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债券公开招标定价方式 | 典 型 | 以公开招标最为典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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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标的分 | 有价格招标和收益率招标 | 按照价格 | 美式招标和荷兰式招标 |
方式分类
1、荷兰式招标又称单一价格中标。以募满发行额为止所有投标者的最低中标价格作为最后中标价格,全体中标者的中标价格是单一的招标方式称为以价格为标的的荷兰式招标。以募满发行额为止的中标者最高收益率作为全体中标者的最终收益率,所有中标者的认购成本是相同的招标方式是以收益率为标的的荷兰式招标。
2、美式招标又称多种价格中标。以募满发行额为止中标者各自的投标价格作为各中标者的最终中标价,各中标者的认购价格是不相同的招标方式是以价格为标的的美式招标。以募满发行额为止的中标者所投标的各个价位上的中标收益率作为中标者各自的最终中标收益率,各个中标者的认购成本是不相同的招标方式是以收益率为标的的美式招标。2100433B
这些都是霸王的条款,你如果接受不了的话只能不去投,我试看过五年内付清的都有。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按照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
定价方式与定价风险---解读菲迪克通用合同条件——解读菲迪克通用合同条件价格条款系统之一 价格条款是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建设方与承包商共同关注的焦点。菲迪克所构建的建设方与承包商之间在合同标的与合同价格方面平衡的权利义务关...
截至2011年,不锈钢产销已处于严重的失衡状况,全国不锈钢的产能远远大于不锈钢的需求。产能集中度非常低,同质化竞争恶劣,在国内的不锈钢行业中,各大主流钢厂也没有能力控制不锈钢价格的相对稳定,因此每个钢厂的定价策略就成为影响自身经营状况的主要因素。
一、基金在计提银行间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收利息时,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7〕200号)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债券应计利息计算公式的通知》的有关内容,改用“实际天数”计算应收利息,具体公式见附件1a、附件1b。
二、基金在计提交易所贴现债券的应收利息时,应参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贴现国债实行净价交易的通知》(财库[2007]21号)的有关内容,改用“实际天数”计算应收利息;基金在计提其他的交易所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收利息时,应参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1]年12号)的有关内容,仍保留现有方法,采用“实际天数/365”计算应收利息,具体公式见附件2。
三、为了更合理地反映货币市场基金所持债券每日产生的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在采用实际利率法下的摊余成本计量债券时,应参考附件3第四条所述的计算方法。
四、本方法自2008年3月17日起实施。2008年3月17日,按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一)对于改用“实际天数”计算应收利息的债券,借记“应收利息”,贷记“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
(二)对于改按附件3第四条所述的方法计量债券的货币市场基金,摊销前的摊余成本(定义见附件3第四条)计算新实际日利率,再使用新实际日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按附件1、附件2所述方法计算当日应计提的应收利息),借记“债券投资-折溢价”(轧差),贷记“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实际日利率)。
货币市场基金在改用“实际天数”计算债券应收利息之后,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也相应的改用“实际天数”计算。
五、各公司应事先测算和评估相关方法调整对基金收益和投资产生的影响,在系统调试、投资运作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避免方法调整首日对基金收益和基金净值产生重大影响。
附件1a:银行间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收利息的计算公式
附件1b:银行间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收利息的计算公式
附件2:交易所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收利息的计算公式
附件3:货币市场基金实际利率法下溢折价每日摊销的计算方法
一、货币市场基金运用实际利率法的基本原理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模拟从买入日至最后一个计息日计提利息和摊销溢折价的整个过程,通过插入法,达到存续期结束前最后一次计息和摊销溢折价后,溢折价余额为零,即摊余成本=面值。
二、模拟的整个过程(以下日为自然日)
T日应收利息=Round((T日债券数量余额-T日未交割的买入债券数量 T日未交割的卖出债券数量)×面值×票面日利率,2);其中:
(1)按平均值付息的附息债券
票面日利率=(T日对应的票面利率/1年内的付息次数)/T日对应的付息周期的实际天数;
(2)按实际天数付息的附息债券
票面日利率=T日对应的票面利率/T日对应的付息周期所在计息年度的实际天数;
T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T-1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 T日T 0交割的买入交易确认的摊余成本-T日T 0交割的卖出交易确认的摊余成本
T日确认的利息收入=round(T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实际日利率,2);
