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珠海高华市政综合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1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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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地点 |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八路科技创新海岸服务中心3号楼一层 |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能为:1.组织公司企划工作;2.组织开展公司研发工作;3.组织公司贯标工作;4.组织开展公司行政、后勤和行政档案管理工作;5.组织公司信息管理工作;6.作好对总承...
珠海兴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1998-06-08在广东省珠海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商业银行大厦四楼03、07、08单元。珠海兴...
简介:珠海精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园林绿化养护、清洁服务、劳务派遣等。法定代表人:陈健兰成立时间:2010-12-16注册资本:1万工...
介绍了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智能化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情况及意义
刘勇岩同志作为华峰公司的经理,从本企业成立至今,他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依法经营,加强个人修养,富于创新精神,探索企业经营管理的新路子新办法,在企业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企业的规模日趋壮大,职工队伍稳定,素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双丰收。他平常十分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
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下属单位:珠海市市政管理处、珠海市路灯管理处、珠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珠海市园林管理处、珠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所、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珠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珠海市市政管理处
珠海市市政管理处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市政基础设施的宏观管理职能;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市政设施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市政养护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珠海市路灯管理处
珠海市路灯管理处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珠海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及其细则;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有关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的法规、规定;依法做好全市路灯行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珠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珠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珠海市园林管理处
珠海市园林管理处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实行行业管理。
珠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所
珠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业务指导;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宣传、科学研究工作;负责接收野生动物的救护、饲养、放生和上交工作。
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处级事业单位,由省和珠海市共管、以珠海市为主。主要任务:负责珠海担杆岛猕猴自然保护区的具体保护工作。
珠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珠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为市政园林和林业局主管的直属行政单位,副处级,业务工作接受市公安局指导。主要任务:(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森林资源和生命财产安全。(二)依法查处全市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行政、治安案件,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政治安定和社会治安稳定。(三)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四)管理森林公安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五)负责森林公安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森林公安系统民警警籍、警衔管理工作。(六)负责森林公安系统法制工作。(七)协助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查处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八)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办文、办会、督办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信息、信访工作;负责后勤服务等工作。
负责政策法规研究;负责拟订中长期规划;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本行业相关改革;负责行政审批、窗口服务、网上办事管理及其他法律事务。
负责本系统的人才引进、人员调配、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群、纪检、监察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拟订城镇市政设施(含城市道路、城市照明、防洪排涝、市政排水、户外广告等设施,下同)规划和大、中修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市政设施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考核办法等;负责对城镇市政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及运营的监管。
拟订市容市貌管理、垃圾收运处理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考核办法等;负责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的监管。
拟订园林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园林绿化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考核办法等;负责公共绿地、公园、绿道建设使用的监管。
拟订城镇排水与治污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排水与治污的应急处置和综合协调;负责对城镇排水与治污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拟订城市燃气与地下管线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燃气与地下管线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考核办法等;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负责全市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拟订林业、湿地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森林资源管理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等行业管理;统筹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封山育林等工作。
统筹协调森林防火的宣传动员、科学研究、技术运用等工作;负责森林防火的监督管理,承担森林防火指挥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拟订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计划、专项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大规模的统一治理活动;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工作。
在一个星期后召开的又一次常务会上,市政府决定,成立人员精干的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该机构隶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负责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和审核。 这一决定,确立了 “管、买、用”三分离的政府采购模式。资金管理机关、集中采购、采购单位三者之间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确保了政府采购制度在珠海的健康运行。
当年12月25日经市编委批准正式成立了“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现隶属于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目前中心设五个部门共21人,采购部主要负责具体采购操作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中心对内、对外的综合性事务,监督部负责合同履约及定点企业的监督等工作, 信息部主要负责中心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开发与维护工作,结算部主要主责公务卡业务及采购资金的代收代付等工作。
十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采购中心克服人员少、经验缺、时间紧、 任务重等困难,团结一致,群策群力,不计个人得失,将政府采购作为一项事业来做,各项工作从零起步到现在的有条不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2008年6月, 纳入政府采购的单位共1017家(含国家及省部分驻珠单位、国有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注册供应商3504家。共接受采购委托(计划)累计共60.80亿元,完成合同金额53.67亿元, 比预算节约7.13亿元,节约率为11.73%。基本实现了所有采购项目, 不分行业、类别、资金来源,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的目标,业务领域涵盖大宗货物、 非生产性修缮工程和经常性的服务项目共12类230项。2002年,中心与政采技术公司合作研发的政府采购系列管理软件——中华采购网系统、政府采购银行卡管理系统等, 构建了一个统一、共享、开放、交互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财政部门、采购中心、用户、供应商之间创建畅通的信息高速公路,使政府采购运作更透明、更快捷、更高效, 更被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列为“全省信息化试点单位”,成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系统首批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2003年底,获得“珠海市十佳服务窗口”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