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设专人负责投诉、咨询工作,并在局网站上设专栏公布市民咨询的热点问题解答和咨询电话,方便市民查询。2013年度共受理市民通过网络、来信、来访投诉、咨询约1054件,均给予答复。
2013年度局收到5份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均已作出答复。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报纸、新闻广播电视台、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局网站等媒体介质,在网上公开我局办理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所需表格资料等,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2013年度在局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2031条,其中:文件类约120条;信息动态类约90条;公告公示类约260条;企业信息类1561条。
(一)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切实抓好市民生、重点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前对方案在报纸、网站上进行公示,建设过程中在市内主要媒体公开工程监理负责人联系方式,并多次约请新闻媒体主动公开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
(二)在落实我市社会性保障住房政策的过程中,我局严格遵循《条例》和《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结合我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创新思路,强化服务,将信息公开工作融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核、分配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群众满意。局2013年对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相关信息公示约32条。
(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关于住建工作的部署,2013年局选取了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住房保障、生活垃圾处理、建筑节能等主题,主动在报刊网站、广播电台广泛进行宣传报道,向群众宣传介绍重点工作最新动态,树立住建局良好形象。
(四)2013年,局参加了市纠风办和中山广播电台合作举办的“周五民声热线”栏目,向听众介绍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情况,解答群众有关工程建设的问题,还参加了中山网直播室举办的两期与网友交流的活动,主题分别是雨污分流建设和岐江桥重建。
(五)本年度局还在省市主要新闻报纸设专版宣传环卫事业、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住建系统诚信体系建设、行政管理改革等情况。
(六)做好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发布工作。2013年公布企业信息约1561条。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2013年,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条例》和《规定》要求,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开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日常办理。利用局办公室作为全局工作综合平台优势,优化、整合业务科室工作资源,形成完整、快捷的信息公开工作链,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责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班子工作部署,在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的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基础上,2013年,制定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并据此规范了具体的信息采编、报送和审核制度,形成了“领导重视,办公室主办,业务科室协助”的工作思路。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发布操作过程的终端部门,严把信息发布关,坚持实时持续发布最新的政府信息,全力推动政府公开信息100%网上发布,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013年度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支出纳入市政府的财政管理。 2013年度未收取任何费用。
2013年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
(一)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还不够多样,渠道较窄。目前,我局主要通过网站、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对于一些居住在农村且不常上网的群众而言,查阅信息形式还不够丰富和完善。
(二)宣传引导工作有待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在公众中进行更广泛地宣传。
(一)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年内拟制定《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明确规定各部门职责及信息发布范围、程序和时限,指定局属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需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方能进行发布,从而使工作落到实处。
(二)未来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及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局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行调整,使信息公开工作能进一步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充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古镇镇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信息发布的工作机制,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古镇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按照《条例》以及《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明确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加强收集、审核、发布政务信息,认真做好信息内容的保密审查工作,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和健全。
(二)提高公开载体建设水平。继续完善古镇镇政府门户网站的功能,发挥古镇镇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提升网站的服务功能和信息公开实效性。加强落实网站栏目内容的更新工作,包括领导之窗、人事信息、公开目录、网上信访等栏目,不断提高和深化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现在,古镇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目录与市信息公开古镇目录部分已经实现同步更新,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三)各单位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在2013年,古镇各单位、村(居)委会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的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单位信息员积极上报信息,进一步促进和提高古镇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57号)。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57号)。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时转发了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省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引导两区七镇乡镇、各县直属部门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2013年,成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或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专抓具体工作,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评估内容,与绩效工资挂钩,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问责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坚持谁公开、谁管理,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全力保证本地本部门信息的安全。
(三)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和省的有关要求,依托中国·东山门户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采购招标、重大项目、公共资源、认识信息、统计信息等专栏,并引导财政局、药监局、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局、国土局等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依托其部门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预算、决算报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
(四)推动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透明。积极推动我县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学校、气象、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通讯、邮政等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并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通过“中国·东山”门户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栏目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出行、公共事业、住房、资质认定、就业、企业开办设立、社会保障、证件办理、婚育收养、经营纳税等行业的办事指南、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内容。
(五)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优化改版网站,在门户网站增设审批服务、场景式服务、办件查询等栏目,丰富网上办事内容,并加强全县两区七镇、39个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下属46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逐步完善其网页专栏建设,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大大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据统计,全县49个单位全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487份,依申请公开292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7条。其中县镇两级政府567条,县直部门19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52条,占14.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06条,占 12.3%;规划计划类信息140条,占5.6%;行政许可类信息149条,占6%;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12条,占8.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9条,占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87条,占7.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24条,占1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77条,占19.2%,其他类别信息141条,占5.7%。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其中,网站公开2428条,公告栏等其他形式公开5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县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292条,受理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足,流于形式,工作效果不明显、公开内容连续性不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对所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加强监督。结合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制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
(三)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的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概述
2008年,局在中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局班子高度重视,早在2008年初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为日常事务处理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动员部署,就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安排。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编制完成《中山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中山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对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扩面,建立信息公开专栏平台,为全面开展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创造了工作条件。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情况
按照《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我局于3月1日完成了《中山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中山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完成,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有规可循。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条例》的施行,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局自2008年2月份开始,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条例》,明确《条例》要求,了解和掌握《条例》精神及工作程序,营造工作氛围。同时加强对外宣传工作。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交流工作,我局配备专门信息人员,结合财政业务工作,采集突出时效性、准确性和指导性的财政信息,如各项财政惠民政策落实,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果的信息,借助市财政局信息、局网站,市政府网站等形式对不同的对象进行公布。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中山市财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材料收集、整理、审核,送局领导审批后,交信息中心进行网上发布。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指定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本科室、单位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送审。通过健全完善制度,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全面、保密、规范。同时注重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在局门户网站建立“信息公开专栏”。
3、加大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及时、准确地受理群众的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认真、准确的答复,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效率,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水平。
4、建立考核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年度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特点:一是加大财政性资金向社会公开的力度,加快推进区和镇两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二是加快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服务平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以及公开招标信息和结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2008年,发布公开招标信息等各类采购信息约4454条,市本级全年完成政府采购8.05亿元。三是多渠道公布服务信息,方便市民办理会计从业资格、契税缴纳等手续。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在受理窗口张贴有关注意事项,提供免费宣传资料,并公开受理电话。
(一)200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7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职能4条
(1)中山市财政局职能介绍1条;(2)中山市财政局领导及分工1条;(3)中山市财政局内设机构及职责1条;中山市财政局的联系方式中山市财政局直属机构及职责1条。
2、规范性文件55条
(1)国家法律12条;(2)行政法规10条;(3)地方性法规8条;(4)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25条。
3、财政业务办事指南16条。
(1)财政行政许可业务指南2条;(2)其他业务14条。
目前,我局的财政信息内容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依据《中山市财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和《中山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我局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及口头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依申请公开,由局办公室收集整理。
由于我局财政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基本满足了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的要求。因此,2008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财政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财政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08年,我局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08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财政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09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