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重点用能单位智能电能计量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 外文名 | General Specification of Smart Electric Energy Measurement and Monitoring System of The Major Energy-using Enterpri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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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T/STSI 5—2020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22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11月22日 |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首都机场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电能表是社会生产和百姓生活中最常见且被使用最广泛的计量器具之一,也是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按照北京市政府印发的《北京市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和国家电网公司部署,到2015年底,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计量器具(简称为“二级计量”)的配备率已经达到95%以上,智能化率将达到90%以上。但按照JJG596-2012《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的规定电能表的检定周期为8年,无论是到期检定还是到期更换都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也对企业的正常生产造成重大影响。同时,由于电能表的准确度受环境和电能质量影响,这种“首检定终身”的检定方式对电能表在使用中的计量性能无法评估,造成企业能耗统计、能源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本规范针对上述问题,制定了电能表智能电能计量系统的技术要求和实施标准,统一数据采集格式、网络结构以及采集设备的性能等,为重点用能企业建立电能计量系统提供标准化技术方案,对保障重点用能单位电能表运行质量,提升电能表综合利用效益,对运行中的电能表合理有效地实施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也为对采集的大量数据进行统计、大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等进一步数据应用奠定了基础。
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通过网络建立的智能电能监控计量系统的设计、建立和运行。主要技术包括1.明确系统功能和性能要求;2.规范采集数据格式;3.制定网络拓扑结构和传输方式。 2100433B
王焕宁、黄艳、仇雯,马超、檀恒宇、赵丹、刘园、寇晓星、李晓辉。
使用三相四线表计量为低压计量方式,如果使用两相电流与三相电压,则应使用三相三线表计,改为高压计量方式,您还需要配备电压互感器,变比为10000/100,电流互感器,变比为20/5.采用...
1、把定时器插入电源插座。定时器侧面的开关推到上方。 2、顺时针转动定时盘,使盘面上的箭头(黑三角)对准当前的...
弱电规范,安防规范,监控规范,智能化规范,技术规范,门禁规范
主要的国标规范: GB/T50314-200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JGJ/T16-92 民用建筑电器设计规范 GB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
. . 南山碧桂园一期 10kV 配电工程 电能计量箱 技术规范书 贵州发输变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 2016 年 6 月 目 录 1 标准技术参数 .................................................................................................................................... 1 2.2 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 2 2.3 图纸资料提交单位 ..............................................................
电能计量表箱(柜)技术规范
《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技术要求》(GB/T 38692-2020)的提出与制定,是积极响应中国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要求,为用能单位规范开展能耗在线监测工作提供指导。
《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技术要求》(GB/T 38692-2020)通过明确用能单位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的技术要求,引导用能单位系统搭建功能比较先进的能源计量、能耗实时监测的网络平台,通过来源可靠的量化数据支撑能源管理决策,加快用能单位转向定量和精细化的能源管理进程,提升节能工作水平,以自身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保障国家总体目标的实现。标准的应用实施,也有助于推动互联网与节能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国家、省、用能单位等各级管理系统能耗数据互联互通奠定基础,支撑国家节能主管部门统筹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增强节能减排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主动性,进一步降低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耗增长的依赖程度,提高中国经济发展绿色水平。 2100433B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本市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健全本市能耗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体系,夯实本市节能基础能力,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对本市重点用能单位逐步实施能源计量器具智能化改造和能耗数据自动化采集,及时准确地掌握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情况。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本市全部重点用能单位一级(关口)能源计量数据的能耗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到2017年,实现60家左右重点用能单位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的在线采集、实时监测。
阶段目标
2015年,依托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上海)的建设,初步建成本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实现监测平台与市电力、燃气集中供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基本完成本市重点用能单位的电力、燃气一级(关口)能源计量数据的在线采集。
2016年,基本建成本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逐步实现监测平台与其他集中供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基本完成本市“万家企业”的煤、油、汽等其他主要用能种类的一级(关口)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围绕本市能效对标的要求,完成30家左右重点用能单位的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
2017年,继续完善本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基本完成“万家企业”以外的其他重点用能单位的煤、油、汽等主要用能种类的一级(关口)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基本实现监测平台与其他市级能耗数据平台的对接;继续做好监测平台与本市重点用能单位自建的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对接工作,累计完成60家左右年耗能5万吨标煤以上工业企业的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鼓励区县节能监控单位向监测平台传输能源计量数据。
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能耗数据采集系统资源;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有效解决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企业主体、强化管理。用能单位应加强能源计量管理,逐步完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及智能化改造,并做好能源计量器具和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的日常维护,主动向监测平台实时传输能源计量数据;鼓励大型用能单位建设内部能源管理中心,并按相关标准和要求向监测平台发送数据。
(三)统一规划、数据共享。政府统一规划,不再新建区县政府、各部门和产业区块内的同类监测平台。监测平台直接采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并预留扩容空间,对各区、县政府有管理要求的其他规模用能单位安排接入。监测平台将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节能监察和服务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设为不同层级用户,分别设置相应数据获取权限,实现能源计量数据共享。
