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 点 | 鄞州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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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政府部门 | 内设机构 | 办公室、城建综合科等 |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系、接待;组织局重要会议,督促检查重要政务和会议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文件的核稿;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文书档案、保密工作;负责议案、提案、信访督办工作;负责局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协助党委做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考察;负责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和群团、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的管理服务工作等。
城建综合科
负责编制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监管小城镇建设工作;负责区域供水工程建设的监管工作;指导城镇绿化建设;负责住宅小区的绿化审批和燃气管道工程的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房地产业管理科
编制房地产开发规划、管理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销售许可、综合验收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建筑业与财务管理科
贯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建筑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管全区工程建设管理;贯彻执行有关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拟定全年经常经费和项目经费使用计划,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审核局属单位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管理全局各项财政性收入,管理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各项财务支出,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制定对局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对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活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行政许可科
负责建设局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发证工作,牵头负责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张瑞良(党委书记、局长):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主管:新城区工作、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俞惠浩(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财务、建筑市场等工作。分管:建筑业与财务管理科、行政许可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管理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林子震(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房地产业开发、物业管理、小城镇建设、区域供水工程、农村水改、区重点工程前期政策处理协调等工作。分管:城建综合科、房地产业管理科、物业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处。
林海康(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做好新城区工作。重点抓好新城区公建项目的计划编制、协调管理、拆迁建设的监督检查,负责新城区开发建设中有关事项的调研、参谋、协调工作,负责新城区招商、企业“退二进三”重大三产项目实施落实,负责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分管:城市开发科、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鄞州分中心、住房保障中心、建筑设计院。
徐宁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协助局长负责纪检监察,政工、信访维稳、工会、全区供水体制转换工作。分管办公室、建设监察大队、城建档案室。
屈庆 (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局专业技术工作,参与小城镇建设及新城区规划管理工作(五水共治)。分管: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李静(党委委员、邱隘镇城建副镇长):具体负责邱隘镇城建。
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称鄞州区建设局,在2011年8月政府机构改革中改为现名。主管全区建设行政、房地产业、防空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端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和平路1号,你可以坐852,267等路公交车都可以到,实在找不到的话可以坐一辆出租车,希望对你有帮助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城镇建设、人防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经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订全区中近期建设计划纲要,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建设项目的实施。
3.组织指导全区镇(乡)建设管理工作,编制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管小城镇建设工作;指导城镇绿化建设;负责主管行业的行政执法监察。
4.负责全区建筑工程的建设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建筑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管、竣工验收备案、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和施工安全工作;负责指导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审查;规范管理建筑市场。
5.负责建筑、勘察设计、室内装修装饰的行业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含室内外装修装饰)、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建设企业,以及与上述行业相关的建设监理、检测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
6.负责建筑制品、建筑机械(包括塔吊、电梯)等工程应用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制品生产企业及实验室的资质管理。
7.负责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为管理、预售许可和综合验收备案;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公司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直管公房和私房的房政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组织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基金归集;管理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
8.拟订和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实施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评审、鉴定、推广;指导和管理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
9.管理全区城镇建设档案、建设信息工作,指导建制镇城建档案工作。
10.负责建设系统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劳动人事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11. 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建设和管理工作。
12. 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鄞州区房地产管理处
负责城镇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及产籍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城镇房屋装修安全管理,直管公房管理,私改房落实政策,房地产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白蚁防治、检查及灭治。
鄞州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建筑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技术标准和文件,对建筑工程(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鄞州区建设工程管理处(鄞州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 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筑业企业队伍管理。
鄞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本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受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按照委托执法权限,调查、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建立评标专家库。
鄞州区建设监察大队
受建设局委托,承担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室内装修装饰的行政执法工作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鄞州分中心
核定、汇缴、归集、核算各项住房资金;负责审批、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组织实施全区房改工作
鄞州区城镇建设档案室
接收和保管本区重要的需要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城建档案资料,记录全区城镇建设面貌及建筑物、地上和地下管线等设施的历史和现状,对接收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并开展咨询服务等。
鄞州区人防工程通信管理站
负责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基建工程的图纸会审、质量把关、竣工验收及后续管理;通信、警报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人防指挥自动化系统的操作使用与开发;协助开展人民防空的宣传、应急行动方案制订等工作。
鄞州区物业管理中心
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和物业招投标管理,对物业公司进行资质初审、业务指导、业绩考核,开展物业服务政策的调研和制订,处理物业投诉等。
鄞州区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负责全区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根据鉴定结果,对危房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配合局属相关职能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做好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各镇(乡)街道做好行业技术指导工作。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地址:惠风西路55号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2100433B
鄞州区非住宅置换商务楼或住宅结算办法
为加快鄞州区开发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大非住宅用房征迁安置力度,保护被征迁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鄞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若干规定》(鄞政发〔2012〕111号)等政策,结合实际,制定非住宅置换商务楼或住宅方案如下:
一、商务楼置换结算办法
商务楼置换安置以被征迁人所持有的合法《土地证》土地面积计算,按每亩土地面积置换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的标准确定(以下简称可安置面积)。具体结算差价时与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建筑面积挂钩,结算方法如下:
1.原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与可安置建筑面积相等部分,安置用房按基本造价,原房屋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差价。
2.原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超过可安置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原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再增加30%的资金结算。
3.原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小于可安置建筑面积的部分,小于可安置建筑面积部分按安置用房基本造价结算。
4.置换安置用房时因自然间不可分割而使其安置建筑面积增大,在50平方米以内(含50平方米)的,按安置房屋基本造价计算,其余按市场价格结算(上述安置房屋价格不包括层次、朝向差价)。
5.装潢、附属设施等仍按有关征迁政策结合评估机构评估价进行结算。
二、住宅置换结算办法
住宅置换安置以被征迁人所持有的合法《土地证》土地面积计算,按每亩土地面积置换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标准确定(以下简称可安置面积)。具体结算差价时与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建筑面积挂钩,结算方法如下:
1.原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与可安置建筑面积相等部分,安置用房按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平均价的10%结算,原房屋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差价。
2.原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超过可安置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原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再增加30%结算。
3.原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小于可安置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征迁所在地段(安置用房)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平均价的30%结算。
4.置换安置用房时,由征迁人提供安置房源户型,被征迁人根据征迁人提供的户型按可置换面积申报套型,最后剩余面积就近申报套型,超过可安置面积10平方米以内(包括10平方米)按安置用房基本造价结算,其余超安置部分按征迁所在地段(安置用房)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平均价结算。
5.装潢、附属设施等仍按有关征迁政策结合评估机构评估价进行结算。
6.置换套型由抽签决定,楼层、朝向按住宅征迁政策结算差价。
第三条产权置换安置地点
安置地点由各镇乡(街道)结合各自实际确定,原则上安置地点需在征迁房屋的同类地段。
第四条其他事项
1.产权置换安置后,征迁人协助被征迁人办妥《国有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2.产权置换安置房屋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按业主或物业所有人拥有的建筑面积计算,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价格为准。
3.产权置换后,原房屋残值归征迁人所有,征迁人不得对被征迁人置换的新产权作回购处理。
4.经济补偿、奖励、结算差价后,如被征迁人有多余款项,需在协议签订、原房腾空、钥匙支付并经征迁人验收合格后五日内支付完毕。如被征迁人还应向拆迁人支付款项,在安置房屋抽签之日前一个月内支付给征迁人。
5.本方案未明确事项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办理。 2100433B
2021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首南税务所党支部入选“宁波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2021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办税服务厅)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