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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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 有限公司 | 简 称 | 中金资产 |
(1)与金矿相关的投资银行业务 国内首创“金矿投资全程解决方案”和“金矿股权合作投资方案”,为金矿投资人量身打造合适的金矿投资全程和单项服务,并提供项目融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相关服务。
(2)投资管理业务 包括为集团或受托收购金矿、管理黄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同时为客户提供国内外金融和经济形势分析、投资决策、发展战略规划、项目投资分析等方面的战略和投资咨询等业务。
(3)资产管理业务 接受客户委托,提供专业的股权托管、资产处置、受托理财、资产管理战略咨询等服务。
(4)黄金交易代理业务 公司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综合类会员,可以为投资者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
(5)黄金销售业务 为投资者提供实物黄金销售、回购、投资咨询等全方位的黄金资产管理服务。公司在国内首创“黄金直通车”和“账户金”实物黄金销售模式,中间环节少,购金手续费低。
(6)黄金信托投资业务 我公司既可以发行黄金投资集合信托,也可以根据单个委托人的要求,定制以单个委托人为受益人的黄金投资单一信托。2008年,公司作为投资顾问,与国投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发行了我国黄金企业参与的第一个黄金信托产品“国金1号”。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金资产”),是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的直属企业,是业内唯一一家专注于贵金属、有色金属等金属矿产行业投融资服务的专业机构,汇集了来自各大专业机构的精英,拥有多年实战经验的核心团队。依托中国黄金集团强大的专业背景和市场龙头地位以及自身拥有的各种资金渠道资源,中金资产在金属矿产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口碑,成为众多投资者值得信赖的专业服务机构。
中金资产主要从事矿业基金运作与管理、矿业投资银行业务。
——矿业基金运作与管理业务
中金资产主要从事矿业基金投资业务。2011年,由中国黄金集团发起设立,并联合中国信达、闽福发(000547)等七家实力雄厚的企业共同组建的国内首只大规模探矿基金——中金增储投资基金。其中,中金资产作为基金管理人,以贵金属、有色矿产为主,其他金属矿产为辅进行资产配置,选择有资源和技术壁垒、投资少、周期短、获利丰厚的探矿阶段项目。中金资产依托与中国黄金集团背景和一流技术,将依靠多年实战经验的核心团队,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矿业投资银行业务
在过去的两年中,中金资产成功地为中国黄金集团引入信托贷款20亿元、为中金黄金股份公司引入信托贷款8亿元,有效降低了集团的融资成本。
2010年,中金资产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控股的凤山宏益矿业有限公司等成功进行了融资、增资、股权转让等业务,共引入三家投资机构,成功融资3.9亿元资金。
中金资产的投资顾问业务还包括为上市公司和投资机构寻求成熟、具备现金流的矿山企业,特别是金矿企业。矿业企业收购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矿业企业评估、收购交易结构、矿业企业权证等繁杂的多方面因素,中金资产在这些方面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
中金资产愿以专业化的操作,为投资者及矿业企业发展打造一条宽阔、平坦、安全的资本之路。
董事长:林东跃
总经理:施卫东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中国黄金南楼七层
邮政编码:100011
浙江金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2014-03-18在浙江省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10室。浙江金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简介:浙江新三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公司总部位于美丽的杭州,南京分公司位于建邺区万达广场。浙江新三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企业新三板挂牌,股权融资,股权基金投资的专业投资...
上海常春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邺区华夏天成5层 公交线路:21路 784路 71路 发展至今已成为一家房地产全案营销代理...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诉永德信集团(福建)水泥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 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榕民初字第 40号 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 负责人林光松,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晓江,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梁秋华,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永德信集团(福建)水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云孝,董事长。 被告李云孝。 以上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华燕,福建浩辰律师事务所律 师。 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与被告永德信集团 (福建)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德信水泥公司)、李云孝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 林岩担任审判长,由代理审判员黄勤武主审,代理审判员郑颖 参加评议,于 2005年 8 月 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 委托代理人梁秋华,被告永德信水泥公司、李云孝的共同委托 代
中国 xx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确立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 建立资本联结纽带, 规范母子公司的权利、 义务关系,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国家体改委《关于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指导意见》 (体改生 [1998]27 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母公司为中国 xx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为中国 xx 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和控股(绝对或相对控股)子公司。 二、母子公司权限划分 第三条 母公司是向子公司、参股公司出资并行使出资人(股东)职能,具有资 本营运等多种功能的公司制企业。母公司是公司的决策中心、投资中心 和财务中心。 第四条 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 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 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 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融资、企业购并、资产重组等资本营运 活动;决定公司内的重大事项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卢进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刘冰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严弟勇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袁先立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朱书红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赵占国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姜良友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佐满
外部董事:王子民、孙晓文、苏征、蒋开喜、张希、钟华、夏晓鸥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2100433B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于2003年初,其前身是成立于1979年的中国黄金总公司。中国黄金是中国黄金协会会长单位,是世界黄金协会在中国的唯一会员单集团主要从事金、银、铜、钼等有色金属的勘察设计、资源开发、产品生产和销售以及工程总承包等业务,是集地质勘探、矿山开采、选矿冶炼、产品精炼、加工销售、科研开发和工程设计与建设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矿业公司。
中国黄金日处理矿石总量达15万吨,黄金产量、销量全国第一。集团总部位于北京,拥有二级子公司57家,分布于我国26个省区以及部分海外地区,其中上市公司2家(境内A股市场“中金黄金”以及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两地上市的“中金国际”)。
面对新的形势,中国黄金制定并超额实现了黄金资源储量、总资产、销售收入和利润“四年翻两番”奋斗目标,在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业绩考核中晋升A级序列,也是国内黄金行业首家具有最高信用等级AAA的企业,中国黄金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发展水平。
中国黄金根据国家“十二五”新的形势和要求,按照国资委“四强四优”标准,确定了集团公司“十二五”时期的新目标: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十一五”末的三倍,努力建成“自主创新能力强、资源配置能力强、风险管控能力强、人才队伍强”和“经营业绩优、公司治理优、布局结构优、社会形象优”的世界一流矿业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是我国黄金行业中唯一一家中央企业,也是我国最大的黄金企业。中国黄金总公司曾长期与国家黄金管理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对全国范围内的黄金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截至2012年底,中国黄金集团资产总额达到65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2%。全集团有10户下属企业实现利润超过1亿元,有12户企业矿产金超过1吨。
中国黄金主要从事金、银、铜、钼等有色金属的勘察设计、资源开发、产品生产和销售以及工程总承包等业务。
中国黄金,黄金资源控制量超过1200吨,名列国内第一位;铜资源储量800万吨,名列全国有色行业前五位;钼资源储量120万吨,名列全国有色行业前三位。总资产超过340亿元。全集团日处理矿石总量达12万吨,分布于我国26个省区,其中上市公司2家(境内A股市场“中金黄金”以及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金山矿业”)。
2017年11月30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名称由“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名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工作部署,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完成了公司制改制,并于2017年11月30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名称由“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变更事宜如下:
一、企业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二、企业中英文名称“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和“China National Gold Group Corporation”分别变更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和“China National Gold Group Co.,Ltd.”中英文简称不变,分别仍为:“中国黄金”和“China Gold”。
三、企业注册资本金由454023.8万元变更为650000万元。
四、企业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经营范围不变,企业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债权、债务均由改制后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承继。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