(四)有效利用、创新服务。监测平台做好数据汇总和分析,根据各层级用户的实际需要,研究实现本市及各行业能耗统计、用能状况监测、能效对标、节能评估等功能应用,服务于政府对能源消费和节能监管的需求、企业对能源利用精益化管理的需求。
重点工作
(一)监测平台建设
1.实施主体
由市质量技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等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2.资金来源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按照信息化项目方式进行管理,监测平台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纳入市质量技监局的部门预算,其中费用标准按照信息化项目执行。
3.推进进度
2015年,初步建成监测平台。至2017年,基本建成本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采集
1.实施主体
重点用能单位的电力、燃气及其他集中供应的能源种类一级(关口)计量数据的采集,分别由市电力、市燃气及其他集中供能单位负责落实,重点用能单位协助配合。
重点用能单位的其他能源种类的一级(关口)计量数据采集以及单位内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由各重点用能单位自行负责。市、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国资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调推进。
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建设企业内部能源管理中心,并按相关标准和要求向监测平台传输数据。
2.资金来源
重点用能单位一级(关口)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传输由市电力、市燃气和其他集中供能企业实施的,所需资金由市电力、市燃气和相关集中供能企业自行解决。
重点用能单位实施一级(关口)、二级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及相关表具智能化改造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各用能单位筹措,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按改造费用的20%予以补贴,其中,仅实现一级(关口)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的,每家单位市级补贴不超过5万元;同时实现二级、三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的,每家单位市级补贴合计不超过15万元。
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中心,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实现系统性节能降耗。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所需资金原则上由用能单位自行筹措,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适当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政策另行研究制定。鼓励区县政府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建设能源管理中心予以支持。
3.推进进度
2015年基本完成本市重点用能单位电力、燃气的一级(关口)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2016年基本完成与其他集中供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交换,完成本市“万家企业”煤、油、汽等主要用能种类的一级(关口)能源计量数据以及30家左右年综合耗能5万吨标煤以上工业企业的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2017年基本完成本市“万家企业”以外的其他重点用能单位煤、油、汽等主要用能种类的一级(关口)能源计量数据。累计完成60家左右年耗能5万吨标煤以上工业企业的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
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质量技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部门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共同推进相关工作。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进情况,将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对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的节能考核内容。
(二)加快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在本实施意见的基础之上,市质量技监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出台相关财政补贴政策,制定相关器具选型、数据采集传输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等配套文件,推动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积极落实能源计量数据采集。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相关节能主管部门、区县政府会同市质量技监部门切实加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和进度要求。市质量技监局根据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平台建设、计量器具智能化改造、数据采集传输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会同相关行业节能主管部门负责施工验收。
(四)依法推进节能。重点用能单位和相关供能机构要依法履行节能义务,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节能基础能力体系;负责数据采集装置的日常维护,确保传输至监测平台的数据稳定可靠。各节能主管部门、区县政府将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采集传输情况纳入用能单位节能考核。
(五)做好后续保障。市质量技监部门要利用监测平台对能源计量器具实现监管,通过行政监督、执法检查、能源计量审查和人员培训等日常工作督促用能单位对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和维护;通过开展各类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推动企业对相关能源计量器具进行量传溯源;每年度根据本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变化情况,会同各相关行业节能主管部门做好对接工作,负责监测平台升级和数据维护。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 |
负责部门 |
时间进度 |
1 |
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 |
明确平台建设需求,协调落实资金保障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2015年年底前 |
推进监测平台的建设、功能完善和日常运行维护 |
市质量技监局 |
2015-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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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 |
协调重点用能单位的电力、燃气及其他集中供应的能源种类一级(关口)计量数据的采集、传输 |
市质量技监局 |
2015-2016年 |
协调各相关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的电力、燃气及其他集中供应的能源种类以外的一级(关口)、二级、三级计量数据的采集、传输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国资委、区县政府等 |
2015-2017年 |
||
协调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计量器具智能化改造、数据采集传输等技术工作 |
市质量技监局 |
2015-2017年 |
||
3 |
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制订 |
研究制订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 |
市质量技监局 |
2015年年底前 |
名词释义:
1.重点用能单位:是指列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年度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用能单位。
2.其他规模用能单位:是指各区县政府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节能监控用能单位。
3.万家企业:是指根据《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要求,列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名单的用能单位。
4.一级(关口)能源计量数据:是指进、出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数据;
二级能耗数据:是指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数据;
三级能耗数据:是指进、出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数据。
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定义参见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06)。2100433B
2018年6月7日,《微电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发布。
2019年1月1日,《微电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