T日摊销的溢折价=T日应收利息-T日确认的利息收入;
T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T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T日摊销的溢折价;
T n日为存续期结束前最后一个计息日,
T n日应收利息=Round((T日债券数量余额-T日未交割的买入债券数量 T日未交割的卖出债券数量)×面值×票面日利率,2);其中:
(1)按平均值付息的附息债券
票面日利率=(T n日对应的票面利率/1年内的付息次数)/T n日对应的付息周期的实际天数;
(2)按实际天数付息的附息债券
票面日利率=T n日对应的票面利率/T n日对应的付息周期所在计息年度的实际天数;
T n日确认的利息收入=round(T n-1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实际日利率,2);
T n日摊销的溢折价=T n日应收利息-T n日确认的利息收入;
T n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T n-1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T n日摊销的溢折价=(T日债券数量余额-T日未交割的买入债券数量 T日未交割的卖出债券数量)×面值;
三、模拟过程的简化公式
M:每张债券面值
y:实际日利率
Z:每张债券溢折价余额
Z0:每张债券初始溢折价(Z0=(T日债券溢折价余额-T日未交割的买入交易确认的溢折价 T日未交割的卖出交易确认的溢折价)/(T日债券数量余额-T日未交割的买入债券数量 T日未交割的卖出债券数量))
i:票面日利率,在可预知未来利率的情况下为i0,i1,i2,...,it,t 1为剩余付息次数
(1)按平均值付息的附息债券
i=(T n日对应的票面利率/1年内的付息次数)/T n日对应的付息周期的实际天数;
(2)按实际天数付息的附息债券
i=T n日对应的票面利率/T n日对应的付息周期所在计息年度的实际天数;
从计算实际利率之日起至债券到期日之间的自然日为n,其中可预期的利率变动日的前一日分别为第k1,k2,k3,k4,...,kt日;每日摊销的溢折价为(M Z)y-Mi
最后一期将溢折价全部摊销,即Zn=0,则得到如下公式:以上迭代公式中,实际日利率范围为(-1)/365~4/365,插值误差0.00000001(默认值,可配置);
实际日利率结果保留12位小数(默认值,可配置)。
四、计算方法
在买入债券或利率调整日,计算Z0,取得M、i、k、n的值,用公式使用插入法计算出实际日利率y后,每日计提利息和摊销溢折价:
(1)T日应收利息按现有方法计算;
(2)T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T-1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 T日T 0交割的买入交易确认的摊余成本-T日T 0交割的卖出交易确认的摊余成本;
(3)T日确认的利息收入=round(T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实际日利率,2);
(4)T日摊销的溢折价=T日应收利息-T日确认的利息收入;
(5)最后一个计息日,将剩余的溢折价全部摊销。
注:此方法依据实际利率法下摊余成本确认的基本原理和溢折价摊销的计算过程,以最后一次溢折价摊销后溢折价余额为零为目的,通过模拟溢折价摊销的计算过程,运用插入法,计算出实际日利率,使溢折价科目余额逐渐趋向零直至到期日最终为零,其本质上是以每日债券利息作为未来现金流折现为该债券的账面价值,所得出的日折现率作为实际日利率,与以每期债券利息作为未来现金流折现为该债券的账面价值,所得出的年折现率差异不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二)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三)取得的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比照(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应当比照“贷款”科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企业发放的贷款,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
(六)应收利息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债券回购是指是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指资金融人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人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买断式回购业务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公开招标选购
什么是公开招标选购[1]
公开招标选购是指非营利组织的采购部门通过传播媒体发布广告或发出信函,说明拟采购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有关要求,邀请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投标。
有意争取这笔业务的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标书,密封后送交非营利组织的采购部门。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日期开标,选择报价最低且其他方面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单位。
公开招标选购的供应商
采用这种方法,非营利组织处于主动地位,供应商之间却会产生激烈竞争。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
1、自己产品的品种、规格是否符合招标单位的要求。非标准化产品的规格不统一,往往成为投标的障碍。
2、能否满足招标单位的特殊要求。许多非营利组织在招标中经常附带提出一些特殊要求,比如提供较长时期的维修服务,承担维修费用等等。
3、中标欲望的强弱。如果企业的市场机会很少,迫切地需要赢得这笔生意以维持经营,就要降低标价;如果还有其他更好的机会,只是来尝试一下,则可以提高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