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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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档案强省建设为主线,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推进档案治理、资源、利用、安全体系建设,迭代升级“五档共建”,推动档案工作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档案力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全面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责任贯穿档案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档案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档案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人民立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档案工作依靠人民、服务人民,高水平建设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依法治档。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档案工作领域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主动适应发展新要求,突出改革突破、数字赋能、创新引领、整体智治,抢抓数字化改革先机,推动档案工作与新技术深度融合,以改革精神推动档案理论、制度、实践全面创新,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形成发展新胜势。
坚持系统观念。树立系统思维,用好系统方法,将系统观念贯穿档案事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以“五档共建”2.0为主抓手,综合集成、迭代升级、久久为功,推动档案工作形成系统性、整体性成果。
坚持安全底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压紧压实责任,增强法律制度执行刚性,加强档案安全制度体系和能力建设,构建更高水平风险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全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预见性,确保档案安全。
到2025年,以“五档共建”2.0为主抓手,形成档案领域浙江特色、示范全国的重大标识性成果,基本建成党的领导全面加强、依法治理成熟定型、开放利用普惠共享、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档案强省,开创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相适应的档案事业发展新格局。
——档案依法治理效能显著增强。党管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更加优化完善,档案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档案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依法治档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显著提升,档案工作在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更加明显,档案违法行为处置率100%。
——档案工作整体智治全面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档案事业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以数字化手段推进档案工作实现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建成运行档案工作智能监管应用系统和全省档案数据共享中心,档案核心业务100%实现网上协同,全面贯通业务流、数据流和执行链,构建形成数字治理、科学精准、协同高效的档案工作运行体系。
——档案开放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档案服务中心大局更加精准,服务人民群众更加高效,档案开放力度明显加大,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开放档案总量达到1000万卷(件),档案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享程度明显提高,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升。
——档案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完备。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档案馆库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100%达到标准规范要求,档案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和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完备。高标准建成运行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浙江省档案馆)。
——档案事业发展活力持续迸发。档案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攻关取得新突破,新技术新成果在档案领域广泛转化应用。档案文化精品持续涌现,档案宣传影响力持续扩大,优秀历史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功能更加彰显,推动建设基层档案文化阵地100个。建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档案人才队伍。
——档案基层基础支撑更加夯实。档案馆(室)业务水平全面提升,档案资源体系更加完备,基层档案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档案工作服务基层治理更加有力。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增长40%以上,加快实现档案资源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
展望2035年,全面建成档案强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更加巩固、依法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开放利用更加优质、整体智治更加高效,基本实现高水平的档案现代化,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档案工作重要窗口。
坚持和完善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党的领导始终贯穿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全过程,为顺利实现“十四五”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规划实施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将档案事业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目标考核、检查评估、专项督查的内容,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档案工作的重大问题。
省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建立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组织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档案工作和加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做好地方规划和本规划目标任务的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各级政府要将档案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相关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加强档案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科学合理使用档案保护和开发专项资金,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的资金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确保本单位档案工作所需经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档案科研创新领域。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融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服务中心工作、社会民生,事关档案事业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重点任务、重要成绩等进行全方位宣传展示,扩大档案工作社会影响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支持档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档案事业发展环境。 2100433B
“十三五”期间,全省档案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为根本遵循,深化推进法治档案、智慧档案、民生档案、平安档案、活力档案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服务中心大局更加精准有力。主动融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各项工作,服务“五水共治”“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等重大战略部署扎实有效,推动长三角区域档案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圆满完成G20杭州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档案服务保障任务,建立G20杭州峰会影像专题数据库。高标准推进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积极打造红色档案馆,建立党性教育、廉政教育阵地,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等红色展览近370场次,参观人数约115万人次。
——档案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档案部门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全省局馆工作“一盘棋、双加强”治理新格局初步形成。加大档案法学习宣传贯彻,制定实施一批适应法治政府、数字政府建设要求的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和省“两办”实施意见。“互联网 档案监管”深入推进,在全国率先实行掌上执法。
——档案信息化建设领跑全国。主动对接服务政府数字化转型,在全国率先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归档工作,出台政务大数据归档等档案信息化系列标准规范。数字档案馆(室)创建走在全国前列,各市县数字档案馆(室)实现全覆盖,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和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数量位居各省区市第一。省档案馆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系首个通过全国测试的省级档案馆。
——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档案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在全国率先推动省域“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建成运行浙江档案服务网,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范围内综合档案馆微信、“浙里办”APP掌上查档,累计提供查阅利用6.3万人次,满意度99.4%。牵头建成长三角民生档案跨区域查档平台,实现民生档案利用跨省“一网通办”。推动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向基层党群(便民)服务中心延伸,乡镇(街道)覆盖率达78%。各级各类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542.5万卷(件),提供档案利用189.7万人次,完成档案编研作品1151种。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和村级组织换届走在全国前列。
