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主要职责 | 负责住房公积金缴交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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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1 | 综合处 | 内设机构2 | 归集管理处 |
内设机构3 | 贷款管理处 |
(一)综合处(挂“审计监督处”牌子)
负责中心文秘、行政、综合调研等项工作,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内外部关系;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中心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后勤、资产管理工作;督办、检查各项决议和会议精神的落实,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中心内部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内部考核,组织行政督察,定期开展对中心有关处室及分中心(管理部)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和执行财经纪律的内部审计;负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工作进行指导、管理。
(二)归集管理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的编制和组织落实工作,依法检查监督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工作;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负责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和缓交审批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缴交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管理、指导与监督;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
(三)贷款管理处(挂“资产保全处”牌子)
负责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拟定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批、发放、回收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参与拟订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确保贷款回收,实现资产保全;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行政诉讼;办理呆账核销手续;负责贷款档案的管理;协助归集管理处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管理、指导与监督;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
(四)计划财务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计划和业务经费预决算的编制;负责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基金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净收益的分配和廉租房补充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拟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核算;负责国债购买和资金安排;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报表汇总与分析;负责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基金的年度结息;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
(五)信息技术处
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系统管理、维护与升级;负责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负责计算机网站的建立和自动查询系统的管理;定期做好有关业务数据备份;负责计算机应用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及时办理与金融业务承办银行间的票据交接和数据录入;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
(六)稽核监督处
负责监督市公积金中心各处室 城区客户服务部、分中心(管理部)执行公积金管理政策、财经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拟定相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稽核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和资金运作的规范性;负责审计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财务收支、经费使用、增值收益、凭证账册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依据住房公积金业务情况和管理需要组织开展专项审计、专题审计和专案审计;负责对接外部审计检查工作,根据审计意见督促落实;负责住房公积金稽核档案的收集、整理与管理工作;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考核;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考核。
下设机构
住房公积金城区客户服务部主要职能是: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建设、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市区、新区服务网点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市区、新区汇缴单位和缴存职工有关缴存、提取、贷款业务的办理;负责住房公积金12329客户服务热线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满意度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与管理工作;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考核;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考核。
公积金余额及贷款最新政策:
市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功能,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现就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范围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自愿缴存人),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均可以个人名义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开户。携带本人身份证、建设银行借记卡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开户时应签订《镇江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
2.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自愿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20%;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自愿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自愿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签订委托代扣协议。自愿缴存人开户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设立个人账户后,应与公积金中心、建设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按约定日期由建设银行从其借记卡中按月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当月未能代扣代缴的,次月累计代扣代缴。
三、相关要求
1.自愿缴存人应在其建设银行借记卡中保留一定余额确保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凡缴存基数低于当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自愿缴存人应主动申报调整缴存基数,否则公积金中心将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调整并按月代扣。
3.自愿缴存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为确保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及按时归还贷款,公积金月缴存额应高于贷款月还款额。
4.自愿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将要求其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本息并对其剩余贷款本金加收罚息、直至依法处置贷款抵(质)押物。
5.自愿缴存人办理汇(补)缴、提取、贷款等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事项按我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按本通知执行。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心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部署;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二)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并参与组织实施。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缴交管理,按照《条例》规定,依法检查、监督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核批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与缓交;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审批、发放、回收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确保资金安全;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与核算,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为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
(四)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管理、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监督辖市(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及相关业务;经商辖市(区)意见后,负责分中心(管理部)行政领导的任免;负责对有关单位参与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相关业务的指导、管理与监督。
(五)负责政府委托的其他住房基金的管理与核算;制定其他住房基金相关规定与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镇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A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南山路66号 B ...
简介: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镇江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承担着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职能。中心内设综合处、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信息技术处、稽核...
您好,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如下: 1、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2号-1幢4-5层 2、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34号
2021年8月,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客户服务部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和房地产市场走低的双重压力, 管理部党支部紧紧围绕 中心的工作大局,瞄准“全省标杆,全国一流”的总体定位,积极践行“三严三实”, 科学分析形势、超前谋划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管理部各项业务 指标全部超额完成任务, 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管理部党支部被 **市评为 “先进党支部”和“先进自愿者服务队”。 ** 市管理部公积金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 势。 2015年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业务发展,稳中有进。 截止 2015年底,新增开户单位 5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85%,新增归集人数 14543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07.76%,归集金额 4526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02.18%, 提取公积金 20375万元,提取 23328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求意见表 总体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 省、市有关规定存在的问题 和具体表现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 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 的问题和具体表现 我单位在工作作风、为民服 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具体 表现 对我单位进一步加强作风建 设、完善制度、改进业务办 理有何意见和建议 对我单位深入开展党的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有何意见和建 议 注:填写总体评价时,请在相应选项下面的空格内划“√” ,如填写内容 较多可另附纸张填写。
镇江市正东路5号
镇江市土地交易中心
主任:王志红
陈跃生:镇江市规划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