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资金信托 | 别 名 | 金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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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信托机构理财业务的主要存在方式 |
关于风险申明: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应当在签定信托合同的同时,与委托人签定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风险申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2)信托投资公司违背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信托投资公司负责赔偿。
3)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内容。
资金信托,又称金钱信托,它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机构)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资金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一项重要的信托业务,也是信托机构理财业务的主要存在方式。
关于受益权的转让:信托文件有效期限内,受益人可以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信托投资公司根据信托文件规定为受益人办理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
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信托目的;
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受益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受益人的范围;
信托资金的币种和金额;
信托期限;
信托资金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权限;
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安排;
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
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
受托人报酬计算方法,支付期间及方法;
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方式;
信托事务的报告;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风险的揭示与承担;
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改变方法时受托人的建议和委托人的指示,
关于风险申明: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应当在签定信托合同的同时,与委托人签定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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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托
资金信托是一种以资金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管理模式,它通常是以资金在一定时期内获取收益为信托目的。一般分为委托人指定用途和不指定用途两种资金信托。信托结束时,信托财产通常以维持原样或折算为现金的方式,返还给委托人。
资金信托包括单一资金信托(受托人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单独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方式)和集合资金信托(受托人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的信托资金汇集起来,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运用和管理信托资金的信托方式)二种形式。
(一)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情况;
(二)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和收益情况;
(三)信托经理变更情况;
(四)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
(五)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六)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其他内容。
信托机构在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其单独管理信托资金,即称为单独管理资金信托;为了使受托资金达到一定的数额,也可以采取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的做法,通常称为集合资金信托。
又可分为特定单独管理资金信托和指定单独管理资金信托。其中,特定单独管理资金信托是指委托人指定资金的运用方法及标的,包括投资标的类别、名称、数量、时期、交易价格等,信托机构并无裁量权。
其资金运用的范围包括:
存放金融机构的存款或信托资金;
投资国债或企业债券;
投资短期票券;
国内上市股票;
国内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其它经主管机关核定的业务。
而指定单独管理运用资金信托业务是指结合信托机构自身信托投资及土地开发业务专长,引导信托资金投资于政府编列预算执行的开发项目。
按照接受委托的方式,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又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社会公众或者社会不特定人群作为委托人、以购买标准的、可流通的、证券化合同作为委托方式,由受托人统一集合管理信托资金的业务;第二种是有风险识别能力、能自我保护并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的特定人群或机构为委托人,以签订信托合同的方式作为委托方式,由受托人集合管理信托资金的业务。
按照其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方向,集合资金信托可分成以下类型:
1)证券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信托。它可分为股票投资信托、债券投资信托和证券组合投资信托等。
2)组合投资信托,即根据委托人风险偏好,将债券、股票、基金、贷款、实业投资等金融工具,通过个性化的组合配比运作,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3)房地产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房地产或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信托。中小投资者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以较小的资金投入间接获得了大规模房地产投资的利益。
4)基础建设投资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拟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需要状况,在适当时期向社会(委托人)公开发行基础设施投资信托权证募集信托资金,并由受托人将信托资金按经批准的信托方案和国家有关规定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资金信托。
5)贷款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信托计划中或其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
6)风险投资信托,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的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以高科技产业为投资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投资目标所进行的一种直接投资方式。
1、《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已明确了获得中国证监会业务资格认定的证券公司可从事委托理财业务,故当然也就可以从事资金信托业务。但由于《暂行办法》制订的法律基础主要是《管理办法》,则《暂行办法》所指的资金信托业务的受托人并不包括获得中国证监会资格认定的证券公司.
