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遵义市林业园林绿化局 | 简 介 | 1951年3月改为农林科和交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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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科 | 植树造林等林业工作 | 地 区 | 遵义市 |
成立时间 | 1950年1月 |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督办、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访、后勤等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社会保障、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上述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信息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培训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改革发展科。
拟订林业、园林绿化法制建设规划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林业执法监督和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工作;指导林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林业系统普法教育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工作;承担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 指导、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全市农村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三)造林绿化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和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工作;指导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花卉的建设生产和国有林场(苗圃)、种苗基地、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城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园林绿化科研项目立项、实施、评审及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办林业、园林绿化技术监督、林业地方标准拟订、新技术开发、专利和有关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指导、管理森林认证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森林资源管理科。
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和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组织拟订全市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指导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承担林地林权管理工作,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承担依法审核、审批林地征用、占用和临时占用手续的申报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与经营加工工作;督促查处林政案件;指导木材检查站、乡(镇)林业工作站和农村林业能源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普查、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监督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年度利用限额;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濒危陆生野生动植物和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猎捕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履约的有关工作; 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五)园林科。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及城市绿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督促、指导各县、区(市)绿化部门完善管护体系;监督年度绿化工作目标的完成;审核城市建设项目中园林绿化用地的比例和布局;承担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及市场监管;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建设“绿线”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依法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核和报批移伐城市树木事项;审核城市公园建设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和调整规划,指导、协调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及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六)产业科。
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和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森工行业管理,指导林产品加工企业的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指导战备林(材)管理和林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指导林业企业改革工作。
(七)森林公安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全市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承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森林防火、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建议;指导森林公安队伍工作;协调和督促查处重大森林案件;指导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八)计划财务科。
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林业和生态建设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组织拟订林业发展和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和补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承担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林业财务、统计和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山区综合开发和林业扶贫工作。
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市林业局(市园林绿化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含森林公安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副科长(主任)13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含1名森林公安业务车辆驾驶员),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1951年3月遵义专署建设科改为农林科和交通科。植树造林等林业工作归农林科管理。下设遵义专区造林指导所,负责采种、育苗、造林、护林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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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2月专区造林指导所撤销,设立遵义专区营林局,隶属专署农业科领导。营林局于1957年经遵义专署决定撤销。
黔北伐木公司于1952年1月成立,1953年7月黔北伐木公司撤销,更名为黔北森工分局,1954年下半年黔北森工分局更名为遵义森工分局。
1958年4月从中央到省、地、县、森工营林合并为林业厅、局,此时经地委批准正式成立遵义专员公署林业局,统管全区林业行政和林业企业、事业单位。
1966年5月16日,遵义地委决定将地区农林水三个局和专署农办、政治处合署,各局设立文革领导小组。1967年1月25日经地区革筹委批准成立遵义地区林业局革命生产委员会,同年成立地区林业局革委会。1968年2月1日遵义地革委成立农林水办公室,统管全区农林水的行政工作,原来的局改为公司或站。1968年9月成立遵义地区木材工业公司革委会。
1970年1月经地革委批准撤销木材工业公司,恢复遵义地区林业局。
1983年地区进行机构改革,地委决定撤销地区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设立地区行署农牧林业局,下设农、林、牧三个公司。地区林业公司于1984年4月成立,同年8月地委决定撤销林业公司,恢复地区林业局。
1997年遵义撤地设市后,遵义地区林业局于1997年10月改为遵义市林业局,2001年12月改为遵义市林业绿化局,2004年7月改为遵义市林业园林绿化局。
据我所知 北京昌平园林绿化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甲18号 地址:政府街甲18号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镇政府街甲18号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只要不是具有侵略性质的外来物种都会允许种植的,只不过在绿地用途方面会有所差别。比如儿童游乐园周边就不允许种植带刺、有毒、飞絮的树种;居民小区内距离楼体5米之内不允许种植高大乔木等。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林业园林绿化局职责划入市林业局(市园林绿化局)。
(三)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加强全市湿地保护、石漠化防治植被恢复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四)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四)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五)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六)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一)市林业局(市园林绿化局)内设森林公安科,对外可称遵义市森林公安局开展工作,不挂牌子。
(二)原市林业园林绿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人员整体划入市林业局(市园林绿化局)管理,其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2003年,贵州省林业厅授予的《全省营造林质量》优秀奖 。(奖牌)
二、2003年,贵州省绿化委员会 贵州省人事厅 贵州省林业厅授予的《绿化模范单位》(奖牌)
三、2003年1月,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授予的200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市直部门)》三等奖。(奖牌)
四、2003年2月,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授予的《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奖牌)
五、2003年8月,遵义市人民政府授予遵义市林业绿化局《执行遵义市一九九八年至二00二年环境保护目标现任书》一等奖。(奖牌)
六、2003年10月遵义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五周年活动评为)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奖牌)
七、2004年1月,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授予的《遵义市直机关二00三年度目标管理效能建设考核》一等奖。(奖牌)
八、2004年2月,遵义市人民政府授予的2003年度交通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奖牌)
九、2005年1月,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授予的2004年度《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市直部门)》一等奖。(奖牌)
十、2005年7月,国家林业局授予的《全国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奖牌)
十一、2005年11月,贵州省林业厅授予的《贵州省林业科研推广系统第九届职工运动会》团体第三名。(奖牌)
十二、2006年1月,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授予的《遵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奖牌)
十三、2006年2月,遵义市人民政府授予的《2005年度公路工程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奖牌)
十四、2006年3月,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先进单位。(奖牌)
十五、2006年3月,由国家绿化委员会、人事部、国家林业局授予遵义市林业园林绿化局《全国绿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编号:160)(荣誉证书 、奖牌)(国人部发[2006]29号)。
十六、2006年4月,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授予的《2001—2005年遵义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奖牌)
十七、2007年9月,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授予的《遵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单位。(奖牌)
十八、2007年8月23日,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退耕还林先进单位”。(奖牌)
十九、2008年1月21日,获得贵州省林业厅、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先进集体”二等奖。
二十、2008年12月30日,荣获贵州省林业“2008年市(州、地)天保工作考核三等奖”。
2020年5月,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生态保护修复处、市园林绿化局义务植树处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首都绿化委员会授予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
1.单位名称:顺义区园林绿化局(顺义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标准简称:园林绿化局(绿化办)
2.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中山南街11号
3.邮编:101300
延庆县城隍庙街4号
延庆县园林绿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