——档案基层基础工作稳步提升。建成和在建新馆57个,省档案馆和杭州市、宁波市档案馆在全国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中名列前茅。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建成示范档案馆43个、规范档案馆50个,规范化率达98%。各级各类档案馆馆藏档案4274.4万卷(件),比“十二五”末增长45%。统筹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项目、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建成“千村档案”专题数据库。持续开展平安浙江档案安全考核,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省档案馆获批建立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
——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实施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和“115”档案人才工程,每年举办全省档案局长馆长培训班、档案高级人才研修班和基层档案人员业务培训。新增研究馆员18人、副研究馆员430人,初中级职称2579人,4名同志入选全国档案专家。与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开展档案教育科研战略合作。档案科研创新成果丰硕,立项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95个,完成研究任务49项,获科技项目成果奖励20项。
专栏1 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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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规划 目标 |
完成 情况 |
全国水平 |
新建、改扩建综合档案馆数量(个) |
58 |
57 |
-- |
综合档案馆在用馆均面积(平米) |
-- |
8539 |
3489 |
综合档案馆馆藏增长率(%) |
35 |
45 |
41.2 |
综合档案馆开放档案数量增长率(%) |
-- |
50.1 |
42.1 |
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达标数量(个) |
40 |
93 |
全国未普遍开展 |
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数量(个) |
11 |
39 |
86 |
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数量(个) |
-- |
9 |
41 |
掌上执法率(%) |
-- |
99.74 |
全国未普遍开展 |
档案科技项目立项(个) |
80 |
95 |
-- |
其中:国家档案局科技立项(个) |
-- |
35 |
483 |
档案科技项目获国家档案局奖励(个) |
-- |
9 |
146 |
进入“十四五”,浙江将奋力扛起新发展阶段“五大历史使命”,书写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的新篇章,展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新成果,开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新征程,档案工作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负有重要的职责使命。省委全面部署数字化改革,构建党建统领的整体智治体系,迫切要求档案工作加快数字赋能,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推动档案工作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率先实现整体智治;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和新修订档案法贯彻实施,迫切要求全面深化依法治档,推进省域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实施,对档案公共服务和档案文化的需求日益增长,迫切要求加快档案开放利用、扩大档案服务有效供给;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给档案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迫切要求档案部门在构建风险闭环管控的大平安机制、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中发挥更加关键的支撑作用。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省档案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档案治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档案工作现代化与全省数字化改革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档案事业在区域间、部门行业间发展还不够平衡;档案基层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等。面对机遇与挑战,必须增强“重要窗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奋力谱写我省档案现代化先行新篇章。
黄山现在是安徽省的一个地级市。按照杭州旅游都市圈,属于大的杭州旅游都市圈,现在的杭瑞高速公路杭州到黄山就2小时,正在建设的黄山到福州高速铁路杭州到黄山在40分钟。这样的意义,黄山与浙江地理位置方便。
“十三五”期间的主要目标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贵州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和建设健康贵州的任务要求实施大健康、大数据、大扶贫战略行动和七大体育行动计划,实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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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国家战略实施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推进档案工作更高质量发展,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中更好地发挥档案存史资政的重要基础支撑作用。
全面系统记录建设“重要窗口”的奋斗历程。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依法收集保存这一伟大奋斗历程中形成的各种载体档案,建好用好“三个地”和“重要窗口”档案资源专题数据库。聚焦省委各项部署,积极探索档案存史资政的新举措新路径,创新构建档案资源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服务部门专项研究的新机制新模式。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强化教育现代化、就业增收、住房保障、社保体系等领域的民生档案支撑,为增进民生福祉提供档案服务。
专栏2 “三个地”和“重要窗口”档案资源建设工程 1.建成馆藏国家重点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建设“八八战略”、建党100周年、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档案专题数据库。 2.实施“三个地”和“重要窗口”档案资源建设指数评价。 |
全面融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深化拓展长三角地区档案部门交流与合作,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档案工作,服务助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主动融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积极发挥档案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抓好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档案工作。
全面跟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档案工作。精心组织档案征集、整理、展陈等工作,重点聚焦2021年建党100周年、2022年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杭州亚运会、杭州亚残运会、2023年“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2024年新中国成立75周年、2025年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和“十四五”收官之年等,组织开发重要档案资源,谋划举办各种展览,编研出版档案文献、画册,推动媒体深度宣传广泛报道,用档案记录和见证党带领人民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充分发挥档案在主流价值观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与依法治档、档案法治建设与服务法治浙江有机统一,统筹推进档案领域立法、执法、普法各项工作,加快形成体制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健全、执法普法高效的依法治档新格局。
健全完善浙江特色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压实档案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党办(档案局)负责、局馆协同、各方齐抓共治的档案工作格局。完善局馆工作“一盘棋、双加强”协同机制,推进协同事项项目化落实、清单化管理、专班化运作。着眼档案资源共建共享,优化各级各类档案馆设置和布局。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建立完善相应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档案工作纳入考核评价内容。
制定与新修订档案法相配套的制度规范。配合做好地方性档案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加快电子档案管理、档案开放审核、档案移交和处置等方面制度和政策供给。推行档案重大制度规范实施主动报告、实施后评估和常态化清理制度。推进地方档案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制定与数字化改革任务相适应的档案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定期开展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估。争取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制度成果。
全面加强档案执法普法工作。依法落实各级各部门档案工作主体责任,深化“互联网 档案监管”,构建全闭环档案行政执法体系,探索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档案执法融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探索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定期组织重点领域跨区域跨层级专项执法,建立科学合理的档案违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制定实施全省档案“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档案法治宣传,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专栏3 档案工作依法治理深化工程 1.优化体制机制。推动党委(党组)定期研究档案工作,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局馆协同、部门配合、区域联动的档案工作推进机制。 2.完善制度标准。配合修订《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等。强化相关领域档案事务制度和政策供给,制定省域数字资源平台、业务应用体系等所涉档案标准。 3.健全实施体系。健全档案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出台档案行政执法规程,全省档案政务事项网办率、监管事项覆盖率、掌上执法率达到100%,推动档案政务服务相关事项纳入全省“一件事”集成改革。 |
深化服务法治浙江建设。建立好、收集好、管理好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进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基层治理四平台电子化归档工作。联合司法行政部门研究建立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数据共享机制。服务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深化数字卷宗单轨制应用,实现卷宗源头数字化。协同推进发票(票据)电子化,规范退出市场企业档案处置,服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新优势。推动地方司法档案文献理论研究,挖掘档案史料中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建设法治浙江提供服务。
