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单位 |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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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3年,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领导高度重视,科室各尽其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主要通过网站、报刊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积极做好制度建设、载体建设、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和依申请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有效提高发展改革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对重要决策的参与度,有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相关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科学发展。
(一)落实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注重发挥由局长挂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事项的领导协调,各科室落实专人专责,配合局办公室和价格调控科,收集、审核和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络问政、咨询、投诉等事项。
(二)遵守工作制度。我局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及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文办理暂行规定》、《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保密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核的规范管理,理清对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
(三)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我局2012年度决算和2013年预算信息。坚持不懈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信息公开,切实做好各类价格收费批复信息公开。及时更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栏目内容,主动公开我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信息。
(四)拓宽公开渠道。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贴近群众。把局公众网站、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平台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更新、充实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开通“中山发改”政务微博,加强重要工作、重要政策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引导社会公众理解、支持发展改革工作和参与重要决策制定。同时,通过局公众网站领导邮箱和网上咨询、政府投诉平台、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中山网络问政平台以及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受理社会公众咨询、投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方面。2013年,我局充分利用好两个网站(即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中山价格信息网站)、一条热线,两个阵地(即电台《物价之声》、电视台《物价广角》)全方位公开各种政府信息。据统计,2013年,我局通过局公众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同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0条,其中工作动态197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审批、核准信息427条,价格收费批复信息276条,播出《物价之声》24期,《物价广角》48期。通过《中山日报》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面。一年来,我局遵循“以公开为常规、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实际不断扩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依照“及时便民、有利监督”的原则,对包括部门概况、机构设置、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应急管理、办事指南、人事信息等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3年,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收到4宗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全部办结,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申请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受理各类咨询举报3567宗,其中局公众网站咨询13件、行政服务在线咨询11件、政府投诉平台咨询投诉75件、网络问政平台问政话题75件,价格举报电话受理各类价费咨询投诉3093宗。对各类咨询,我局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办理答复;对于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能范围的咨询,及时向咨询人进行解释说明。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没有与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加强我局改革工作、重要政策和规划、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的政府信息公开,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做好专项资金、人事、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拓展载体,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优化局公众网站的栏目设置,增强局公众网站的信息服务、网上投诉咨询、网上办事等功能。注重吸收网络新技术和新手段,用好“中山发改”政务微博平台,合理借助新闻媒体力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覆盖率和影响力。
三是强化时效观念,针对个别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更新速度不够及时的情况,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遵照《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明确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有序开展。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下,各岗位职能对照《条例》认真研究梳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提交局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信息中心在局信息网站公开发布,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重要举措。
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特别是通过网站等手段,实时公布重大政策法规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扩大政务公开信息量,大量更新上传相关信息,有效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依据《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3年度已经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报告如下: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650条,其中,通过《价格公报》发布信息203条,通过省物价局网站发布信息368条,2013年我局未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0条,通过其他途径发布信息79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为0人,省物价局网站信息公开栏页面访问量累计为2016544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