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说明
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部门规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进口药材管理办法
司法解释
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规定
附:
2019年5月份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
本汇编每年出版12辑,每月出版1辑。本辑为2019年度第6辑,收入2019年5月份内公布的国务院文件8件、报国务院备案并经审查予以登记编号的部门规章11件、司法解释1件,补收2019年4月份内公布的司法解释3件,共计23件。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将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起草,负责立法协调和备案审查、解释,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行政复议应诉,负责普法宣传,负责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管理,负责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仲裁管理,承担国家司法协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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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本...
是国家审计署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 邮政编码:100830 总机:(010)68301114 可以搭乘15、16(支)、65、101、708、709、714、716、732、814等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汇编目录
《消防法》修正案通过 有十一项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 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 应急管理部门 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 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应急管理部门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 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 消防救援机构 负责实施。 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消防救援机构 协 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 由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
本汇编每年出版12辑,每月出版1辑。本辑为2019年度第2辑,收入2019年1月份内公布的国务院文件4件、报国务院备案并经审查予以登记编号的部门规章20件、司法解释5件,补收2018年12月份内公布的国务院文件4件,共计33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2019年第9辑(总第271辑)》收集的内容包括:上一个月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另外,还收入了上一个月内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2019年第9辑(总第271辑)》所收的内容,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每类中按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按1987年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顺序排列;同一行政区域报备两件以上者,按公布时间顺序排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2019年第9辑(总第271辑)》每年出版12辑,每月出版1辑。本辑为2019年度第9辑,收入2019年8月份内公布的法律3件、行政法规1件、国务院文件6件、报国务院备案并经审查予以登记编号的部门规章8件、司法解释1件,补收2019年7月份内公布的国务院文件1件、司法解释l件,共计21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
本汇编每年出版12辑,每月出版1辑。本辑为2019年度第5辑,收入2019年4月份内公布的法律3件、行政法规6件、国务院文件5件、报国务院备案并经审查予以登记编号的部门规章10件、司法解释3件,补收2019年2月份内公布的司法解释2件,补收2019年3月份内公布的行政法规1件、国务院文件2件、司法解释1件,共计3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