全面融入数字浙江建设,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加快档案资源和档案管理数字化转型,推进档案工作质量、效率、动力变革,努力实现档案工作整体智治。
全面融入服务数字化改革。聚焦服务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和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五大综合应用,强化档案数据支撑。推动电子归档纳入党政机关各项核心业务数字化运行的流程闭环,夯实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的档案基础应用支撑。围绕“数字赋能、多跨协同”系列应用场景和标志性成果,开发完善各专业领域的电子归档公共组件,推动全省政务数据归档交换平台迭代升级。拓展档案数据智慧服务场景,打造档案数据助力“三服务”“一件事”集成改革等重点任务的典型应用。全面开通“查档直通车”,加快推进档案馆(室)数字资源共享利用,助力机关内部“一件事”集成改革迭代升级、延伸扩面。
构建档案工作整体智治体系。全面梳理档案工作核心业务,加快推动档案核心业务数字化,形成可认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职责体系。融入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建设全省档案工作智能监管应用系统,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挖掘和分析等技术辅助档案行政监管。到2022年,80%核心业务实现网上协同,建立档案业务和资源基础数据库,到2025年,档案工作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广泛应用,整体智治新格局全面形成,档案工作实现上下贯通、高效协同。
加快数字档案系统一体化建设。加快数字档案系统流程重构、技术融合和平台整合,推进数字档案馆(室)拓面提升。加强档案数据管理与应用,探索建设一批智慧档案馆,拓展智慧档案应用场景。加快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到2023年底,省档案馆建成省档案数据共享中心,各市、县(市、区)建成互联互通的区域数字档案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数字档案管理和服务区域全覆盖,推进档案数字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共享利用。
推动档案资源数字转型。完善电子文件归档机制,优化电子档案管理流程,加强数据治理,提升档案数据质量。全面推行党政机关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实现各类电子文件应归尽归、电子档案应收尽收。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各类专业档案的数字化、数据化,建设覆盖全面、分类科学、服务高效的部门档案数据仓。聚焦数字乡村、未来社区建设,引导基层数字建档,推进网页信息、社交媒体、新闻报道等数字资源的采集,建立以电子档案为主导的档案数字资源体系。围绕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保存、归集、共享利用等领域制定技术标准,建立全省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标准库。
专栏4 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示范工程 1.出台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建设指南和测评办法,“十四五”期间建成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示范区10个、先行区30个,其中11个设区市全部建成示范区或先行区。 2.到“十四五”末,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90%建成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全省县(市、区)以上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90%建成省级规范化数字档案室。 3.到“十四五”末,各地新增电子档案占新增档案数量的60%以上,馆(室)藏传统载体档案实现电子目录全覆盖,保管期限30年(长期)以上档案100%数字化、50%数据化。 |
深化档案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民生档案“收得齐、管得好、用得上”,增加档案供给,加强质量管控,扩大档案开放,不断提高档案公共服务的精准性、便利性,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在档案领域的获得感、满意度。
构建多元化民生档案资源体系。加强教育、就业、卫生、社保、住房等民生领域档案的收集工作,建立进馆民生档案推荐种类清单,规范民生档案归属与流向。完善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机制,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做好相关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接收、征集、整理工作。加大口述历史档案、地方特色档案文献和海外珍贵档案资源的征集力度,健全档案价值鉴定和评估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向国家综合档案馆捐赠档案或委托保管。加强国家综合档案馆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的利用合作和资源共享。
加强民生档案资源质量管控。强化民生领域建档指导,推动涉民部门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和主要业务活动的融合机制。加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各门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推行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三合一制度。规范民生档案数据标准体系,加强馆藏民生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全省形成15种左右标准的民生档案专题数据库。及时跟进做好机构改革、企业产权变动、行政区划调整等档案处置,严防档案资源流失。
提升档案资源开放利用水平。健全完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共同开展档案解密和开放审核机制,实现档案开放审核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探索利用AI技术辅助档案开放审核,进一步提高档案开放审核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加大到期档案开放审核力度,探索开展国家综合档案馆依法提前开放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工作试点。鼓励引导各单位档案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和社会需求,积极开展室(馆)藏档案对外开放利用服务工作。
推动档案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持续深化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规范档案馆功能分区,优化档案利用环境,增强公共服务能力。统一档案查询利用服务标准,简化办理手续。对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迭代升级浙江档案服务网,实现全程网办、电子出证。持续推进档案公共服务覆盖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党群(便民)服务中心。加强国家综合档案馆与部门档案数据共享,推动实现档案数据在行政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和一线工作现场的推送应用。
专栏5 档案公共服务惠民工程 1.加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到期档案开放审核力度,依法依规落实期满25年档案开放要求。 2.到“十四五”末,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目录500万条以上;稳步推进开放档案全文上网工作。 3.到“十四五”末,档案查询利用服务覆盖100%乡镇(街道)和80%行政村(社区)的党群(便民)服务中心。 |
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深入开展档案安全风险治理,不断完善档案安全监管机制,强化档案安全技术支撑,着力构建风险闭环管控的档案安全大平安机制,推动档案安全与服务平安浙江建设有机统一。
防范化解档案安全风险。持续推进国家综合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推动新一轮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舍新建和改扩建,开展绿色档案馆自评工作。推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或不符合面积等要求的馆(库)进行新建或改造,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加强档案实体安全管理,规范档案保管、档案流转等业务工作流程,提升档案库房智能化管理水平。逐步推进档案信息化核心基础设施设备和系统软件自主可控,全面落实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严格执行档案保密管理制度、上网档案信息审查制度和档案利用制度,确保档案利用安全。加强对重要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测试。
完善档案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各级各部门档案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事故问责机制,加强对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追责。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开展国家综合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定期开展档案安全自查,重点抓好汛期档案安全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责任制,制定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档案安全应急处置演练。规范档案服务外包工作,对涉及档案安全的寄存托管、数字化加工、信息系统建设等重点领域实施监管。
强化档案安全技术支撑。高标准推进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浙江省档案馆)建设,有序开展区域内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档案保护科研及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档案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的资源和技术优势,组织开展档案安全的关键理论和技术方法研究攻关。合理运用防灾减灾、数据存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前沿理论和技术成果,不断提高档案安全技术水平。积极推进档案安全专家队伍建设,为档案安全工作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服务平安浙江建设。深化档案登记备份制度,常态化开展电子业务数据、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登记备份工作,确保国家重要档案资源安全。完善平安浙江档案安全监管考核工作。指导推动平安浙江建设相关部门加强安全档案建设,科学利用档案资源进行安全风险的分析、研判和处置,发挥档案在安全风险闭环管控中的积极作用。探索构建档案数据安全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健全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档案数据应急采集和应用管理机制。
专栏6 档案安全强基工程 1.构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安全风险评估、安全自查等一体化、常态化的档案安全检查工作体系,到“十四五”末,实现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安全检查100%覆盖。 2.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杭州市、拱墅区、西湖区、宁波市、江北区、奉化区、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苍南县、龙港市、德清县、海盐县、兰溪市、永康市、衢州市、柯城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嵊泗县、临海市、仙居县、莲都区、青田县、松阳县、景宁县等31个国家综合档案馆完成馆库新建或改扩建。 3.建成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浙江省档案馆),年均抢救保护各类档案20万页以上,年均培训档案保护人才50人次以上。 4.到“十四五”末,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部实现馆藏重要档案数字资源异地备份;建立行政村(社区)档案数字资源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备份制度。 |