2、信托投资公司可经营的本外币业务,虽然包括作为企业间的中介,企业间的资金可以做到合法的间接拆借(同商业银行的此功能一致),但这不表明信托投资公司可开展存贷款业务。信托投资公司通过资金信托取得的资金,必须专户管理(不同的资金信托也有此要求),类似于证券投行业务中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既然信托投资公司因资金信托业务取得的资金既非其负债,也非其资产,并须专户管理,故信托投资公司若开展(变相)吸收存款业务缺乏法律/财务基础。
3、依《暂行办法》第4条的规定,信托投资公司若违反规定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按照非法集资处理,而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投资者承担。《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表明,若发行人非法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其应当停止发行、退还所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显然,如有损失,赔偿责任应由发行人承担)。《暂行办法》在此处的规定与《公司法》及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不一致,委托人应特别关注。委托人在签订资金信托合同时,同时会签订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申明书”)。申明书须至少包括如下内容:若信托投资公司依信托文件(信托合同)约定管理、运用资金而导致的损失由信托财产(信托资金)承担;反之,赔偿责任由信托投资公司承担,若仍不足赔偿,由信托财产(信托资金)承担。
4、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发行债券,不得以发行委托投资凭证、代理投资凭证、受益凭证、有价证券代保管单和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办理负债业务。发行相关凭证,在法律上反映了合法凭证持有人拥有因凭证而反映的一种合同关系中,其享有要求权,即委托人对信托投资公司的要求权,因此信托投资公司会在其会计报表上记录为负债。因为禁止信托投资公司负债,当然也就顺理成章禁止其相关发行业务/发行职能。
5、《暂行办法》限定了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其接受资金信托合同的上限为200份(含200份)。证券投行业务中,已有不少拟上市公司的股权设置方案中将员工持股问题间接通过信托投资公司持股予以解决。同一信托投资公司,接受资金信托合同的上限为200份(含200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含5万元);当前民营企业的上市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大陆IPO发行的主流,而民营企业一般全员均为股东(特殊的如股份合作制企业),人数很多,则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上述规定。
6、信托合同及其他信托文件,应在首页右上方用醒目字体载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该段文字很重要,保险合同及其相关文件也会在首页有同样法律意义的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第16条规定,保险人应主动向投保人说明/解释保险合同、接受投保人询问、不得故意/过失隐瞒事实或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否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信托投资公司若有类似行为,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7、信托文件(信托合同)在有效期限内,受益人可以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信托投资公司应为受益人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这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但应注意,同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一样,债权人对债务人有且仅有通知业务而无须征得其同意;则受益人转让其信托受益权时,应履行通知义务。
8、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应指定信托执行经理及其相关的工作人员。担任信托执行经理的人员,应具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信托经理资格证书》。信托业的资格管理,同证券业、保险业一样。证券业、保险业已经开展了全国范围的相关资格考试,只有合格的人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国民信托天津钢铁集团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国民信托天钢计划)延期兑付,已成为金融机构深陷渤钢集团千亿债务泥潭的缩影。其中,天津钢铁集团是渤钢集团旗下公司。
今年年初,国民信托天钢计划的A类第二期、第三期投资者被告知,原本应于2016年1月29日及2月10日到期清算的产品因融资方,即天津钢铁集团资金统一调度原因,申请延长清算期不超过3个月。
而证券时报·信托百佬汇记者获悉,这些投资者日前再度被告知,迄今为止国民信托仍然未收到融资方2.5亿元还款。
渤钢集团债务危机
国民信托天钢计划的困境折射出国内钢企正面临的艰难时局,在这个时刻,仅受渤钢集团牵连的金融机构便以百计。
渤钢集团直属天津市国资委,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70亿元,是集烧结、炼铁、炼钢、连铸、轧钢、金属制品生产为一体的综合性特大型企业集团。
据了解,2010年7月,为做大钢铁产业,由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钢管集团(下称“天津钢管”)、天津钢铁集团(下称“天津钢铁”)、天津天铁冶金集团(下称“天津天铁”)和天津冶金集团(下称“天津冶金”)4家国有钢铁企业联合组建,成立了渤钢集团。
组建后的渤钢集团系统庞杂,据渤钢集团及四家子公司的官网显示,渤钢集团旗下各类公司及工厂总数达66家。2014年、2015年,渤钢集团连续入围“世界500强”。
而今年年初,渤钢集团爆发债务危机。因涉债1920亿元,天津市政府成立由105家金融机构组成的渤钢集团债权人委员会,并建议各金融机构对渤钢集团相关贷款展期并下调利率。此外,渤钢集团将剥离优质资产进行重组,而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津融集团”)则将接盘其不良资产。
兑付期限一拖再拖
国民信托天钢计划资料显示,该产品成立于2015年1月30日,项目融资方即是天津钢铁。
值得注意的是,该信托计划分为AB两类信托单位,A类信托单位总规模不超过3亿元,B类信托单位总规模不超过5000万元。A类信托单位的预计存续期为12个月,可分期募集。B类信托单位的存续期为12个月,存续期满6个月后可提前结束,不分期募集。
