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 点 | 镇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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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性 | 非盈利 | 性 质 | 政府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 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印信管理、上传下达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新闻报送、起草机关的重要文稿;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和对直属单位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和保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管理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编制工作,管理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职工离退休工作,管理直属单位和指导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管理机关、直属单位和指导行业的劳动工资工作,指导行业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的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归口管理有关行业统计、财务会计信息工作,指导直属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及系统内的财务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建设系统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管理。负责接收对办事人提供的要件材料真实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并按照其内容分别转送业务科室处理。负责局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费用的集中收取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等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上报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建设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二) 城市建设科。
负责研究拟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行业有关规定,指导全县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镇规划、城建监察等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国家制定的城建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指导和组织城市综合开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检查评定工作;负责城市统计工作;负责城市人防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测绘工作。
(三) 建筑管理科。
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及建筑施工队伍管理,监督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定程序,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建筑经济、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住宅建成后住户室内装修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外及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组织。组织拟定局管各行业工程标准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组织拟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科技体制改革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组织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实施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和抗震设防工程管理,参与编制技术引进规划和计划,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规划和计划,组织域外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及其有关的保密审查工作,组织和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行业技术市场和企业技术进步,负责指导全县建筑科研单位的工作。负责建筑统计工作。
(四)法制科。
宣传贯彻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管理建设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执法业务指导、执法队伍管理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定和监督落实,对各单位的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行为及行政处罚进行审查和监督,做好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负责对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各类案件组织复议诉讼。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分办、督导和组织回复工作。负责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业进行调查并形成处理意见。牵头和协调系统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和报批。负责上访的接待和上访件的分办、回复工作。为系统内部各单位在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涉法案件提供咨询和帮助。
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纪检监察工作。
2021年5月,获得吉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本地实际的住房制度,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监督执行实施城乡规划的政策和法规;负责规划区内建设活动的规划审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四)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和省标准以及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工程建设地方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国家和省房地产产业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等政策和法规,并拟订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制度。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和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监督执行建设工程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负责全县建筑业执业人员、造价执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管理;拟订工程建设地方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拟订全县城市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热、城市园林、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和城建监察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绿化工作;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工作;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测绘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建筑节能的规划;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局长吴立友
历任:到保农机站会计,到保联营加油站站长,镇赉县农机管理站副站长,镇赉县农机管理站站长,镇赉县农机局副局长,镇赉县农机管理站站长,镇赉县农机局副局长,镇赉县农机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镇赉县农机局党委书记、局长;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分工:负责系统党委、行政的全面工作
副局长李春红
历任:沿江乡勤务员,沿江镇团委书记,沿江镇宣传委员兼秘书,张家园子乡副乡长,建平乡副乡长,建平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副局长 领导分工:协助局长抓好财务管理工作。协助局长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管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城乡建设事业综合管理中心、城乡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房屋征收经办中心,联系供水公司、供热公司
副局长王玉宝
历任:吉林省黄金地质调查所地质员,吉林省第六地质调查所地质员、 分队技术负责,镇赉县市政管理处规划员,镇赉县规划管理处主任、党支部书记,镇赉县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院长,镇赉县城建档案馆馆长,镇赉县建设系统党委委员,镇赉县物资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分工:协助局长抓好城市规划、建筑工程、住建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分管建工科、规划处、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墙改办、招标公司,联系建筑材料检测公司、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建筑设计院
副局长宋作坤
历任:县林业局职员、科长,县园林处主任,县烟叶公司副经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副局长 领导分工:协助局长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市政工程建设。分管项目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中心、污水处理厂,联系市政工程公司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21年7月,入选全国水利扶贫先进集体公示名单。
(一)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三)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四)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的水量和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五)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六)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七)编制全县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全县水利、水土保持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水利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八)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主要江河的治理与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
(九)负责全县抗旱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和防病改水、牧区水利工作。
(十)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局长杨发 历任:岔台公社助理员、团委副书记,岔台乡政府经营管理站站长,岔台乡企委副主任,岔台乡副乡长,沿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沿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沿江镇党委书记、镇长,县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分工:党委书记、局长,负责水利局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局计划财务科
副局长石志海 历任:县水利局勘测设计队技术员、队长,县水利局副局长,县水利局副局长、灌区管理局总工程师 领导分工:分管县水利勘测设计队、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局农田水利科、局水利施工队、局水利机井队
副局长尹凯武 历任:县国营渔场渔政检查员,县水产局渔政站检查员、站长,县水产总站副站长,县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分工:分管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县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县乡(镇)水利中心站、县抗旱服务队、县三江水泥制品厂,局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