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和先进文化引领,扎实推进档案文化建设提升工程、人才强档提升工程建设,增强档案工作创造性张力,提升档案工作社会影响力,努力打造新时代档案文化高地。
推动档案科技创新成果加快转化。完善档案科技创新机制和发展路径,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监管,提高档案科技管理质量。探索档案科研“揭榜挂帅”制度,通过竞争机制选拔科研项目承担人。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先进、前沿的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加大档案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力度。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档案科技成果的深度融合和转化应用,围绕国家档案科研重大课题组织科技攻关,开发一批标志性产品。
充分彰显“红色根脉”档案文化。围绕庆祝建党百年、“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新中国成立75周年、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要历史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档案编研、陈列展览等。加强各类档案宣传阵地建设,用足用活红色档案资源,服务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和爱国主义教育。继续实施国家和省重点档案保护开发项目,高质量完成《抗日战争档案汇编》(浙江卷)编纂工作,积极申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和世界记忆项目。推动“千村档案”建设拓面提质,活化用好历史文化(传统)村落档案资源。引导社会民众建立家庭档案,支持建立地方历史档案文献数据库。引导民间档案文献收藏研究会、档案服务业企业、档案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档案文化建设。加大境外珍贵档案征集和对外交流。
专栏7 档案文化建设提升工程 1.综合运用展览陈列、新媒体传播、档案公布、档案编研、公益讲座等方式,推出一批档案文化精品,打响《记忆浙江》、“档案 ”等具有浙江辨识度的系列档案文化品牌。 2.推进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全省30个档案馆建成符合《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规范》标准要求的示范基地。 3.推进档案文化走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学校思政课堂等,加强与革命历史遗址、纪念馆、名人故居等单位合作,建设100个基层档案文化阵地。 |
大力实施人才强档工程。研究制定档案人才发展规划,系统谋划档案人才的培育目标、发展路径和重大举措。突出抓好高层次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发展,建立全省档案人才智库管理系统。创新优化档案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提升档案人才专业化能力水平,培育更多政治强、业务精,具有创新和现代化管理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加强档案部门领导能力建设,加大对市县档案局长馆长的培训力度。推动教育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加强档案相关学科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开设档案专业职业教育,鼓励建设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档案职称工作制度,加强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落实县直单位、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档案人员每3-5年轮训全覆盖制度。充分发挥档案学会在科研、专家智库、学术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专栏8 人才强档工程 1.档案专家人才培育。深化全省档案专家库建设,配合做好新一轮全国档案专家选拔工作,建成一支5名左右国家级档案专家、10名左右国家档案储备专家、120名左右省级档案专家队伍。 2.中青年业务骨干培育。大力推动档案中青年业务骨干争先创优,建成一支15名左右国家级中青年档案业务骨干人才、60名左右省级中青年业务骨干人才队伍。 3.“浙江档案工匠”培育。弘扬工匠精神,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争取培育国家级档案工匠20名左右、省级档案工匠40名左右。 |
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基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系统观念贯穿基层档案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健全机制、创新载体,扎实推进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有效发挥档案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基础支撑作用。
完善基层档案工作体系。发挥各级党委办公室(厅)牵头作用,建立档案、组织、民政、农业农村、大数据管理等部门参加的基层档案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落实乡镇(街道)对所属单位、行政村(社区)等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职责,顺应基层治理改革创新新模式,加强与之相适应的档案工作制度建设。健全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机制,迭代升级档案年检制度。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档案领域政府转移职能和政府购买服务。
创新基层档案工作平台载体。建立全省统一的档案室业务建设评价制度,全面推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行政村(社区)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省直单位示范带头作用,强化对所属单位、系统(行业)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动有条件的省直单位建立本系统本行业档案工作协作组,提升系统(行业)档案工作水平。实行村级重要档案报备制度,因地制宜开展“村档乡管”,支持省级中心镇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成一批有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档案馆。支持和规范档案服务业发展,做好档案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及其应用工作。支持建立档案服务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管理和健康发展。
强化基层档案服务功能。全面推进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建立镇村两级权力事项基本档案目录,加强对村社组织换届、村社规模调整档案交接的监督管理。配合党委组织部门推进农村(社区)党员档案规范化管理。加强深化农村土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档案管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建档。指导企业完善上市融资、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档案工作,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档案工作体系,支持建设企业档案馆。建立健全各类开发区(园区)档案工作体系。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自主验收。
专栏9 基层档案工作强化工程 1.开展档案室业务建设评价,到“十四五”末,省、市直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率达到100%,县直单位、乡镇(街道)档案工作规范化率达到90%以上,行政村(社区)档案工作规范化率达到80%以上。 2.培育“两新”组织建档示范点,建立完善非公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制度,吸收500家以上非公企业进入各级非公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培育100个社会组织档案管理示范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规范建档。 |
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完善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晰政府分管领导责任,强化落实每半年提请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年度消防工作述职、相应等级火灾事故到场组织处置等要求。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体系,制定消安委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调整各级消安委组成,实现各级消安委办公室常态化运行。出台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完善浙江省消防安全黄红牌通报警示约谈挂牌实施办法,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地区,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明确督办单位和属地政府责任。
强化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有关部门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推进各行业监管部门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实施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组织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督促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履职能力常态化培训制度,完成对既有重点抽查对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全覆盖。落实差异化火灾防范措施,制定单位火灾风险识别办法,实施不同频次、不同内容的抽查,督促单位依据火灾风险差异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出台一批针对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承诺制,将单位在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中做出的承诺纳入消防行业信用监管内容。
强化责任追究和工作落实。健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出台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规范调查处理的工作程序,强化消防救援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协调配合,严格落实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评估制度,针对事故教训及时完善标准、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提请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定期开展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预警。加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形成周期性分析评估机制,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火灾形势、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工作改进建议,实时向行业部门、社会公众告知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建立火灾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提升消防救援机构对火灾风险的动态监测预警水平。建立火灾等灾情信息公众推送平台,实现火灾信息对相关区域人员、相关行业单位责任人、管理人的定向推送。加快在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推广应用灭弧式智慧用电、燃气安全智能控制等物联网感知技术,将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信息采集汇聚自动化。
