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1、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均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3、申请人年龄在18至60周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为主);
4、主申请人年龄加上按揭年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我市住房公积金储户,在坦洲等珠海周边城镇购买住房,满足以下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商业贷款银行是我中心委托的十二家贷款银行之一;
2、楼盘已在我中心备案。
2015年6月28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注:
1、从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0%;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
2、2015年6月28日(含6月2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15年6月2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2、调查。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个人信用报告、家庭现有房屋状况、首付款比...
前提条件必须满足以下几点:1、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2、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1、申请。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2、调查。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个人信用报告、家庭现有房屋状况、首付款比例、...
珠海市各承办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1、必备要件
(1)《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各承办银行领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补登到最新六个月缴存记录);
(3)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贷款经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卡)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用于委托扣款);
(6)收入证明;
(7)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套数证明;
(8)资产证明:存折、缴税凭证、车辆等证明材料。
2、其他资料
一手房组合贷款申请资料: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发票或专用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二手房组合贷款申请资料:(1)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资金证明(存折、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2)契税完税凭证;(3)二手房估价报告。
外市住房公积金储户在珠海购买住房: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
在珠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市购买住房,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
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需知:
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为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工商银行的缴存职工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填写委托办理声明书。
办理时限:即来即办。
延长、缩短借款期限,产权份额转让,变更借款人。
(一)办理场所:珠海市各承办银行。
(二)办理要件(原件):
1、借款人身份证;
2、贷款合同;
3、房产证。
(三)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资料到贷款银行办理。
注:具体规定按各承办银行本行规定执行。
(一)办理场所:珠海市各承办银行。
(二)办理要件(原件):
1、提前还贷申请书;
2、借款人身份证;
3、贷款合同;
4、还款存折或卡;
5、房产证。
(三)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资料到贷款银行办理。
注:具体规定按各承办银行本行规定执行。
(一)办理场所:珠海市各承办银行。
(二)办理要件(原件):
1、借款人身份证;
2、贷款合同;
3、房产证。
(三)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资料→贷款银行→房地产登记中心
注:具体规定按各承办银行本行规定执行。
二手房到洪城易居公司 (贷款受理、担保) (一)借款人领取并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申请审核书》一式三份。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可向公 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或开发商提交相关贷款资 料,购买二手房的向南昌洪城易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提交相关贷款资料 。 (二)由受委托银行负责鉴证借款人及售房人公积金 贷款申请资料、借款合同及借款借据等相关资料,并 对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资格做出初审意见。 中心审批 (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银行初审 (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三)洪城易居担保公司收到受委托银行的 贷款申请资料后, 负责审核是否同意为借款 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 同意担保的提出担保意见交管理中心。 银行开户打印借款合同及借款 借据完善相关要件 (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四)管理中心收到借款人公积金贷款资料 后,作出审批意见。 洪城易居公司通知客户办理抵押 (按当地房管部门要求确定工作日) 银行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 门用于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抵押贷款。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 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申请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个月 ( 含 )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个月 ( 含) 以上 ( 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 ),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个月 ( 含 )以 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个月 (含 ) 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
申请人自建住房,在报建、开工批准当年首次申请提取。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2)身份证; (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4)建设或规划、国土部门当年批准的报建、开工许可文件。
注:委托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结婚证。
中心或管理部审批,报建、开工当年最多可一次性提取申请时公积金余额90%。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2100433B
申请人因购买住房或提前偿还购房贷款,向私人及非银行机构借款并经公证,同一套住房公积金提取累计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申请时仍在借款协议的还款期限内,需与上一次银行提取的时间间隔满12个月以上。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2)身份证;(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4)房地产权证;(5)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有效借款购房凭证。
注:1、如房产证、贷款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签名的,则另一方申请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2、委托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结婚证。
中心或管理部审批,还款期限内如有约定每年还款额度的按约定支取,每隔十二个月最多可提取一次公积金余额90%,同一套住房提取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申请人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申请时仍在正常还贷,同一套住房公积金提取累计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及贷款本息总额。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2)身份证;(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4)与银行签订的购房贷款合同;(5)贷款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出具的当月房地产抵押(按揭)登记(证明)表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6)偿还银行购房贷款的扣款凭证(申请当月有还款记录的“供楼存折”或“对账单”)。注:1、第(4)项与第(5)项材料中房产地址及第(4)项与第(6)项材料中还款账号不一致的需出具相关证明。2、如房产证、贷款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签名的,则另一方申请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3、委托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结婚证。
中心或管理部审批,最多可提取公积金余额90%,但同一套住房提取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次申请审批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每自然月可提取一次。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