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中国大唐集团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9年0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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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9层901、10层1001 |
简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是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特大型发电企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注册资...
简介:(原名大唐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控股的科技环保专业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10日,位于北京市,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等6家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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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 2008? 号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 的发生,避免、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 安全,维护电网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 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 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集团公司)系统的实际制定,用于规范集团公司危急事件管 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 发电公司和各基层企业。 第四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本规定中的危
1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 保障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的管理体制制定,用于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 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集团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 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 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保障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党政工 团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依靠 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系统各企业应依据国家、 相关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 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实施安全 质量标准化,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五条 系
中国神华 (601088.SH)1月5日公告,公司于1月4日接到控股股东通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国家能源集团)已于1月4日作出董事会决议,批准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合并方案及拟签署的《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根据合并方案及拟签署的《合并协议》, 国家能源集团拟吸收合并国电集团,国电集团注销,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
这是神华集团 与国电集团合并重组的最新进展。国电集团注销后,中国五大发电集团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华能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华电集团和大唐集团。
2017年8月28日 ,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组为国家能源集团。两大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于当晚发布的公告披露了重组路径: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国电集团。
9月2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核准告知书称,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获得通过。同时变更以该企业为核心组建的企业集团名称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简称为国家能源集团。
2018年2月5日,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签署《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根据合并协议,本次合并后,国电集团将注销,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自合并交割日起,国电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国家能源集团承继及承接。中国神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2018年8月27日,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函[2018]第26号),该局经审查后决定对集团合并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018年8月28日,中国神华、国电电力均发布公告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下称国家能源集团)和中国国电集团(下称国电集团)此前在合并协议中约定的集团合并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两家集团的合并终于尘埃落定。
公司本部设在北京,下辖大唐(云南)水电联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东南亚经济技术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大唐海外(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大唐海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香港)四个子公司,并设有老挝项目管理处、中亚代表处、东南亚代表处三个派出机构。 在建项目包括缅甸太平江一期水电站工程,柬埔寨斯登沃代水电站工程,柬埔寨金边至马德望输变电工程。此外,公司同有关国家和合作方就肯尼亚塔纳河水电项目、东欧水电项目、缅甸东西部四个水电项目签署了MOU或合作开发协议,重点推进项目的总装机容量在500万千瓦以上。
煤炭贸易由大唐海外(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分别与国际知名煤炭生产商、贸易商和掌握煤炭期货合约的投资银行、国际物流承包商以及国内沿海相关电厂建立了广泛的业务联系,逐步建立完善了煤炭供应和销售体系,在公司的经营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秉承“诚信守约,追求卓越”的行动纲领,全面实施系统化、规范化、目标化、精细化、闭环化管理,努力构建学习型、创新型、高效型、廉洁型、和谐型企业。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不移地执行国家能源政策,坚持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为世界提供可靠、清洁、经济的电能。
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派出机构,代表集团公司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职能。2006年12月23日,云南分公司在昆明正式挂牌,此举将进一步加快集团公司开发云南电能资源、加强与云南省政府的合作。 云南分公司将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部署,与云南省构建良好的合作共赢关系,认真行使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赋予的代表在滇企业对外统一协调管理职能,发挥整体优势,提高整体竞争力,积极参与云南电力资源尤其是“三江”流域和其它中小流域水能资源以及火电、风能、核能资源及绿色资源、新型能源资源的开发和建设,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为集团公司的发展和云南省社会经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目前,云南分公司代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管理集团公司在云南省境内的观音岩水电工程项目、李仙江流域水电工程项目、文山水电工程项目、那兰水电站、马鹿塘水电项目和开远火电厂等单位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