抓好重点领域消防专项治理。完善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建党100周年、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全面深化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所有新建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强化突出火灾风险个性化整治,推进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全省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计划,持续将小微企业和园区、出租房(民房)、新业态纳入消防安全治理对象,定期开展专项行动,消除突出风险。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行地下轨道交通救援能力评估建设,推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石化企业和园区消防安全水平,建立完备的应急救援预案和专业处置力量体系。到2025年全省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
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开展乡镇街道的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监管力量整合试点,依托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防灭一体”的基层消防工作组织。提高基层消防安全监管质效,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公安派出所按职责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工作力量培训,定期对各地网格员、乡镇(街道)消防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开展消防工作有关培训。推进村(社区)组建消防安全巡防队伍,构建消防安全防控网络。
整合拓展社会消防资源。发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引导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形成服务规范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培育社会专业消防力量,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管理,引导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推行火灾责任保险,推动高危行业领域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企业在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时投保火灾第三者责任相关保险。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建立消防安全“吹哨人”制度,完善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制度,拓宽多元化举报投诉方式,及时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制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聚焦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主线,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浙江经济社会和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法规配套规章制度。修订《浙江省消防条例》,厘清部门间消防工作职责,在消防安全责任制、基层力量建设、信用监管、智慧消防、消防救援行为免责和补偿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完善。制修订《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等省政府规章,在专职消防队日常管理、优待抚恤、灭火救援损耗补偿和工资待遇保障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指导各设区市做好地方消防立法,根据实践需求制定立法计划,到2025年前力争出台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
制修订消防技术标准。强化省级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运行,聚焦灭火与应急救援、火灾风险识别、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工作社会化、消防装备设施等重点领域制修订一批地方标准,形成专业齐全、注重实效的消防地方标准体系。鼓励支持企业、社会团体聚焦消防安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制定实施一批先进适用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提高社会层面消防工作标准化水平。
专栏1 消防法规标准制修订重点 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消防条例》。 政府规章:《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 地方标准:消防安全管理领域(地方政府、行业系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系列标准;浙江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系列标准;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浙江省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消防救援领域(消防设备、灭火救援、消防救援队建设、训练实施建设、现场指挥、数字化预案编制规则等系列标准)、消防信息化领域(“智慧消防”建设标准,消防业务系统软件及装备、智能化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等系列标准)。 |
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全面实施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公示制度,配齐配强一线消防执法力量,严格执行双人执法、持证上岗、岗位交流制度。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制定消防救援人员执法职业规范,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全面落实消防员参与防火工作。建设浙江省智能化消防监督执法平台,将消防监督执法全过程纳入平台,实现从人工办案向智能办案的转变。加强对消防执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建立定期清理制度。
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要求,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社会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领域全面纳入“双随机”抽查事项。制定浙江省消防重点领域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运用消防行业信用综合监管平台,推动单位落实自主管理,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制定消防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明确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将存在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久拖不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黑名单”,探索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融资授信、工程招投标、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专栏2 消防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建设重点 智能化消防监督执法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物联网”、OCR技术等手段,建设智能化消防监督执法平台,实现消防执法全过程网上流转、智能化办案以及自动化建档,形成完整的执法信息化链条,提升消防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
优化消防设施空间布局。树立规划先行理念,科学编修和实施消防专项规划,推动城乡消防规划纳入“多规合一”,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训练、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有效保障规划落地。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大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到2025年,市、县、重点镇100%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建制镇100%编制城乡消防规划或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消防队(站)用地布局、消防供水建设等要求。
推进消防救援站建设。根据各地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同步规划和建设消防救援站。落实《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按照“建精区域特勤站、建强城区中心站、建足辖区普通站、建密镇街卫星站、建实战勤保障站”的建站原则,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租赁等方式增加一批站点,提高消防救援站覆盖密度。优先在商业区、老旧城区、历史街区和消防专业力量不足区域建设小型消防站。加强特定区域战勤保障站和地震、化工、水上、轨道、空勤、工程机械等专业消防站建设。推动各地新建、改建满足100人跨区域增援临时驻扎和避灾安置场所要求的消防救援站,有条件的设置直升机临时起降场地。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加强消防部门与发展改革、规划、城建、水务等部门的协调合作,推动市政消火栓与道路、给水管道等同步规划建设,完善市政消防水源经费保障和维护保养机制。明晰市政消火栓监督管理、补建、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职责,完善消火栓监管机制。利用江流、湖泊、水库、海洋等天然水源建设取水平台和引水设施,建设市政管网和天然水源相结合的消防水源体系,保障消防用水。加强智慧水务建设,推动智慧消火栓建设,实现实战实用。到2025年,各地按照标准补齐市政消防水源短板,完好率达到100%。
加强消防通道建设。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加强源头管控,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过程中,严格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口的标识设计、施划工作。通过技术改造等方式对城市道路限高、街道(公园)隔离装置等障碍设施进行处理,确保紧急情况下消防车通行。推动城市建设及更新改造过程中按标准建设符合道路、防火设计相关规划、标准要求的消防车通道。加强消防通道综合执法联动管理,强化法治和机制保障,探索非接触式、智能化执法,构建协同监管体系,推动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提升监管综合效能。
专栏3 消防公共设施建设重点 消防救援站建设。纳入各地城市总体规划,全省新建、迁建消防救援站148个,其中杭州31个,宁波28个,温州12个,嘉兴17个,湖州5个,绍兴13个,舟山2个,台州13个,丽水5个,衢州5个,金华10个,义乌7个。 消防水源建设。推动采用天然水源作消防水源,并按照标准设置取水设施,确保完好率100%。大力推进农村消防水源设施建设,确保100%建设完成。 |
系统构建消防救援队伍力量格局。优化消防救援力量布局和作战编成,建设一批国家、省(市)级和区域、拳头力量,提高综合救援能力。完善专业救援队伍体系,健全规模火灾处置编队、复杂灾害救援攻坚队等特种灾害专业救援队。推动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科学规划站点布局,编制跨区域增援预案,借助社会优势资源逐步组建潜水、空勤专业队伍,强化国家队和社会救援队伍的团队协作意识。
