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张多顺
一、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
(一)机关内设机构有9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综合规划处、组织部(劳动人事科)、审计科、法制科、综合审批科、交通战备办公室、群众工作部。
(二)局直属事业单位共11个,分别为:
1、张家口市运输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以及水上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提供管理保障。
2、张家口市公路路政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维护全市国道、省道干线、地方道路的路产路权和超限治理等工作。
3、张家口市公路工程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公路基本建设管理,公路工程企业资质审核,新建、改建公路工程方案设计、预算审核及资金管理等工作。
4、张家口市公路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履行国、省干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5、张家口市地方道路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全市地方道路养护及路政管理,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与路政管理保障。
6、张家口市出租车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管理,出租车辆技术等级鉴定和二级维护管理。
7、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后勤服务中心部门职责:负责机关办公及职工生活后勤服务工作。
8、张家口市交通质量安全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代表政府履行交通系统施工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及相关方面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能,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负责公路工程项目预算审核,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上岗培训及公路工程造价定额审定等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
9、张家口市民用航空机场建设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代表市政府履行民用航空行业管理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民用航空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与海南航空公司及空军合资共同建设张家口军民两用机场;负责与民航管理部门磋商有关机场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事宜;负责做好民用航空业务拓展工作,对与民航相关的空港物流等相关产业进行投资、融资和合作开发等工作。
10、张家口市地方铁路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代表市政府履行地方铁路行业管理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与铁道部及北京铁路局共同出资建设京张城际铁路;负责做好地方铁路的业务拓展工作,对其他铁路项目及铁路相关的业务及产业进行投资、融资和合作开发;负责与铁道部门磋商有关建设、运输、管理等相关问题。
11、京西产业集聚区管理处(台商创业园区)部门职责:负责代表市政府管理产业集聚区(台商创业园区);调整产业结构,整合涿鹿果树场的现有资源,加快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充分利用地域优势,广泛吸引外资,建设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竞争力明显的产业集聚区和台商创业园区。
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副厅长:葛裕涛交通运输厅党委副书记、厅长:扎西江措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索朗群佩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留丰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组长:古桑多吉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
交通运输是综合性的部门,只能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部门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简称运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各地的交通...
交通运输局是综合性的部门,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局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
张家口市2021年6月信息价是张家口市地区2021年6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张家口市2021年6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张家口市2021年7月信息价是张家口市地区2021年7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张家口市2021年7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2100433B
一、怀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时间:2015-11-17 | 热度:| 来源:局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地方铁路、民航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监督技术标准的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0391-663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