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按照《2017年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目录》要求,对全市工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的同时强化信息公开。2017年对抽查的化肥、危险化学品、水泥、烟花爆竹、食品包装材料及相关产品、纸制品等11种质量考核产品抽查情况在遵义市质监局网站进行公示通告。
(二)推进质量提升、执法打假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对执法打假政策法规和查办的案件及时予以公开。2017年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办事了指南,其中行政处罚628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奖励1项。在市质监局门户网站公开打击侵权假冒案件信息20件。
(三)扎实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工作的通知》(黔质技监标函〔2017〕84号)文件要求,我局全面实施了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一是积极引导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将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纳入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年度重点工作并实施目标考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市(不含仁怀市)共计480家企业公开1005个标准,覆盖1513种产品。二是开展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质量抽查,2017年,我市标准实施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的企业进行随机抽取,实行市级抽查、属地检查的原则将抽取出来的检查任务下发至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监督检查。全市共随机抽取企业59家,除个别企业停业外,已检查企业均符合相关要求。
三、强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一)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强化动态管理。认真对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及其他权力事项目录》,在市政务中心质监局窗口显著位和“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进行了公开。
(二)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流程和规范办事程序。2017年8月初再次修订和完善市级质监行政许可及其他权力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区分了首次和换证材料提交要求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调整和完善行政许可办事环节,由之前的4个环节调整为规范的6个环节。同时,为确保行政许可工作尺度统一,防止权力任性,还制定并公开了《遵义市质监局行政许可及其他权力事项审查工作细则》。2017年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从2017年10月起将申请材料范本、注册证照、立项批文、管理文件等上传至“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以方便群众查阅,认真落实“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现行政审批申请方式的转变,提高了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三)强化服务措施,提升行政许可服务水平。为规范行政许可工作行为,对原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共制定行政许可各类职责、制度和程序文件33个,内容涉及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和程度文件等。为切实方便服务对象查询,审核中心进一步完善了12大项16小项行政许可及其他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同时,还收集汇总了申请书电子文本、申请书范本。并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进行公开。同时,针对行政审批下放到县级局及县级局“三和一”后行政审批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自2016年开始市局分片区培训,2017年4月到凤冈开展东部片区培训,参加培训的有凤冈、余庆、湄潭、务川市场监管局“放管服”工作人员。
(四)全面推进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工作。2017年4月,我局率先编制了《市级质监行政许可及其他权力事项网上申报指南》,并在10月中旬进行了修订。2017年来,全面推进网上申报工作,各申请事项均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并办结。通过如上措施,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推进了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转变。
(五)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清理工作。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附件一第7项、《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附件24项和《省质监局关于取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黔质技监认便函[2017]01号)文件要求,清理取消了“计量检定员”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并及时专报了市政府和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上撤下该事项办事指南及相关材料。二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从4月1日起,停止了计量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及时修改了“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相关事项收费状态和对外公示《行政许可及其他权力事项目录》。到目前为止,市级质监办理权限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他权力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
(六)改进监管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继续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根据相关行政许可调整和法律法规的修改,及时调整编制修改完善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17年,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遵义市质监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调整并印发了涉及质监执法监管的标准化、计量、产品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和打假治劣共计10项的《遵义市质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职能的100%,建立和完善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根据质监权、责清单和《遵义市质监局2017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工作推进进度,制定并印发了《2017年开展产品质量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了随机抽查工作措施,有序推进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17年来,组织开展随机抽查8次,随机抽查事项9项,随机抽取执法人员12人次,抽查市场主体57家。按月按时报送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强化公众参与,拓展监管渠道。在有一定群众威信、社会影响、专业技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重点企业代表以及社会知名人士中选聘了11名产品质量安全特邀监督员,涉及建材、农资和日用消费品等领域,其中人大代表5名(省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5名、社会知名人士1名。此次聘请的11名特邀监督员均有产品质量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我市产品质量监督领域发挥了积极的监督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和建言献策作用,对强化质监法治宣传,增强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升我市产品质量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进作用。
(七)是强化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推进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编制了《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其他权力事项和行政处罚目录清单》,共梳理出事项清单640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类3项,行政处罚628项。上述相关事项清单分别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市质监局窗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以及市政府网站和本局网站进行公告。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工作中,经过严格把关,并将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数据在遵义市质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2017年来,公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信息576件,实现了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全公示;公示行政处罚相关信用信息数据6件,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针对的是涉及侵权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违法案件,其它未涉及侵权和假冒伪劣违反行为的案件暂未公示。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仅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市委政府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对企业和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二是工作力度不大,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三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创新思路,真抓实干: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二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考核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五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公开有据可查,经受得起历史考验。
这特么就是根据工作情况来定的你上一年那些地方好那些不好18年改进继续努力就完了~
工作总结是对某一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从而分析不足,得出可供参考及改进的经验。合格的工作总结应该包含以下主要内容:基本情况概述、目前的成绩和做法、从中得出的经验...
