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释本) | 作 者 |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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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2007年6月 |
页 数 | 100 页 | 定 价 | 8 元 |
开 本 | 32 开 | ISBN | 97875036736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所有制形式
第三条 基本国策
第四条 土地用途
第五条 主管部门
第六条 守法义务、检举控告权
第七条 奖励女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 所有权归属
第九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女
第十条 集体所有土地经营、管理女
第十一条 土地登记
第十二条 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登记保护
第十四条 承包经营(一)
第十五条 承包经营(二)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七条 规划要求、期限
第十八条 规划权限
第十九条 编制原则
第二十条 土地用途
第二十一条 分级审批
第二十二条 建设用地规模
第二十三条 综合治理
第二十四条 计划管理
第二十五条 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第二十六条 修改规划
第二十七条 土地调查
第二十八条 土地等级评定
第二十九条 土地统计
第三十条 动态监测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三十一奈耕地补偿制度
第三十二条 耕地耕作层
第三十三条 耕地总量减少
第三十四条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第三十五条 改良土壤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第三十七条 闲置、荒芜耕地
第三十八条 土地开发
第三十九条 开垦条件
第四十条 开垦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一条 土地整理
第四十二条 土地复垦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四十三条 用地申请
第四十四条 农用地转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特批
第四十六条 土地征收公告与实施
第四十七条 征收补偿
第四十八条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第四十九条 补偿费用收支情况公布
第五十条 兴办企业
第五十一条 大型工程征地
第五十二条 审查可行性报告
第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申请批准
第五十四条 使用权取得方式
第五十五条 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五十六条 建设用途
第五十七条 临时用地
第五十八条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五十九条 乡村建设用地规划及审批
第六十条 乡镇企业用地审批
第六十一条 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
第六十二条 宅基地
第六十三条 使用权转移
第六十四条 禁止重建、扩建
第六十五条 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六条 检查机关
第六十七条 监督措施
第六十八条 出示检查证件
第六十九条 合作义务
第七十条 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
第七十一条 案件移送
第七十二条 上级监督下级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非法转让土地、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责任
第七十四条 非法占用耕地责任
第七十五条 拒绝复垦土地责任
第七十六条 非法占用土地责任
第七十七条 非法建住宅责任
第七十八条 非法批准责任
第七十九条 非法侵占征地费责任
第八十条 拒还土地责任
第八十一条 擅自转移土地使用权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责任
第八十三条 不拆除责任
第八十四条 渎职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三资企业
第八十六条 生效日期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100433B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释本)》针对当今社会,法律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晦涩的专业术语,艰深的法律理论,庞杂的立法体系.这些法律与生俱来的特点,却都成为了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障碍。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本社特组织编辑出版了这套法律注释本系列丛书。除了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外,还极大限度地突出了本套书的实用性与易用性,本套书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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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只有一个版本。经过1986年,1988年和2004年三次修订。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86年6月25日令第四十一号公布,自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只有一个版本。经过1986年,1988年和2004年三次修订。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86年6月25日令第四十一号公布,自19...
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四章 耕地保护第五章 建设用地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 则第一章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002年1月31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结 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必须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和本办法。 第三条 必须贯彻十分珍惜、 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论应当采 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县(含县级市、下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 土地权属登记 第五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发、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土地资源管理与资产管理并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的原 则,全面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经济发展。 第四条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可依法出让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省的实施办法执行;集 体土地有偿使用办法,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 区域内城乡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 乡(含镇,下同)、民族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注释本》选取标准文本,由权威立法机关审定并撰写适用提要,对专业术语进行解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注释,每条提炼条文主旨。条文下加注关联法规索引,书后附录文书范本、流程图等实用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注释本》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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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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