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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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
建办村函[2016]811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全国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经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重要意义
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是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扶贫投入新格局,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探索和重大举措,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积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
根据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要求,中央层面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财政资金范围中,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管理使用的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试点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进行充分授权,将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试点贫困县,允许试点贫困县统筹使用,集中用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及时修订完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制度和管理要求,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
三、坚决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和贫困村人居卫生条件改善任务
保障贫困农户住房安全是中央“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脱贫目标任务之一,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是实现贫困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举措,决定脱贫攻坚的成败。改善贫困村人居卫生条件是消除人居卫生安全隐患,减少贫困人口致病致贫的基础性工作,与脱贫攻坚紧密相关。
贫困县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主体。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各试点贫困县按照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确保完成‘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任务”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改善贫困村人居卫生条件两项任务列入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加大投入,扎实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有关进展情况,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立足贫困地区实际,切实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指导贫困地区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努力推动贫困村人居卫生条件改善工作;要积极参与本级支持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8月31日
地址是地址:北京市北京所有县区三里河路13号,其负责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人民南路四段36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既可查询。: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就可以了,参加完了培训机构会将你的证书延期三年的...
A 住房城乡建设部大院 地址: 西城区百万庄建设部大院 B 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四川、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电子化进程,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社会成本,提高资质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在北京等8个地区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以下简称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范围(一)试点地区:北京、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二)试点资质类型:由我部负责审批的一级
建市[2017]10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试点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经研究,决定选择部分地区和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精神和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日前,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以下简称“三部门”)下发通知,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根据通知,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3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试点城市由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部门联合申报。试点城市应将城市建设成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海绵体,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年径流总量目标控制率应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试点城市按3年滚动预算要求编制实施方案。
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选择试点城市。三部门将对申报城市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城市,三部门将组织城市公开答辩,由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现场公布评审结果。
三部门定期组织对试点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罚。评价结果好的,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基数10%给予奖励;评价结果差的,扣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据获悉,财政部出台《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启动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
在《2016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申报指南》中提出,资格审核中,包括城市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城区常住人口不少于20万。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长度不少于30公里,建设区域包括城市新区和老城区;入廊管线不少于3类(含3类),且包括燃气、排水管线。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五年项目滚动规划和2016年度建设计划,并同三年财政规划有效衔接。项目符合管廊专项规划内容,并通过“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完成信息上报。编制完成3年实施方案,所有试点项目均在试点期内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营,且运营期不少于1年。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且进展良好。本批试点工作向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适当倾斜。
在竞争性评审方面,重点评审地方政府重视程度,目标任务,建设运营模式,PPP方案,配套措施等几个方面。其中PPP方案主要包括,明确试点工作中采取PPP模式操作项目投资占试点工作总投资比例,以及这些项目工程量占试点工作总工作量的比例(按地下综合管廊长度计算);明确PPP实施基础,包括是否吸引管线单位、建设方参与合作等;提出合理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案,明确资源整合和打包方案,符合财政部PPP工作有关制度规范。
国金证券分析师表示,政府资金或关键政策一旦真正到位,按《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管廊对建筑工程需求的拉动空间在4000亿元-2.88万亿元级别,对水泥需求的拉动在1639亿吨-1.31万亿吨的范围,同时对钢材、管材等的需求亦能形成强力拉动。A股中纳川股份、青龙管业、巨龙管业等上市公司,涉及地下管网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