专栏4 消防救援队伍力量格局构建重点 化工灭火救援编队建设。依托宁波消防救援支队组建1支省级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专业队。依托杭州、温州、嘉兴、绍兴、台州、衢州、舟山7个消防救援支队组建7支重型化工灾害事故处置编队,依托金华、湖州、丽水3个消防救援支队组建3支轻型化工灾害事故处置编队。 地震灾害救援专业队建设。采取“2+10+X”模式组建,依托杭州消防救援支队和机动专业支队分别组建2支地震灾害救援重型专业队。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台州、衢州、舟山、丽水等消防救援支队分别组建地震灾害救援轻型专业队1支,按照“地震灾害救援轻型专业队标准”建设,具备独立救援能力。 抗洪抢险(水域)专业队伍建设。依托机动专业支队以及杭州、宁波、温州等 消防救援支队组建4支省级抗洪抢险(水域)专业救援队,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台州、衢州、舟山、丽水等消防救援支队分别组建支队级救援队1支,按照“支队级抗洪抢险专业队标准”建设,具备独立救援能力。 空勤救援专业队建设。依托机动专业支队以及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等消防救援支队分别组建6支省级空勤救援专业队。其余各设区市各组建一支空勤救援分队。 山岳(高角度)救援专业队建设。采取“3+9+X”模式组建,依托机动专业支队以及金华、丽水等消防救援支队分别组建3支省级山岳救援专业队。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衢州、舟山、台州等消防救援支队分别组建市级山岳救援专业队1支。 特种救援专业队建设。依托杭州消防救援支队组建1支重型机械大队。依托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等消防救援支队组建5支轨道交通救援专业队。依托机动专业支队以及宁波、嘉兴、台州等消防救援支队组建4支核生化侦检和洗消救援专业队。依托机动专业支队以及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绍兴、金华、台州、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消防救援支队组建12支森林火灾救援专业队。 |
完善灭火与应急救援调度指挥。强化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建设,组建省级重特大灾害国家(省)应急现场指挥部、地(市)较大灾害应急现场指挥部。建立灭火救援框架下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协同响应、会商研判、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机制,规范联合和属地调度指挥制度,将政府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和社会救援力量纳入统一调度指挥管理,完善分级响应措施,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联勤调度、响应、指挥、补偿措施。出台指挥中心建设规范,推动各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和消防救援站通信室提档升级,配齐配强指挥中心岗位人员。推动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建设,构建综合应急救援智能调度指挥大平台。
夯实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编制消防救援队伍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中长远发展规划,逐步完善消防力量覆盖网络,提请出台专业救援队伍和专职消防力量地方建设标准,不断优化灭火与应急救援装备结构,全面提升应对复杂灾情的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推进训练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各级基地“实战化、模拟化、专业化”训练设施的升级,推进各类专业培训设施建设,实现分级培训和实战模拟演练。推进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国际合作交流体系建设,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服务我省消防工作大局。推进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推动中心数字化平台建设,完成三维数字化预案系统、数字化训练管理系统平台和实战指挥平台的设计开发、试用推广和功能提升。
专栏5 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重点 数字化平台建设。2021年前,完成中心数字化平台和数字化预案平台建设,数字化训练管理系统平台和实战指挥平台的设计开发,2024年前完成试用推广和功能提升。 训练基地建设。2022年前,依托丽水完成激流水域训练基地建设,依托杭州完成水域救援训练基地建设;2023年前,依托台州、金华完成山岳(户外)救援训练基地建设;2024年前,依托宁波完成化工灾害事故救援训练基地建设。 训练设施升级。2023年前,完成消防救援总队战勤与保障支队高层、化工、大跨度大空间等灾害事故模拟设施的提档升级,各地消防训练基地结合辖区灾害特点完成2—3个训练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 调度指挥中心升级。配齐配强指挥中心岗位人员,到2022年,一类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实有人员不少于30人,三、四类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分别不少于25人、20人,独立接警大队指挥中心不少于10人,非独立接警大队指挥中心不少于6人。 |
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推动城市消防救援站保护范围之外的乡镇、街道按照国家及省级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鼓励小城市培育试点镇、省级中心镇等经济发达乡镇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队。城镇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和人员。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按相关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鼓励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培育和壮大防火灭火救援的社会化、企业化主体,增强消防工作的社会合力。2025年,专职消防队员达到3万人,志愿消防队员达到30万人。
专栏6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点 乡镇消防队和乡镇志愿消防队建设。2022年前,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完成社会消防力量建设中长远发展规划。实现一级、二级乡镇消防队和乡镇志愿消防队建设100%达标。 单编执勤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2021年至2024年,逐年分别实现单编执勤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60%、80%、90%、100%达标,实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119消防指挥调度系统、营区联网监控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接入率达到50%、70%、80%、100%。 微型消防站建设。2025年前,实现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建有微型消防站。 |
优化主战常用装备结构。开展装备建设评估论证,推动各地装备物资达标、升级换代和统型建设,提升通用化、系列化、专业化、数字化水平。提高具备专业功能的专勤消防车、战勤保障消防车和适应复杂地形区域的消防车辆配备比例,按需配备消防摩托车、航空器、机器人、舟艇、特种救援车辆等。强化地震、空勤、水域、山岳、交通、危险化学品、核生化等特种防护装备配备。到2025年,特勤、一级、二级、战保消防站供水链路分别不低于330L/s、270L/s、160L/s、490L/s,灭火类与其它类别消防车比例达到1∶1。消防员防护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个性化定制,专业化、轻量化、集成化、数字化应急救援装备满足“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形成“功能齐全、性能先进、体系配套、高效适用”的现代消防救援装备体系。
强化特种攻坚装备配备。结合我省火灾隐患和灾害事故类型特点,配齐配强高层、地下、大跨度、石化、森林等特殊火灾扑救和地震、泥石流、台风、旱涝、堰塞湖、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应对的特种攻坚装备,满足特殊区域、极端环境、复杂条件、长久处置需求。按需配备处置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装备物资。加快列装多功能消防机器人、攻坚灭火机器人、危险作业机器人、重载无人机、无人船艇、水下机器人、通信装备等智能无人化装备,形成水陆空立体无人救援装备体系。探索应用有毒气体远程探测、水下综合探测、远程高速建模、单兵可穿戴动力等高新技术装备配备。加大洗消类、侦检类、输转类、照明类、旱涝类、保障类等器材物资配备。
专栏7 常用消防车辆装备和特种攻坚车辆装备建设重点 2025年,全省消防车辆达到2900辆,消防航空器达到630个,消防舟艇达到1200艘。 2022年,完成省级山岳(高角度)救援专业队的全地型前突作战指挥车配备;完成省级化工灾害事故处置队的“9 9”大功率高喷车、“9+9”泡沫水罐车、60米高喷车、淋浴洗消车、注氮车、通讯指挥车配备;完成省级地震救援专业队全地型地震救援消防车、器材装备模块车、侦察前突车等车辆装备配备。 2025年,完成省级抗洪抢险救援专业队冲锋舟、橡皮艇、水下搜救机器人、水 下声呐探测仪、水下破拆工具、舷外机等高精尖装具配备;完成省级空勤救援专业队空勤救援装备的配备和飞行租赁;完成水陆空无人系统专业队各类无人机、机器人、无人船艇、水下机器人、无人消防车等无人系统配备,具备侦检、灭火、巡防、搬运、建模、破拆等功能,实现部分无人系统可在化工、高层、地下、森林、江河、低温、狭小空间等特殊场所作业。有条件的地震、山岳、水域等专业队按需配备无人系统。所有消防救援站配备轻型灭火救援消防车(皮卡)。 |
提升装备物资管理能力。提升装备物资全要素、全寿命、数字化管理水平,建成基于数字标签、无人系统和可视化终端技术的装备物资管理平台。推广应用装备远程保障技术,加强消防车辆、工程机械、无人系统等仿真训练系统的运用。探索建立高新技术装备物资新购试用、实战效能测试评估、第三方验收检测等装备物资管理制度。加强装备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基层一线用装备、懂装备、会培训、能创新、强管理的装备专业骨干人才。
提高立体多元战勤保障能力。构建五级全要素、全链条、立体化的战勤保障体系,推进2个国家级、4个区域级(杭州、宁波、温州、金华)、8个设区市级、县市区级、乡镇街道级战勤保障消防站建设。新建升级应急物资储备库,提升跨区域、成建制任务的遂行保障能力。科学制定应急物资储备标准,统筹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生产力储备,健全调拨调用、储备轮换、生产供应、征用补偿等机制。完善战勤保障数字平台建设,提升储备标准化、包装模块化、装卸机械化、管理数字化水平。综合运用社会力量和自我保障两种方式,健全航空、高铁、公路、水陆等人员物资运送联动机制,建立适应现代应急救灾需求的力量投送模式。
专栏8 战勤保障体系建设重点 现代应急救灾战勤保障体系建设。依托全省战勤保障消防站等各级消防救援站,完善四级战勤保障体系,推进乡镇街道物资储备、社会联动等五级战勤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建设5个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消防救援总队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和杭州、宁波、温州、金华4个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以及12个区域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设区市级)和29个战勤保障消防站(消防救援总队战勤与保障支队、机动支队各1个,杭州、宁波、温州消防救援支队各3个,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台州、丽水、衢州、金华、义乌消防救援支队各2个),按标准配强车辆、器材、物资及人员。国家级、区域级、设区市级、县市区级战勤保障消防站分别满足800人、400人、200人、100人的全要素、全链条、立体化的保障能力。建设配套的数字化联勤运维管理平台,提升保障效能。 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建设。新建省级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涵盖战勤保障车辆车库、器材装备仓库、物资仓库、维修保障车间、直升机停机坪、战勤保障训练场地、舟艇训练场、车辆驾驶训练场地、联勤调度办公用房、配套生活建筑等。配备功能齐全的大型应急救灾综合保障车辆、器材、物资及配套设备等。建立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辐射长三角、周边省市及对口支援区域的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机制。 装备物资检修库室建设。配备省级重型车辆检测、举高消防车臂架检修、无人系统检测、通信装备检修、侦检器材标定、空气呼吸器维修检测、防护装备清洗检测等专业设施设备。 |
