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装修保证担保 | 外文名 | 装修保证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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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括 | 装修履约保证担保 | 提 高 | 素质、规范行为 |
1、申请。业主可以在装修合同文件中要求装修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向业主提供装修工程保证担保。让装修施工单位提供的装修工程保证担保(即:装修工程保证保函)是由有装修工程保证担保资质的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装修工程保证保函,装修施工单位需向保证人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装修工程保证保函。装修施工单位在申请装修工程保证担保时,保证人将向装修施工单位索取申请资料,装修施工单位按期向保证人递交申请、提交保证人要求的资料,经保证人审核同意后,与保证人签订《委托保证担保合同》,申请人履行反担保等合同义务,保证人为申请人向招标人提供保证担保,出具投标保函(中标后提交履约保函)。
2、装修保证担保细目
装修保证担保细目列明了保证人对房屋装修中保证的范围,包括装修项目、装修内容和维修期限。它是装修保证保函的附件,是保证人承担装修责任的直接依据。保证期限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为 年。
3、房屋质量保修保证担保反担保
1) 要求施工方的工程项目办理装修保证担保,并将各项装修保证担保的反担保保证金作为房屋质量保修保证担保反担保的依托;
2)以良好的信誉设立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4、装修保证担保的索赔
发生保函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时,权益人按照保函向保证人提出索赔,填写保证人统一印制的《索赔通知书》,由权益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保证人在核实并确认被保证人违约及其造成的损失后,依照主合同和保函的约定,对经认定的实际损失承担保证责任。
权益人提出索赔时,由保证人对责任和损失进行核定,对核定结果没有争议的部分可先行赔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由保证人牵头与权益人和被保证人协商处理措施。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经保证人认定的鉴定机构对事故责任和损失进行鉴定,做出质量问题和直接损失的鉴定书。保证人在鉴定结论做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赔付方案以书面形式告知权益人。权益人在收到赔付方案后予以确认的,保证人在3个工作日内履行经确认的保证责任。
除需送鉴定机构鉴定的事项外,保证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核定事故责任和损失并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存在异议的事项,保证人与权益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2100433B
由于保证担保具有将信用风险转移回风险源本身的作用,使装修施工单位在主观上消除不认真履约的动机,加强自律、信守合同,增强了承包商履约的自觉意识,从而降低违约事件发生的概率。保证人为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在提供保证担保时,必然要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履约记录等进行严格审核,并通过制约机制对履约过程进行监督,从而促使当事人提高素质、规范行为,保障合同正常履行。
在装修工程担保过程中,保证人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装修施工单位合同义务履行的监督和制约,避免装修施工单位出现违约行为或使违约行为得以及时纠正。在装修施工单位不能履约的情况下,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付可以使主业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
有的公司签合同是就说明了这一点 但有的公司不会注明在这一点 具体您可以看看当时所签的合同细节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
装修保证金原则上来讲是装修完后,物业需要退还给业主的,但是有些物业会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装修保证金,或者只退一部分;比如装修过程中损坏了什么东西,违反了什么规定等; 这个依情况来定。
精选范本 ,供参考! 篇一:商铺装修承诺书 伟 城·凤凰城装修承诺书 阳市伟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伟城·凤凰城 物业服务中心: 本人是伟城 ·凤凰城 号商铺的(业 主 / 租 户),现以自装形式对(所属 / 所租)房屋进行装修,用于开设 特报知贵 处。 在 此,本人慎重承诺: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伟城 ·凤 凰城 《业主手册》、《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以及装修管理的所有规定,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中心的日 常管理工作;本人 所开火锅店,将自行安装油烟处理净化系统;以及独立污水管道;所有涉 及户外部分施工(如招牌、户外灯光、地砖、墙面、横幅等), 均会事先报物业审批, 并按 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施工、经营。 自行 装修的质量问题及有关事宜一律由本人自行负责,如因私自改动房屋结构和违规搭建,以及不 按承诺执行,一经政府主管部门查实,或有住户投诉,由此所造成的后果、费用和相关责任均 由本人自己承担。 特
