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了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的排放限值见下表。
表 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的排放限值 单位:dB(A)
边界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
0 |
1 |
2 |
3 |
4 |
昼间(6:00~22:00) |
50 |
55 |
60 |
65 |
70 |
夜间(22:00~6:00) |
40 |
45 |
50 |
55 |
55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了各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见下表。
表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
0 |
1 |
2 |
3 |
4 |
|
4a |
4b |
|||||
昼间(6:00~22:00) |
50 |
55 |
60 |
65 |
70 |
70 |
夜间(22:00~6:00) |
40 |
45 |
50 |
55 |
55 |
60 |
注:0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见下表。
表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厂界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
0 |
1 |
2 |
3 |
4 |
昼间(6:00~22:00) |
50 |
55 |
60 |
65 |
70 |
夜间(22:00~6:00) |
40 |
45 |
50 |
55 |
60 |
昼间55dB(A)。夜间45dB(A)。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包括一下几个: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该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你好,建筑施工界噪声标准如下:??建筑施工场界?,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敏感建筑物??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我国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如下表所示,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非稳态噪声等效声级的限值为85dB(A);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时间不等于8h,需计算8h等效声级,限值为85dB(A);每周工作不是5d,需计算40h等效声级,限值为85dB(A)。
表 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
接触时间 |
接触限值/dB(A) |
备注 |
5d/周,=8h/d |
85 |
非稳态噪声计算8h等效声级 |
5d/周,≠8h/d |
85 |
计算8h等效声级 |
≠5d/周 |
85 |
计算40h等效声级 |
脉冲噪声工作场所,噪声声压级峰值和脉冲次数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
表 工作场所脉冲噪声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日接触脉冲次数(n,次) |
声压级峰值/dB(A) |
n≤100 |
140 |
100≤n≤1000 |
130 |
1000≤n≤10000 |
120 |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971年提出的环境噪声标准,对于住宅区室外的环境噪声标准为35~45dB(A):
表 不同时间的环境声标准的修正值
时间 |
白天 |
晚上 |
午夜 |
修正值/dB(A) |
0 |
−5 |
−10~−15 |
表 不同区域的环境声标准的修正值
区域 |
修正值/dB(A) |
区域 |
修正值/dB(A) |
乡村住宅,医院疗养区 |
0 |
工商业和交通混合区 |
15 |
郊区住宅,小马路 |
5 |
城市中心 |
20 |
城市住宅区 |
10 |
工业地区 |
25 |
表 非住宅区室内噪声标准
场所 |
标准/dB(A) |
场所 |
标准/dB(A) |
办公室、商店、会议室、教室、小餐厅 |
35 |
大的打字室 |
55 |
大餐厅、打字室、体育馆 |
45 |
车间 |
45~75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523-2011 代替 GB12523-90, GB12524-90 2011-12-05 发布 2012-07-01 实施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 次 前言 ..................................................................... .. ................................................................................ II 1 适用范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行业行政法规,即国家环境保护部 2008年第 44号文件。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 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现批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由国家环境 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目录 1概述 2环境保护部公告 3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概述编辑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是行业行政法规,是为防 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 展,而制订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联合发布的。 2.环境保护部公告编辑 (2008 年第 44
预防生产性噪声危害,除控制声源噪声传播外,应积极开展接触噪声工人的健康监护工作,定期对接触噪声的工人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听力检查,观察听力变化情况,以便早期发现听力损伤,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还应进行就业前体检,取得听力的基础材料,并对患有职业禁忌症者,禁止其参加强噪声的工作。就业后半年进行听力检查,发现有明显听力下降者应及早调离噪声作业。以后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高频段听力下降达到和超过30dB时,应列为重点观察保护对象。
对90dB以上的噪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应有短时间休息和工间操,一般每工作2~3h休息10~15min,可防止听觉疲劳,预防噪声聋。此外,噪声环境中的工作人员,由于长期受噪声的影响,机体内维生素B1、B2、B6消耗较多,所以在饮食上应多些糙米、鸡蛋、牛奶、花生、蘑菇、豆类等含维生素B族较多的食物。
人体的噪声防护主要是使用听力保护器。常使用的听力保护器有耳塞、耳罩、耳栓、头盔等。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不仅可以预防听力损伤,还可以改善语言联系。对听力防护器的基本要求有下列6点:①具有较高的隔声值;②佩带后要舒适,无明显的胀痛感;③对外耳道及耳部周围皮肤无有害刺激;④在高噪声环境中,不降低语言联系的可懂度;⑤使用方便,便于清洗和保存;⑥价格便宜,牢固耐用。声音的骨导阈值是耳防护器隔声值的上限,即使是最好的耳防护器,也不能把外界的声音完全隔绝,只能阻隔从外耳道传入的大部分声音。
(1)耳塞:耳塞是插入外耳道的个体听力保护器,造价低,便于普及。优良的防噪声耳塞应具备下列卫生要求:250~8000Hz倍频程范围内,隔声值平均超过20dB;戴耳塞后对语言清晰度无明显影响,不妨碍语言联系;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戴耳塞后,对皮肤无刺激性,耳部无不适感。
(2)耳罩:耳罩是将整个耳郭套封起来的个体听力保护器。通常防噪声耳罩隔声效果优于耳塞,防噪声耳罩其卫生学要求除同耳塞外,还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连续佩戴2h耳罩不产生明显压迫疼痛感;构造上应不影响眼镜等物的佩戴。
我国的噪声标准是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荐发布的标准为基础,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时问和场合、不同保护要求,并根据噪声的特陛,在科学实验和数据统计分析及参考国外标准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法律等而制定的噪声评价量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大致分类如下:
(1)环境质量标准:用于保障与评价室内和功能区域内声环境质量。如《声环境质量标准》的摘录(GB3096-2008)。
(2)噪声排放标准:用于控制噪声源周边场界的噪声污染。如《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摘录(GB22337-2008),但不适用于船舶噪声排放。
(3)产品噪声标准:主要用于控制噪声源的辐射水平和特征及测量规范与方法,实质是一种产品噪声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