持有该产品的一位投资者向记者表示,“这个产品A类分三期募集,一期规模较小,二期与三期合计规模超过2亿元。目前B类委托人及A类第一期投资者已获利退出,而国民信托今年1月29日向A类第二期、第三期投资者发出公告,原本应于2016年1月29日及2月10日到期清算的产品延长清算。”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国民信托向投资者公告称,该产品申请延长清算期不超过3个月。而4月29日,相关投资者再度收到国民信托的临时公告称,迄今为止仍然未收到融资方的还款。
2.5亿贷款“不容乐观”
国民信托方面表示,3月28日曾收到融资人致函,明确承诺“力争于2016年4月30日前,还清‘国民信托天钢计划’项下贷款的剩余部分。”但迄今为止,该公司仍未收到融资人的还款。公告称,截至4月29日,天津钢铁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余额为2.5亿元。
从国民信托此次披露的信息显示,4月14日,天津市政府下发《关于拆分渤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四家核心企业的批复》,将天津钢管、天津天铁、天津钢铁、天津冶金四家企业调整为天津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并调整产权关系,办理工商变更和国有产权变更登记。
然而,迄今为止,对于如何解决信托等敏感债务以及该信托计划项下预期债务,尚无明确具体的方案。
日前,法院已经受理国民信托对天津钢铁及天津天钢的诉讼,并冻结了两者部分银行账户及土地使用权、股权等资产。
相关投资者表示,“国民信托现在的说法是,此事正在走法律程序,但产品何时能兑付完毕不能确定。”
名称:国通信托-方兴612号重庆黔江建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机构:GT信托
期限: 24月
规模:3.5亿元
付息方式: 按季付息
预期收益:
100-300万,8.0%/年;(税前:8.27%)
300-800万,8.3%/年;(税前:8.58%)
800万以上,8.5%/年;(税前:8.79%)
资金用途:
用于受让融资方持有的对黔江区城投不低于价值7.57亿元的应收账款
还款来源:
①融资方的经营收入,回购标的债权,支付回购溢价款;
②黔江城投和鸿业集团的经营收入,提供担保代偿;
风控措施:
①黔江城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体评级AA,债券评级AA+,2017年末总资产234.6亿,营收14.03亿;
②鸿业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体评级AA,债券评级AA+,2017年末总资产202.5亿,营收7.0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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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公司荣获2008年度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公司工会荣获2008年度高新区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09年2月25日,全长1600米的黄山西路道路绿化工程正式开工建设。
2009年2月26日,铜陵中央华庭三期住宅顺利交付,190户业主喜迁新居。
2009年3月上旬,公司“国元·合肥高新债权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功发行。
2009年3月28日,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的高新创意企业孵化器综合楼一期工程实现结构封顶。
2009年4月20日,大蜀山分干渠蜀山段节水改造工程完成金桂路顶管工程路面恢复工作,标志着合肥市西南生态补水项目高新区范围内工程全部施工结束。
2009年5月8日,公司荣获2008年度绿化大比武“最佳绿化工程质量奖”。
2009年5月20日,纬六路雨污水过312段连接段工程正式交付使用。
2009年5月30日,和一花园18、19、20#楼盛大开盘。
2009年5月26日,南岗科技园复建安置社区惠民小区开工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可安置回迁居民5千多人。
2009年6月,公司荣获合肥市第十一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公司党支部荣获高新区2009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009年6月10日,高新区纬六路垃圾中转站室外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2009年7月10日,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的合肥国家动漫产业与服务外包产业基地A3、A4研发楼正式破土动工。
2009年7月18日,合肥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一期A1、A2研发楼提前3个月实现结构封顶。
2009年7月18日,柏堰科技园复建安置社区柏堰雅苑二期工程开工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1420平方米,共9幢单体288户,建成后可入住居民近千人。
2009年7月28日,公司信息安全研发楼项目喜获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
2009年7月29日,公司成为“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授牌单位。
2009年8月下旬,合肥市学区面积最大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城西桥学校全面建成投用,学校教学楼建筑面积为7800平方米,可容纳36个教学班。
2009年9月4日,高新区纬六路垃圾中转站顺利通过综合验收,垃圾处理设备投入运行。
2009年9月5日,望江西路(玉兰大道—天智路)改扩建工程全面开工建设,道路全长2168m,路幅宽42m,双向8车道。
2009年9月10日,合肥第二十中学操场改造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2009年9月22日,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办公楼装饰改造工程全面完工并移交投用。
2009年9月28日,大学科技园C1、C2研发楼正式开工建设,为具备创业条件和创新意识的大学生打造创业场所。
2009年10月30日,南岗科技园惠民小区一标段喜获“合肥市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
2009年11月,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基地项目全面开工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为全国首个公共安全基地。