装修保证金退还签发单 : 幢 单元 室经验收合格, 请予退还装修保 证金! 签发人: 二 0一 0年 月 日 (注:装修过程中,不服从管理,如飘窗,套内承重墙违规敲凿、 屋面违章搭建等装修保证金一例不予退还)
早在二千多年以前,地中海地区一位名叫赫多私斯(HERDOTUS)的历史学家,就提出了在合同本中加入保证条款的概念,这也是最早在正式文本中提出保证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以个人身份为其他人的责任、义务或债务而向权利人方担保的事例非常普遍。但这类个人担保有很大的弊端,往往会因为保证人的意外亡故,或保证人无力履行担保义务,或其他原因而使承诺落空,从而给权利人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为解决个人担保中存在的严重不足和局限性,规范建筑市场,1894年,美国联邦政府正式认同了公共保证担保制度,即以专业保证担保公司取代个人担保。同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米勒法案”的前身——“赫德法案”,该法案要求,为降低工程风险,所有公共工程必须得到保证担保。
随着工商业的迅猛发展,商业交易的复杂程度日益提高,对保证担保业的需求亦水涨船高,这样,保证担保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便形成了。 与此同时,美国学术界也一直对工程保证担保业存在的机制、发展趋势的学术研究、保证担保业的收费标准和费率计算方法等方面加以研究,并最终确立了相关标准,从而使工程保证担保业的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并使得保证担保公司通过提供保证担保服务而获利并生存发展下去。
1908年,美国保证担保业联合会正式成立,它标志着保证担保业有了自己的行业协会,能相互进行业务交流,并开始统一收费标准。1909年,托尔保费制定局成立,直到1947年。该局一直为美国保证担保业联合会会员公司制定费率,后来该局并入美国保证业联合会。美国是全世界最早也是最大的保证担保市场,从1894年联邦公共工程运做保证担保,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在全世界35亿美元的保证费收入中,美国占60%以上,可见美国工程保证担保应用之广泛。
国际土木工程界的“宪法”——《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条款)的制定者,也就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在《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1989年版)中指出:持有保证担保书的业主不能要求保证担保人支付一笔金额——业主只能要求完成合同。换而言之,如果出现委托保证担保人(承包商)违约,保证担保人不是赔偿一笔钱,而是必须首先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各项条件履约,而不是简单地赔一笔款,从而更大程度地、更全面地保护了受益人(业主)的利益,因为业主花钱买的是工程产品,而不是耗费大量精力后买回赔款。这也是在美国工程保证担保的保函一般由专业化的保证担保公司出具而并非是保险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原因所在。
美国对保证担保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在美国境内从事保证担保业务的公司,必须经美国财政部评估、批准,且每年都要进行复核验收,并于7月1日公布合格者名单,业内称T名单。此外,在各个州进行保证担保业务,还必须经所在州政府的批准。根据美国财政部发布的资料,截止到1999年12月23日,T名单上列有301家担保公司,资格有效期自1999年7月1 日至2000年7月1日;各担保公司单笔合同担保的最高限额从14.2亿美元到16.6万美元不等,这个单笔最高限额是根据保证担保公司的法定公积的10%限定的,超过限额的项目,必须由T名单内的保证担保公司联合担保或由再保险商再保险。
在美国从事工程保证担保业务的专业保证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中,单笔最高限额在10亿美元以上的有两家,1亿美元以上的有29家,1000万美元以上的有110家,100万美元以上的有128家,100万美元以下的有32家。根据美国的法律,禁止银行从事保证担保业务。
工程保证担保一般主要有以下四种:
投标过程中,保证投标人有能力和资格按照竞标价签定合同,完成工程项目,并能够提供业主要求的履约和付款保证担保。如果承包商在投标有效期内退出投标或中标后不签定工程合同,担保人将负责偿付业主的损失。
保证承包商能够按照合同履约,使业主避免由于承包商违约,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完成承包的工程而遭受经济损失。如果承包商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且业主并无违约行为,担保人可以向承包商提供资金上的支持或技术上的服务,避免工程失败的恶果。担保人也可以将剩余的工程转给其他承包商去完成,并弥补差价。如果以上手段均不能奏效,担保人则将以现金形式偿补业主的损失。履约保证担保应保证承包商100%地履行合同,而保证的金额,根据世行文件规定,银行保函开具的保证金额为合同价的15%,由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书开具的金额为合同价的30%.