要是事业单位,你就简单的就自己一年来的工作和学习根据德能勤绩进行一下总结,再对自己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小结一下,对来年要改正和进行的工作进行一个规划就可以了。如果要是外企或私企,那就需要仔细就自己的工作情...
1 2011 年 XX市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11年,在省、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 市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 政府为目标 ,以服务群众为主线,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 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 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 作,全力打造 “阳光”政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该项工作开 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今年年初,我 市主要领导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就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 专门的强调和部署, 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常态化。 为更好 的开展该项工作, 7月份,该项工作交由政务中心进行主抓, 并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班子; 11 月份,市政府常务 会议专题研究落实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人员编制等问题。 (二)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 作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各级
1 / 5 2009年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是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为政清廉,优 化服务质量, 实现机关职能和作风转变, 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保 证,是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的最有效途径。 2008年, 市建设局严格按照市委、 市政府的部署, 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 强行风、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干群关系的重 要措施来抓,做到了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增合力,以公开树形 象,从而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 有步骤地进行, 市建设局调整充实了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确定了负责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 制定 了《##市建设局 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昭建发〔2008〕 178号),实行了目标责任制。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 处,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 对政务公开进行了督促和认真 部署,并召开全局
青建法〔2017〕251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现将《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14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6〕26号)和《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建设公开平台,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协调健康发展。
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权责清单。做好已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公开工作。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通过在厅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推动更好依法规范履职。加强行政许可信息公开,修订完善并公开行政许可目录、申请条件、提交要件及办事流程。做好行政许可申请、审查和准予许可等信息公开,接受申请人咨询和社会监督投诉。
(二)进一步推进行业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1.推进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于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定期发布项目审批、进展、建设等信息,定期公开招投标、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竣工备案、协调成果、违法行为处罚信息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公开国家试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五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定期公开工程专项督查、季度年度考评,完善绩效考核细则、费用专项监管要求。建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管廊有偿使用收费标准。
2.持续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指导地方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信息。积极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组织做好棚户区改造年度建设计划、建设项目及任务完成情况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房源和准入、分配、退出等信息。
3.加强新型城镇化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定期发布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城乡规划改革、城市设计、历史建筑认定等工作动态,加大新型城镇化、全省城镇体系、东部城市群等重大规划相关内容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交流各地工作经验。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要求,加快建立省级城乡规划信息平台,健全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深入推进“阳光规划”。研究制定并公布省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权责清单,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4.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加大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定期通报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及典型案例,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房地产信用体系建设全覆盖,向社会及时公布房地产企业信用状况。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及时发布房屋征收信息。稳步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建设工程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和诚信数据库的信息采集和发布。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加大企业不良行为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违法违规案件信息、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5.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督促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落实好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指导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好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信息公开,印发农牧民危旧房改造政策明白卡,确保危改户知晓政策。抓好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公开,严格实施“农户自愿申请、村集体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加大对公示环节落实情况的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任务完成、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及时公布评价结果。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指导督促各地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鼓励村民、新闻媒体等参与到农牧民危旧房改造监督中来。
6.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督促各地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要求,通过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向社会披露各地2016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及时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服务流程等信息,及时解读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透明度,保障职工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推进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
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全覆盖目标,形成并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避免“执法随意”、“定向检查”情况发生。大力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推动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机构、过程和结果公开,杜绝行业“红顶中介”现象。