2009年11月15日,和一花园三期182套住宅顺利交付。
2009年11月28日,合肥大学科技园C3、C4研发楼正式开工建设,标志着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大学科技园、公共安全平台三大项目实现全面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约35.5万平方米。
2009年11月28日,望江西路(天智路-玉兰大道)综合改造工程提前30天实现快车道通车,刷新了合肥市道路改扩建工程的速度纪录。
2009年11月28日,惠民小区一标段1#、2#、7#、9#楼提前40天实现结构封顶。
2009年12月8日,公司召开工会委员选举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新一届工会委员会。
2009年12月8日,公司新一届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共同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党员教育与组织建设工作。
2009年12月10日,柏堰雅苑二期二标段喜获“合肥市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
2009年12月14日,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节能减排技术应用情况,顺利通过建设部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组检查。
2009年12月24日,公司新一届党支部深入环东社区走访慰问,并与环东社区党支部结为一对一帮扶共建对子,切实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
2009年12月25日,南岗科技园惠民小区二标段实现结构封顶。
2009年12月25日,科技实业园A-6科研生产楼实现结构封顶。
2009年12月28日,南岗科技园惠民小区公建配套工程正式开工建设,该工程共4栋单体,总建筑面积约1.68万平方米。
2009年12月28日,柏堰雅苑二期二标段顺利实现结构封顶。
2009年12月28日,合芜蚌试验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和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正式开工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建成后将成为全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的总中心。
2009年12月,公司承建的信息安全研发楼和科学大道扩建工程荣获2009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2008年1月,公司先后荣获“高新区先进单位”、“高新区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大建设‘大干一百天’劳动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等荣誉称号;
2008年2月26日,高新区产业孵化器与信息安全研发楼项目顺利实现封顶;
2008年3月18日,合肥市最大的复建社区蜀南庭苑建成交付,上万名拆迁农民喜迁新居;
2008年4月2日,兴园北街商铺启动招商;
2008年4月13日,中央华庭荣获铜陵市“2007--2008年度住宅典范楼盘”称号;
2008年6月29日,蜀南庭苑商业街·蜀山新天地A标段顺利封顶;
2008年8月4日,装饰一新的高新区兴园派出所新办公楼顺利移交;
2008年8月25日,科学大道(习友路—长江西路)改建工程实现快车道通车;
2008年9月28日,高新区梦园学校改造工程竣工交付;
2008年11月18日,中央华庭三期住宅单体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2008年11月28日,公司当选为合肥市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2008年12月18日,公司当选为高新区人力资源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2008年12月24日,科学大道改扩建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2008年12月28日,合肥国家动漫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基地项目正式破土动工。
建成合肥市最大的蜀南庭苑复建社区,项目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可安置回迁居民近万人,促进了高新区的和谐发展。
完成蜀山西区核心干道枫林路建设,望江西路以南2.4公里于2007年11月4日建成通车,加快了蜀山西区开发建设步伐。
全面完成蜀山西区14000亩土地的拆迁和近2亿元的补偿款发放任务,为大蜀山森林公园建设和区域开发提供了保障。
成功推进铜陵中央华庭项目建设,2008年元月2日实现完美收盘,最高售价达5399元/平方米,成为铜陵市的典范楼盘。
开工建设省内首家高新创意企业孵化器,该项目对于高新股份拓展产业空间,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开工建设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蜀南庭苑商业街,该项目横贯蜀南庭苑,集购物、餐饮、娱乐于一体,体现精品化、特色化。
2007年5月,管委会明确由高新股份负责开发科学城示范区内望江路以南12300亩区域,为公司发展拓展了空间。
2007制度建设年,共出台30项管理规章,构筑了制度框架,为高新股份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健康发展夯实了基础。
获得了由省建设厅颁发的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为未来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后获得了“合肥市十一五职工创新先进单位”、“合肥市文明单位”、“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合肥市三八红旗集体”及“高新区先进单位”、高新区“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高新区“大干一百天”竞赛活动中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2006年1月,公司被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授予“2005年度建筑业安全文明管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6年1月23日,公司荣获“合肥高新区2005年度先进单位”称号,新惠公司被评为“合肥高新区2005年度先进集体”。
2006年2月10日,公司被评为“合肥市2005年度卫生先进单位”。
2006年2月20日、5月 28日,“中央华庭”一期、二期工程开工建设。
2006年3月,因工作成绩突出,贡献显著,在庆祝高新区成立十五周年表彰大会上,公司被授予“合肥高新区突出贡献企业”荣誉称号!