在美国,由于承包商违约,保证担保方出面使工程按合同正常进行的例子很多。有某受雇为当地政府兴建一座市政建筑的承包商在该工程的75%已完工时宣布放弃该项目的承建。由于承包商违约,业主要求保证担保公司安排工程的竣工。保证公司为了履行其义务并使损失最小化,自行出资雇佣了一名建筑施工管理顾问。由于该工程如不能在冬天来临前竣工,建筑物将遭受极大的破坏,因为建筑物已完工的部分既无暖气又无保温设备,保证人与其管理顾问通过实地考察,分析了所有可行方案后,保证担保公司决定用原来的分包商和供货商加快完成该工程,因为他们已经熟悉这项工程。共有28个分包商和12个专门供货商参与了这项工程。保证担保公司雇佣了一名专业监督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每周一次的实地考察,并把结果报告给保证人和建筑管理顾问。此外,保证人还说服了项目业主向分包商和供货商支付工程款和货款,以促使工程早日竣工。自分包商返回工地施工四周后,该工程即竣工,部分建筑投入了使用。产权证书四周后发给了项目业主。该项工程得以继续承建直至竣工,都有赖于保证担保公司出面对局势所作出的正确评估和决策。
1)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
付款保证担保的目的是保证业主(承包商)根据合同向承包商(分包商、材料商)支付全部款项。美国的“米勒法案”(1935)是要求对政府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付款保证担保的法律。它要求承建政府工程的承包商开出一份独立的付款保函,开出这些保证担保的保证担保公司必须是财政部名单上所列有的保证担保公司,该名单由美国财政部每年公布一次。当合同价在100万美元以内时,付款保证金额是合同总价的50%,合同总价在100~500万美元之间的,付款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的40%;超过500万美元的合同,保证金额为250万美元。“米勒法案”的付款保证担保保护同总承包商有直接合同关系的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的利益,这些人叫做第一位债权人,同分包商有合同关系的下一层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叫做第二位债权人。
该法案规定,同总承包商有直接合同关系的分包商或材料供应商在提出控诉前无须向总承包商发出通知。如果作为第二位债权人的分包商或材料商提出索赔,要在权利人最后一次提供劳动力或材料后的90天之内向总承包商发出通知。付款保证进行索赔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法律诉讼。无论是第一位债权人还是第二位债权人必须在最后一次提供劳动力或材料之日90天以后,一年之内提起诉讼。“米勒法案”通过立法强制性的保证担保充分保护了劳动力和材料供应商的利益,颇值得我国充分借鉴。
2)业主付款保证担保
“米勒法案”保证了劳动力和材料供应商的利益,使项目业主(该法案保护的是联邦政府项目)避免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和管理上的巨大负担。然而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由于资金不到位的业主众多,造成业主拖欠工程款现象严重。因此,承包商也应向项目业主取得“业主付款保证担保”,保证业主根据合同向承包商支付全部款项。业主付款保证担保实质是业主的履约保证担保,应当同承包商履约保证担保对等实行。保证担保方将对业主的资信状况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工程费用的到位,业主保证担保可以采用保证担保公司保证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
业主付款保证担保可以先在非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即房地产开发商开发项目、三资项目和私人投资项目上推行。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也应该严格按照市场规则运行,充分打足建设资金,不能随意拖欠工程款,侵害企业的利益。
申请担保企业在该担保机构做出担保决定后、保函出具前,应向该担保机构缴纳保证金,缴纳比例根据保函金额、企业资质、担保期限,有双方进行协商,一般为保函金额的10%~30%。保证金在该担保机构存储期间,将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该担保机构解除担保责任后,将保证金本息全额退回;若申请企业就保函条款违约给该担保机构造成经济损失,保证金本息用于抵补损失,不足部分该担保机构将继续向债务人(或反担保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