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照明设计师交流中心 | 成立于 | 2011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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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使命 | 培养、塑造世界一流的照明设计师 | 开放委员名额 | 300人 |
第一条 本组织的名称为中国照明学会咨询工作委员会照明设计师交流中心,是中国照明设计师自愿参加的组织。
第二条 本中心的宗旨是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照明设计上的自由探讨。倡导“创新、求实、协作、共享”的精神,关心和维护照明设计师及会员的合法权益,为提高中国照明设计水平做出贡献。
第三条 本中心上级主管单位是中国照明学会咨询工作委员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照明学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本中心的常设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地在北京赛尔广告有限公司。
第五条 本中心的业务范围是在照明设计领域开展如下业务活动:
(一) 普及照明设计知识,传播照明先进技术和经验;
(二) 组织照明设计工作者学习交流先进的设计知识和理念;
(三) 开展深入的市场研究,提供行业发展研究报告;
(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积极促进学科的不断发展;
(五)组织设计大赛,发掘人才,推广优秀成果及设计理念;
(六)组织专家进行新品鉴定,为行业推荐优秀新品;
(七)组织专家及中心所有成员,对照明企业及产品进行评选;
(八)编辑、出版、发行照明科技资料及相关的音像制品;
(九)举办为本中心成员服务的研讨会和活动;
(十)举办设计师沙龙。
第六条 本中心实行委员制。
第七条 加入本中心成为委员条件
凡承认本中心的章程、有加入本中心的意愿、在照明设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个人,符合以下规定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中心,经批准成为委员。
1.具有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认证三级或以上的照明设计人员;
2.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照明理论学习研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在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士;
3.从事照明设计工作3年以上,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参与或主持过多个重大科研项目者;
4.对照明设计事业有较大贡献的专家、学者或企业家;
第八条 加入中心的程序:
(一)提交加入中心申请书,传真、邮件或邮寄至交流中心,由中心秘书处负责审核;
(二)秘书处上报交流中心进行审议通过;
(三)由中心授权的秘书处颁发委员证
(四)在《照明技术与设计》及中心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第九条 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中心章程;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中心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可免费参加中心举办的各交流研讨会;
(五)可免费优先得到中心出版书刊及音像制品;
(六)积极参加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
(七)执行中心的决议和完成本中心所委托交办的工作;
(八)维护中心的合法权益,弘扬科学精神,遵守科学道德,不断更新知识;
(九)委员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等;
(十)委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在本中心的委员服务;
(十一)委员同意接收来自本中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信息、积分记录等;
(十二)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第十条 本中心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委员需按规定缴纳会费。
(暂行办法:第一届委员(任期两年),任期内免收会费。)
第十一条 退出须知:
(一)委员退出应书面通知本中心,并交回委员证;
(二)委员如果一年不参加交流中心任何形式活动,经工作人员提示或通知后视为自动退出,并及时予以公布;
(三)委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及时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全国委员代表大会(暨中心年会)为本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其主要职权:
(一)选举和罢免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二)决定中心未来一年的工作方向及发展规划;
(三)带领中心全体委员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在全国委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中心的重大决策由全体出席大会的2/3委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是全国委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常务委员(简称常委)组成,在全国委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带领中心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委员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权:
(一)执行全国委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副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全国委员代表大会;
(四)决定委员的准入和除名;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制定、修改中心章程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常务委员(简称常委)由委员中诞生,其候选人由当届中心主任、副主任协商提名后经中心全体委员及行业内人士公开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常委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委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年中召开一次,年末和全国委员代表大会一起召开,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 中心为开展日常工作,下设临时决策机构主任办公会,由主任、副主任组成。其会议时间和地点视具体情况定,秘书处派工作人员负责记录。
第十九条 中心日常工作执行机构为秘书处。
第二十条 主任、副主任、常委、秘书长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岁,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二十一条 对本中心章程的修改, 须经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委员代表大会审议。全国委员代表大会审核通过后15日内,由秘书处对外公布。
第二十二条 本中心完成宗旨或因不可抗力终止,由常务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由秘书处对外正式公布终止信息。
1、3月4日中心成立
2、4月6-8日 承办北京照明展工程设计专区、北京照明工程设计论坛
3、4月28日低碳-照明产品节能“工程应用技术”高峰论坛全国巡回第一站 重庆
4、5-9月走进设计院栏目共20场
5、6月9-12日广州光亚展举办委员参观团
6、7月12日高峰论坛第二站深圳
7、9月8日高峰论坛第三站上海
8、10月13-14日中心第一届年会及高峰论坛第四站北京
1、“能有界、心无界”设计师优先品牌活动
2、/活动定制
3、照明设计师交流中心沙龙活动8场
4、中国照明学会咨询工作委员会照明设计师交流中心第二届年会2100433B
加强照明设计师间的业务交流,提升设计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推动中国照明设计水平的进步,在节能减排的前提下创造更好的人居环境和视觉感受。
培养、塑造世界一流的照明设计师
中国照明学会主办《照明技术与设计》
中国照明学会咨询工作委员会照明设计师交流中心章程
中心组织机构为全国委员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常设机构为秘书处。
中心实行委员制,2011年共开放委员名额300人。
成员均为专业从事照明应用设计的工作者,包括来自专业照明设计公司、工程公司、设计院电气或照明科室。
在照明设计领域开展如下业务活动
(一) 普及照明设计知识,传播照明先进技术和经验;
(二) 组织照明设计工作者学习交流先进的设计知识和理念;
(三) 开展深入的市场研究,提供行业发展研究报告;
(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积极促进学科的不断发展;
(五)组织设计大赛,发掘人才,推广优秀成果及设计理念;
(六)组织专家进行新品鉴定,为行业推荐优秀新品;
(七)组织专家及中心所有成员,对照明企业及产品进行评选;
(八)编辑、出版、发行照明科技资料及相关的音像制品;
(九)举办为本中心成员服务的研讨会和活动;
(十)举办设计师沙龙。
自成立以来,中心成员密切联系,行业影响深远。
夜景照明方面做得比较专业的北京有几家,其中智美照明还不错,设计师比较有名,获过不少奖,但收费在业内好像还不高,属于比较务实的公司,可以优先考虑。现在的夜景照明设计已经进入“视觉时代”,没有视觉效果就没...