2006年3月,高新区管委会下发合高管〔2006〕36号文件,明确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经营运作机构,全面负责蜀山西区的开发建设。
2006年4月29日、9月20日,“中央华庭”一期、二期开盘销售,在铜陵房产界创下了“中央华庭”现象。
2006年4月,公司荣获2004-2005年度“安徽省A级纳税信用先进单位”称号。
2006年6月19日,合肥市最大的复建社区—蜀南庭苑工程举行开工典礼,建成后的蜀南庭苑可容纳居民近万人。
2006年7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请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公司投资500万元参股安徽新创生物医药孵化有限公司,业务链条向生物医药行业延伸。
2006年7月,环东新村顺利交付使用。
2006年7月,经审议通过并报请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设立时的1亿元增加到1.86亿元,此举为蜀山西区开发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006年9月18日,兴园二期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2006年9月,高新股份、火炬公司和新惠公司顺利通过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安徽评审中心组织的ISO9001:2000、ISO14001:2004和OHSAS18001:1999现场审核,获得保持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资格。
2006年11月18日,蜀南庭苑首期开工的标段中,部分单体率先实现结构封顶。
2006年11月,公司以“生态科技文化”主题,本着“起点高、理念新、影响力强”的规划设计理念,如期启动蜀山西区的概念性规划邀请招标工作。
2006年12月,根据公司股东合肥高新区科技实业发展公司的推荐,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王浩同志担任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6年12月,蜀山西区核心道路枫香大道工程开工建设。枫香大道全长4.6KM,双向四车道沥青砼路面,路幅宽度24M。
2006年12月16日,兴园二期住宅全面交付使用,2142户居民喜搬新居。
2006年12月,公司被合肥市委、市政府授予“合肥市第十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已是公司连续两次获此殊荣。
2006年12月,经公司2006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请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1.86亿元增加到3.21亿元,与此同时,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此举进一步壮大了公司实力,为公司的规范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为蜀山西区开发向纵深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6年12月,蜀山西区启动区388亩农转用土地申报获得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为蜀山西区的实质性开发提供了重要支撑。
2006年12月31日,蜀南庭苑首期12个标段、72栋单体全面实现结构封顶。
2005年1月4日,中美合资合肥得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立运营。该公司是由高新股份控股,联合美国旧金山五丰贸易公司、安徽富安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合肥公司等三家单位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2005年1月20日,高新股份公司被评为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
2005年2月3日,高新股份公司被评为合肥高新区“2004年度先进单位”。
2005年2月28日,建面为2.5万M2环东南村复建社区扩建工程开工。
2005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04年工作经营情况及2005年经营目标的报告》。
2005年3月底,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适时设立了房建工程部。
2005年4月,合肥火炬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荣获“2003—2004年度安徽省房地产开发诚信企业”称号。
2005年4月26日,高新股份参股的安徽积层微电路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05年5月12日—15日,高新股份公司举办了ISO9001:2000、ISO14001、 ISO18001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
2005年5月24日,火炬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分公司注册成立。
2005年6月5日,面积为18.6万平方米的兴园二期工程正式拉开序幕!
