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项目单位工程验收完成后,由验收组出具验收意见。
网络项目单位工程验收采取下列形式:
(一)听取工程建设各方对工程实施情况介绍及工程质量的认定。
(二)检查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
(三)实地察看工程质量和试运行状况。
网络项目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由单位工程负责人提交“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验收申请报告”,验收组织部门及时组织专家组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一)工程文件:所属分项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测绘文件,设计文件,开工审批文件,工程变更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方、监理方及组成人员名单,施工文件、竣工图等。
(二)财务文件:预算书、决算书。
(三)监理文件:监理表格、旁站监理记录、监理报告、照片等。
(四)竣工验收文件:建设报告、试运行与考核运行报告、技术报告、竣工报告、质量自检报告及其它需提供的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已经发你邮箱,请注意查收。
隐蔽工程是指将被其后工程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它是对一些已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检查,由于检查对象就要被其他工程覆盖,给以后的检查整改造成障碍,故显得尤为重要,...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
网络项目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建设内容。
(二)完成工程档案验收。
(三)提交工程预、决算书、技术方案、工程(勘察)、施工及监理各方签署的竣工合格报告,施工方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网络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组织:
单位工程的验收由省地震局计财处牵头会同各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包括工程建设方、设计(勘察)方、监理方负责人和专家,专家比例不少于50%.
网络项目单位工程验收以下列内容为依据:
(一)单位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勘选报告、方案设计报告、重大变更报告或批复。
(二)施工设计文件、合同、技术方案、施工预算书、决算书。
(三)分项技术规程,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四)试运行、考核运行报告。
网络项目单位工程验收范围包括:24个测震台、8个前兆台、5个强震台、14个信息节点、2个应急指挥系统、1个应急物资储备库。
为规范浙江省数字地震观测网络项目验收工作,确保网络项目单位工程(以下简称“网络项目”)及时通过验收,依据《中国数字地震观测网络项目管理办法》(中震发财〔2006〕109号)以及中国地震局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各分项所属单位工程验收全部完成后,由分项建设承担单位按中国地震局相关要求组织材料,由计财处组织分项验收的检查与预验收,待条件成熟向中国地震局相关分项第一责任方申请分项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Word格式,共5页,内容包括单位工程验收小组职责、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单位工程验收范围,可供参考。
第 28 卷 第 5期 Vol. 28 , No. 5 2006 年 9月 ( 540~545) AC TA SEISMOLO GICA SIN ICA Sep. , 2006 文章编号 : 025323782 (2006 ) 0520540206 数字地震观测网络通讯与记录系统 3 王洪体 1 , 2 ) , 庄灿涛 2 ) 薛 兵2 ) 李 江 2 ) 陈 阳2) 朱小毅 2) 娄文宇 2) 刘明辉 2) 1) 中国北京 100081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2) 中国北京 100036 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 摘要 介绍了基于国产方舟 SOC 及嵌入式 Linux 操作系统的数字地震观测网络通讯与记录 系统 . 它支持 TCP/ IP 计算机网络通讯协议 , 具有自监控 、自复位功能 , 支持大容量固态存储 器 , 功耗小 , 授时精度高 ,
数字地震观测技术基本信息
书名:数字地震观测技术 定价: ¥70.00元
出版/发行时间: 2003-01-01
出版社: 地震出版社
作者: 中国地震局监测预报司 编
ISBN: 7-502-2173-2
版次: 1
开本: 1/16
页数: 588
附录3 数字台站与台网的辅助装置
附录4 其他资料或知识
第一章 中国数字地震观测技术系统
第二章 新型地震计
第三章 地震数据采集器及其应用软件
第四章 数字地震观测系统的传递函数和标定
第五章 数字地震台网的通讯技术
第六章 数字地震台网与台网中心
第七章 人机交互式单台的分析处理系统
第八章 人机交互式区域台网的分析处理系统
第九章 区域数字地震台网中心的实时数据处理系统
第十章 国家数字地震台网中心与分中心的软件处理系统
第十一章 数字地震台站与台网的软件处理系统
附录1 数字地震观测技术规范
附录2 建设一个合格的地震台网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省数字地震台的技术管理,维护观测系统长期稳定运行,保证台网在地震监测预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浙江省数字地震台工作质量评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由浙江省地震局验收通过的数字地震台,其工作质量的综合评定,依据本《办法》进行检查,记载成绩。
第三条 对检查评比成绩优异的台站及个人予以奖励。
第四条 检查评比的内容:
(一)台站运行率;
(二)台站地震数据可用性;
(三)台站技术管理质量。
第五条 检查评比的方式:
(一)由浙江省地震局进行年中检查和年度总评。年中检查由主管部门委托台网中心对各台上半年度各项评比的内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通报各台。年度总评将组织各台站及省局有关人员按本办法进行质量评比。
(二)按省局台站和地方台站分别评比计分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