照明设计理念要围绕【尊重建筑】【人性化】【艺术化】三点出发任何一个优秀的照明设计作品都不会脱离实际的建筑情况与周边因素,同时需要把握业主对于设计需求的一些关键要求,例如使用方向,达到的效果、预期。还要...
上淘宝网搜索中国灯饰宝典,里面有国内知名照明设计师的QQ,可以直接加好友,然后发自己公司的产品图片给他们报价,很方便的。
甘子光 王锦燧 徐 淮 邴树奎 戴德慈 俞丽华 任元会
徐 华
汪 猛 赵建平 李国宾 吴恩远 肖 辉 李炳华 刘 丹
韩 林
(按姓名排序)
安小杰 常志刚 陈嘉宁 陈众励 戴宝林 丁 平 邓力山
杜 异 高 飞 韩 林 何 斌 胡洪浪 霍 超 江 波
焦建国 焦胜军 解 辉 李炳华 李国宾 李继平 李铁楠
林若慈 林志明 刘 丹 牟宏毅 潘书舟 钱观荣 任 见
史章意 汪 猛 王 刚 王俊钦 王绍红 吴恩远 吴一禹
夏 林 肖 辉 徐 华 徐庆辉 许东亮 袁宗南 岳存泽
姚梦明 张青虎 张 钊 章友俊 赵建平 郑见伟 郑 影
优秀的照明设计师必须具备 6项技能 一个照明设计师需要具备什么样的知识和素质 ?赛德利照明认为同 样的,评价照明设计的质量,有简单的判断方式,从主观感受上描述; 也有科学的完整系统,色温和相关色温、 UGR 模型。 或许我们见过形形色色的优秀作品案例,或文艺范,或科技控, 或古典韵,但这都是表现而已,到最后你总会发现,原来几乎所有的 设计玄机,都跑不出理论基础知识的框架。 周星驰的《食神》中有一句,恰可用作比喻:运用之妙,存乎一 心。 照明设计 6项技能? 软硬之间 上节说了要成为照明设计师,需要具备的六项技能,这里面其实 只是泛泛谈及了需要的结果,而没有具体到过程中需要掌握的东西, 也就是硬知识,这一节接着把那六个技能深化成具体的专业知识,方 便大家按需求对症下药。 建筑照明设计师是专业人员,其职责(正如其名称所示)是为人 类环境设计照明。 照明设计师的职
一、光的艺术作用 (一)、光艺术的起源 阳光、月光、星光和火光伴随着原始人的生活, 旭日与夕阳交替,白昼和黑夜循环,原始人在光的沐浴下生成发育繁衍。 火的发明使用,使人类进入了新的文明阶段,火不仅用来照明、取暖、 烧烤食物,到了晚间,原始人围着火堆,举起火把狂欢舞蹈,一堆堆火 光映红了一张张欢乐而喜悦的脸, 一串串舞动的火把构成火蛇巨龙,这 就是人类早期的用光构成的原始光艺术雏型。 随着火、蜡烛、油灯、汽灯、电灯等人工光源的发明创造,人类跨越 了一个又一个文明阶段进入了当今灯光照明高科技时代, 由于人工照明 技术的迅速发展和人造光源的普及, 人们的夜生活变得越来越丰富多采, 灯光艺术作为一种新的视觉艺术形式, 把人们的生活空间装点得更加美 丽。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室内装饰等方面,灯光艺术 已被广泛地应用。 (二)、光的艺术魅力 光照的作用对人的视觉功能的发挥极为重要, 因为没
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级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照明设计师。每一级别都有相对应的申请条件,认证合格者,将颁发相应级别的《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
全国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执证照明设计师
全国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执证照明设计师
全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执证照明设计师
照明设计工程公司代表
照明生产企业代表
电气设计师
室内设计师
建筑设计师等
内容简介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助理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3级)》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按照标准、教材、题库相衔接的原则组织编写的,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推荐辅导用书。书中内容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照明设计师(试行)》要求编写,是助理照明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命题的直接依据。《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助理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3级)》介绍了助理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应掌握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涉及前期调研、识图与工作图绘制、创意设计、技术设计、设计实施等内容。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