推进“数字化”改革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与消防工作融合应用,鼓励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主动探索信息化、智能化消防安全监管手段。有序推进“智慧消防”系统建设,融入“智慧城市”大框架,加强与城市大脑、消防内部业务系统及其他平台的对接整合,打通网络和信息屏障。创新“智慧消防”系统的管理方式、建设内容和保障机制,推行“政产学研用”多主体协同建设模式,建立社会各方协同建设、合作共赢、共建共享机制。
专栏9 “智慧消防”建设重点 结合智慧消防发展基础和业务需求,形成“四横四纵”的总体框架,规划建设三大平台: 三大平台。1个统一的省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1个省级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平台、1个一站式消防服务平台; 四横四纵。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业务应用;政策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组织保障体系、网络安全体系。 |
推进信息化基础建设。制定“消防数据高铁”建设标准,基于5G、物联网、北斗卫星等技术,加快5G专网、消防专有云和应急指挥骨干专网建设,构建“空天地”一体化数据高铁骨干网。成立省级消防大数据服务中心,打通信息孤岛,归集统合数据,加速“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构建符合大数据发展趋势的数据管理体系,为大数据深度分析应用提供保障。基于人工智能的视频流分析技术,实现城市高点智能监控、灭火救援车辆“一路护航”和人车安全行为管控。出台基于边缘计算、物联网和5G技术的技术规范,形成一套全省消防救援资源建设和数据采集标准,建成可容纳全省消防救援目录的数据仓库,汇聚全省开放消防、民生消防和专题消防的主题库。构建信息安全监管机制,强化运维队伍建设,加强安全隔离、病毒防范、网络监管和等保测评,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形成完备的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切实提高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窃密能力。
专栏10 消防信息化支撑平台建设重点 消防大数据应用管理平台。以数据归集上云为基础,通过数据服务实施为前台业务系统提供全面的服务支撑。 城市高点监控建设。建设全省城市高点消防监控AI预警平台,研判分析城市火灾规律,实现平时城市火灾的预警研判和战时火灾的实时监控。 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建设。在智能指挥新型中台架构基础上,实施数据治理工程,推进与应急管理信息化对接融合,推进打造应急救援核心数据及指挥要素高度融合的城市三维全景指挥。 无人机实景指挥和管训平台建设。利用现实增强技术,实现灾害事故现场实景和通信装备实时叠加,提升人装实时视频指挥能力,同时实现对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无人机装备、无人机操作员、无人机日常训练和战时飞行的管理。 消防指挥勤务平台建设。建设消防应急值守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指令勤务系统,加强对各级消防救援力量的值守管理,提升应急能力水平。 消防执勤车辆智能安全管控。利用车辆智能感知设备和后端智能分析技术,建成统一智能消防救援执勤车辆管理系统,提供人员、车辆、业务一体化的综合管理服务。 一路护航平台建设。通过对接各部门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平台联动与资源共享,建设一套智能绿灯工程平台,为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每一次出警实现一路护航。 |
加强灭火与应急通信体系建设。推动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动中通通信指挥车和应急通信前突车配备,卫星便携站、卫星电话和北斗有源终端等应急装备配备率达到100%。推动装备4G向5G模式升级,加快推进智能语音“私有云”形成实战服务能力,应用新型融合通信、聚合通信装备,补齐台风、洪涝、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应急通信保障装备。壮大县(市)“轻骑兵”力量,建强省、市、县三级消防救援应急通信保障队伍,省、市两级建强消防无人机分队。围绕无人机实景指挥和管训平台,形成飞行训练和应急实景指挥标准,实施无人机和测绘专业人员培育工程,逐步构建适应各类灾害处置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推动与政府相关部门、电信运营商和社会专业单位的多部门、跨地区、多领域“一键响应”等应急通信保障协作机制,保障现场通信畅通和消防指挥调度网专线快速接入,构建“大应急”指挥格局。
专栏11 消防应急通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应急通信基础建设。建成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无人机实景指挥和管训平台、城市高点监控平台,拓宽应急指挥网络带宽,语音识别“私有云”。 应急通信装备建设。各设区市完成应急通信突击车、动中通通信指挥车配备,全省各级消防救援队伍配齐卫星电话和北斗有源终端、4G/5G网络对讲机,灾害事故较多的县(市)消防救援队伍配备卫星便携站或北斗平板,满足应急救援指挥的现实需要;根据全省5G网络覆盖情况,逐步推进5G音视频传输终端建设。 应急通信体系建设。公安、自然资源、水利、地震、气象、电信运营商和社会专业单位“一键式”联动响应,协同开展灾害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应急通信队伍建设。省、市、县三级强化应急通信保障队伍人员和装备建设,省、市两级建成消防无人机分队,加强无人机驾驶、测绘,提升专业领域保障能力。 |
提升消防科技创新能力。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坚持将科技创新融入消防工作发展全局,就火灾事前预防感知、事发监测预警、事中联动处置和事后整改评估开展全方位、全链条研究,攻克一批核心技术。深化政产学研合作,依托浙江大学、中国计量大学等优势科研院校、高新技术企业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建设浙江省城市火灾安全工程研究中心平台,加强人才培养、基础创新、装备建设,研发先进消防技术、装备,提升我省消防科技创新能力。
专栏12 消防科技创新建设重点 浙江省城市火灾安全工程研究中心。推动浙江大学组建浙江省城市火灾安全工程研究中心,联合省建设厅会同浙江大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消防领域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等内容,提升全省火灾防控整体智治水平。 重大科技研究项目:新能源车火灾防控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通过研究锂离子电池产热、产气、热失控扩展行为特征和新能源车在隧道、地下停车场等受限空间的火灾演化过程,开发复杂环境下新能源车火灾阻断与疏散救援技术。智能灭火机器人研究。针对城市消防工作在火灾探测、灭火技术与消防装备等方面的技术难题,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灭火机器人,具备智能火情监测、自动灭火、自主定位导航避障与路径规划、智能高温与撞击防护等功能。 |
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强消防救援队伍理想信念、职业使命和光荣传统教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清廉消防”全面建设,始终做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始终保持正规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
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建成与新时代消防救援事业相适应,结构合理、素质精良、充满活力的新型高素质消防救援专业人才队伍。将消防救援队伍干部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人选范围,纳入省、市、县开展的优秀年轻干部综合比选人选,纳入各地组织部门开展的日常轮训、培训、挂职锻炼范围。符合条件的干部,可以在应急管理系统转岗,也可以有计划地交流到其他系统工作。发挥省内优质高等院校资源优势,建立健全消防救援人员在职教育制度和培训机制。推动各级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支持消防救援队伍加强专业人才建设,将消防救援专业人才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增强消防救援职业荣誉。立足消防救援高负荷、高压力、高风险职业特点,建立与职业特点相适应的我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落实党委政府每年结合春节、119消防日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安排走访慰问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举办有关重大纪念庆典活动时,邀请消防功模代表参加。将消防救援队伍纳入地方表彰奖励体系。为消防救援人员家庭颁发“消防员之家”门牌,为新入队和退出(不含辞退、开除)的消防救援人员举行迎送仪式。
加大社会优待政策支持。建设全省消防职业病防治与康复中心,提升消防救援队伍职业健康保障水平。保障消防救援人员在家属随调和落户、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参观游览等方面的优先优待权益。招录入职的大学生,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代偿、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扶持等政策。入职满2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消防救援队伍优待标准,享受社会保险、伤残抚恤、职业健康、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社会优待政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就业培训扶持、自主创业税费优惠等优待政策。加大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力度,促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意外伤害风险的社会分担机制。
系
稳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动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浙江119消防奖评选,常态化开展独居老人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和中小学生寒暑假消防安全“实践”行动。持续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各设区市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消防志愿服务队伍。到2025年,全省注册消防志愿者不少于200万,全省消防安全知晓率达到90分以上。
深化消防媒体宣传多元融合。建强用好省、市两级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配齐配强专业人才,组建综合素质较强的应急消防宣传队伍,打造集内容生产、产品传播和账号运营为一体的“精品厨房”。实施消防全媒体传播工程,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平台合作,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报道。每年在省、市两级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分别开设不少于1个消防专题(专栏),经常性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隐患曝光。持续发挥“浙江消防”新媒体宣传矩阵效应,推动消防宣传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消防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加大应急消防科普宣传力度。推动建设一批立体式、区域化、情境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将消防元素充分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借助社会资源开展消防文创产品的策划制作,全方位、多角度科普消防安全常识。推进各设区市消防主题公园(消防文化街或消防文化广场)建设,整合各类场馆资源开通网上VR消防体验馆,全省建成1家国家级、20家省级、150家市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优化消防场馆网络免费预约平台,完善参观体验功能。应用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增设消防体验设备,持续推进消防体验场所迭代升级。