(四)推进“许可、处罚”信息双公示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安排部署,由政策法规处牵头,由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职能的业务处室确定联络员,于作出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日内报送统一格式的公示信息,由法规处汇总后将“双公示”相关信息发布于厅门户网站。
(五)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规定做好省本级部门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公开本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加强资金安全管理。
二、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着力推进“五公开”工作落实
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各部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重要工作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回应
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推进。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解读工作;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工作。加强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积极解读政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让公众更好地知晓、认同。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应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专家解读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贯彻落实省政府对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的有关要求,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并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
(四)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新信息传播方式,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合办专栏专版,由部门负责人或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形成传播合力,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进一步加强健全保障监督措施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在梳理本部门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并进行动态更新。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做好拟不公开政策性文件审查工作,对未明确公开属性或未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按规定予以退文。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政府法制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布。落实规范性文件2年一次的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公开清理结果。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内容和技术保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使政府网站成为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地回应社会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扩大传播范围。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三)扩大公众参与范围
围绕部门中心工作,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年度计划、重大建设项目、市场监管、政府规章和惠民政策措施等重要决策事项,采取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等方式,着力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
(四)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切实推动本部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平台建设、扩大参与、回应关切等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保密事项,以及弄虚作假、欺骗公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近日,越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召开2015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市纪委驻市国规委纪检组组长江咏川、越秀区常务副区长卞勇出席会议并作指示。
会议首先听取了越秀区局2015年工作情况。越秀区局以深化实施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整合资源、转变职责、服务前移”为目标,充分发挥国土规划新优势:一是大力加强规划编制,积极推进北京路文化核心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历史名城保护等重点工作;二是提升服务水平,积极盘活烂尾楼(地),促进旧有物业升级改造,优化旧楼加装电梯行政审批流程、加快完成管道燃气三年发展计划;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廉政风险防控,加强重点岗位监督,为越秀城市化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随后,江组长和卞副区长对越秀区局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加快国土规划融合,做好队伍建设和衔接工作;三是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对历史名城保护等重点难点工作狠抓落实,科学推进越秀城区全方位协调发展。
下一步,越秀区局将继续做好市国规委与越秀区政府的沟通桥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的作用,坚持以“推进国土规划管理领域深化改革、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提升越秀城区规划品质”为工作总目标,办实事、办好事,为构建和谐越秀出一份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召开党组会议,对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并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讲话精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市有关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政务公开是确保行政行为公平公正、化解各种矛盾、提高服务水平,体现执政为民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基于以上认识,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修订了中心的工作措施,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责任分工等,落实了办事机构和岗位职责,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落实,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编制目录,公布内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安排专门人员,对我单位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搜集、整理、登记、确认,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信息。这些信息分别为:机构职能类包括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公开机构职责、科室职责等文件;法规文件类包括三个国家级、本市及本部门政策文件;行政执法类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其他共5个项目;便民服务类1个项目。按照要求,将这些材料录入了微机,制作了电子版,在市政府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布。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内外分别设置了两个大型电子显示屏,每天循环播放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知识、办事程序等政务公开内容。二是在服务大厅内设置了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汇缴及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业务办理窗口,三是设置了大型宣传栏,公布了大厅服务电话,安装了电子查询系统,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即可查到个人公积金缴存、贷款、余额等情况。四是将所有公开内容印制成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向公众发放,方便职工办理业务。五是在市内各家新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在《泰安广播电视报》开辟了专栏,连续刊登了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等方面的政策知识。在《泰安日报》上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制作了专版,刊登了中心机构组建以来的公积金工作的盘点与展望,产生了很好的反响。同时,在市电视台拍摄了公积金工作情况的专题宣传片,打出了宣传字幕,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四、取得的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实施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逐步使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有效保证了中心依法办事和严格管理,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的知名度,提高了全社会对公积金的认识,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赢得了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好评。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完善并加大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各项工作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强力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