2005年6月28—30日,高新股份公司按照一体化体系认证要求进行了内部审核。
2005年7-8月,高新股份、火炬公司和新惠公司顺利通过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安徽评审中心的ISO9001:2000、ISO14001:2004和OHSAS18001:1999管理体系外部审核。
2005年9月,高新股份、火炬公司和新惠公司顺利获得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颁发的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199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05年10月,兴园二期工程顺利实现全面结构封顶。
2005年10月,公司承建的连接合肥高新区和紫蓬山风景区的重要道路——玉兰大道开工建设。
2005年11月8日,LTCC项目开工。
2005年11月,在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大检查结果通报会上,兴园二期工程作为唯一一个“结构检测合格率100%”的建设项目,受到安徽省建设厅的表扬。
2005年12月下旬,玉兰大道建成通车。
2005年12月31日,占地80.7亩的铜陵“中央华庭”项目举行了隆重的开工典礼.
2004年1月18日,高新股份荣获“高新区先进单位”称号。
2004年2月27日和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和第三次会议,选举程振革同志为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
2004年3月18日,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审议批准了《200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及200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分红派息方案预案》。
2004年4月9日,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适时分设投资发展部和物流部,并聘任了各部门负责人。
2004年4月中旬,合肥市政府、合肥市文明委授予公司“合肥市文明单位”称号。
2004年4月29日,合肥科学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发文任命公司总经理程振革为科学城指办工程部部长,副总经理程波为战略研究部部长,任命汪洋、王安东、程海为工程部副部长。公司将以合肥科学城建设为依托,努力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2004年7月23日,公司与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签订ISO901:2000、ISO14001、OHSAS18001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合同。7月27日,咨询工作组进驻公司进行现场辅导,标志着公司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正式启动。
2004年11月8日,公司代建的高新区大型复建点——兴园小区首期51栋单体顺利交付使用,双墩、油墩、歧安和三新家园四个行政村的2400多户拆迁居民喜迁新居。12月,高新区管委会召开征地拆迁复建安置工作总结会,高新股份公司受到表彰。
2004年12月16日,合肥新惠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是以原工程处为基础,联合另外两家股东改制设立的。
2004年12月21日,公司通过竞拍获得铜陵市市中心一占地80亩土地的开发权。
2004年12月30日,公司与华安证券公司正式签署上市辅导协议书。
2003年4月6日,公司搬迁至新址。
2003年4月26日,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举行隆重揭牌仪式。
2003年5月,公司网站正式设立,成为展示高新股份风采的又一扇窗口。
2003年6月5日,高新区形象工程——24万M2的复建住宅全面开工。
2003年6月12日,交行合肥分行对高新区授信10亿元的签约仪式在高新股份隆重举行。
2003年6月25日,公司举行竞聘会,从普通员工中公开选聘了4名员工担任火炬公司有关部门的负责人
2003年9月5日,经全体员工公开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工会委员。
2003年9月底,公司推出了《承诺》,加大了监控和管理力度,为复建社区工程的全面、及时竣工提供了保障。
2003年10月,公司被推荐为“2002-2003年度合肥市文明单位”。
2003年10月10日,复建社区第四组团工地荣获“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小区”称号,这在高新区房建历史上尚属首次。
2003年11月,公司荣获“高新区抗非先进集体”称号。
2003年11月,公司《管理规章》经多次修改讨论后出台。
2003年12月31日,复建社区60栋住宅楼全面实现封顶。
2002年年初,高新区管委会提出开展企业改制上市的框架要求,随后组织人员考察学习和调研。
2002年5月,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立改制工作组和由相关人员组成的上市工作组。同时聘请证券、律师、会计师及资产评估等机构,起草论证改制方案。
2002年9月份开始即进入清产核资和邀约发起人阶段,完成合肥高新科技实业发展公司增资工作。
2002年11月18日,安徽开元资产评估事务所完成土地评估,经市国土局初审转报,12月4日省国土厅以皖国土资函[2002]609号文对评估进行了确认。
2002年11月22日,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完成资产评估,经市国资办审查转报,12月5日省财政厅以财企[2002]1077号文批复核准。
2002年11月29日,市国资办初审转报国有股权管理及股权设置方案,省财政厅于12月11日以财企[2002]1126号批复确认。
2002年12月13日各出资人缴足认股款项,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验资(华普验字[2002]第0682号)。
2002年12月17日,经市政府同意,市经贸委向省经贸委提交了《关于设立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省经贸委于12月22日批复同意设立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省政府颁发了批准证书(皖政股[2002]43号)。
2002年12月24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02年12月25日起办理工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