创新消防宣传教育模式。推广使用全民学习云平台,巩固网上安全教育、消防安全实训等教育模式,推动更多消防宣传教育事项“网上学”“掌上办”,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深入探索消防宣传教育大数据应用,分析研判公众消防安全需求,评估测定消防宣传教育效果,实现辅助决策和精准推送,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实效。继续将消防安全作为普法、科普、学校教育教学、文化建设等工作的重点内容,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师资力量建设,鼓励将涉及公共消防安全领域的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突出技能实训和实景体验,引导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满足多元化和多层次的消防安全需求。
加强长三角区域协同。开展长三角城市群重点消防安全隐患区域和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源排查,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重大活动消防安保、救援力量指挥调度和协同联动联战机制,提高区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研究建立区域火灾防控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区域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救援能力考评机制建设。推进跨区域的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轨道交通等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强化周边跨区域协作。以消防站点布局规划、消防安全公共设施建设、消防救援物资储备运输为重点,整合长三角区域应急救援资源,编制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发展总体规划,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消防服务体系、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体系、物资供应保障体系。
加强省内市县协同。推动省市县三级消防救援队伍一体化发展,加强“四大建设”等重大战略的相关市县间的合作联动,建立城市间火灾防控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共商共建机制,完善跨区域指挥调度和协同救援机制。引导相邻市县消防救援队伍联动发展,推动跨地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统筹规划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布局,推动与社会救援力量融合发展,畅通应急救援网络。加强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深层合作,辐射带动协同发展。
专栏13 区域协同机制建设重点 加强长三角区域协同。建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推进构建多主体、跨地域、跨领域、全天候的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协助平台,完善重特大灾害跨区域救援协同机制建设。针对地质灾害、洪水、台风等全域性灾害以及化工、汽车、电气等重点领域规模化安全生产事故,重点加强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应急救援力量快速投送联动机制建设。推动建立三省一市消防领域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签订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区域性、大联动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联合作战能力。 加强省内四大建设区域协同。推动大湾区、大通道相关市、县(区)重点建立化工领域协同救援机制、水域救灾协同机制,推动大都市区相关市、县(区)重点建立城市重特大火灾协同救援机制、危险化学品运输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大花园相关市、县(区)重点建立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消防物资联合保障机制。 消防应急联动会商协作平台建设。2024年前,建设完成全省应急联动资源库、应急联动通信系统、部门会商平台和跨区域协作指挥系统。实时掌握全省各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实力,加强与应急救援力量和联动单位的日常联络,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框架,实现与上海、安徽、江苏、江西等省市应急联动,提升和强化应急联动水平。 |
加强政府应急力量协同。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火灾防控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加强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卫健、交通、环保、气象等多种专业应急力量的联系。强化部门间资源共享,建立协作平台,推进协同化的交流合作,参与应急预案联合编制和区域协同应急演练,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应急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协同作战合力。加快融合应急联动单位、乡镇政府及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实战互通的指挥通信网络,促进应急响应水平和综合救援能力整体提升。
健全由政府领导牵头的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细化任务分工,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积极与应急管理、公安等协同部门建立上下联动关系。
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空间规划等对接,将消防规划内容纳入区域各项规划范畴,确保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消防专项规划顺利推进。各地要优先保障消防用地,在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中重点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训练基地、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备勤公寓等设施的用地规划控制。
遵循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经费长效管理机制。省、市、县各级发改、经信、财政、建设、大数据局等部门对设施及实战急需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专项保障。拓宽消防经费的社会供给渠道,接受社会资金和捐赠,鼓励社会公益兴办消防事业。
加强对规划推进工作的检查督导,健全督查督办和帮扶指导制度。建立科学的规划推进评价机制,对重大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并逐项明确具体目标、时间节点及完成标准。将消防规划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省级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2100433B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加快建设具有国际视野、具备浙江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消防救援队伍,完善形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体系,全面增强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为我省争创现代化先行省和“平安中国”示范区提供消防安全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系统观念。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绝对的领导,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完善省市县一体、部门间协作高效运转机制。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法治思维、协调发展。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提高消防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区域消防一体化,推动部门协同、城乡协调发展,健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坚持问题导向、精密智控。瞄准现有问题和短板,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除隐患、补短板、强基础,加强风险识别、监测、预警、管控、整改、处置全过程预防控制,全面提升精密智控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科技支撑。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突出数字化引领工作变革、业务流程再造、助推转型发展,推动消防救援科技创新,提高消防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到2025年,进一步完善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确保完成建党100周年、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四项指标(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全国排位逐步下降。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政府加强对消防工作统筹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工作,消防安全重点管控强化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有序。
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大幅提高。地方消防法规、政府规章和标准规范逐步完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新型监管机制成熟完善,消防网格逐步健全,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火灾隐患治理精准高效,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全灾种、大应急”的机制能力有效形成,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日益凸显。系统构建消防救援力量格局,调度指挥体系健全,灭火救援基础扎实,信息科技装备完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面覆盖,民间救援力量协作机制高效运作。
消防综合保障能力有效增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一体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消防队站选址布点更加合理。训练设施、基本作战装备、特种攻坚装备、个人防护装备配齐配强,智能化高精尖装备配比和国产化率大幅提高。战勤保障装备物资模块化储备、快速机动投送能力全域覆盖。
消防安全软环境更加优化。健全覆盖全省的四级消防科普教育场馆,丰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和渠道。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持续提升。
表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2020年 基准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消防安全形势 |
1 |
年度十万人火灾死亡率 |
人/十万人 |
0.097 |
低于0.047 |
约束性 |
2 |
火灾起数全国排位 |
位 |
12 |
15位以后 |
预期性 |
|
3 |
火灾死亡人数全国排位 |
位 |
20 |
15位以后 |
预期性 |
|
综合应急救援力量 |
4 |
专职消防人员占全省总人口比例 |
人/万人 |
3 |
5 |
预期性 |
5 |
志愿消防人员占全省总人口比例 |
人/万人 |
30 |
50 |
预期性 |
|
6 |
乡镇消防队达标率 |
% |
72 |
100 |
预期性 |
|
综合保障能力 |
7 |
新建、迁建消防救援站 |
个 |
[59] |
[148] |
预期性 |
8 |
新建、改建战勤保障消防站 |
个 |
0 |
[29] |
预期性 |
|
消防安全软环境 |
9 |
消防常识知晓率 |
% |
85 |
90 |
约束性 |
10 |
消防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 |
万人 |
100 |
200 |
预期性 |
注:[ ]为五年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