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城市改造、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本区房产业发展、住宅建设、城市改造中长期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区房产业的行业管理,审定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城镇住宅建设工作,负责商品房开发建设管理,组织实施租赁性保障住房建设及管理和住宅小区的综合验收。
负责城市改造的组织实施,负责方案审批、项目立项和申报等工作。负责房改方案的审批和住房二级市场的入市审批,负责公有住房出售资金、物业基金、大修基金等专项资金的归集和管理,负责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负责全区住房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监督检查各单位住房资金使用情况。
负责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房产市场管理、依法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
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
负责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主管房产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
负责建立和培育物业管理市场体系,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负责物业管理优秀小区的评定申报工作。
负责房产行业的统计、综合调研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北京市东城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2号2、北京国际俱乐部办公大楼(北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3、北京市至盛冠美办公家具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蓝筹...
起源超市 从起点向正南方向出发,走20米,右转 走70米,左转 走30米,到达终点 朝阳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
每个街道不同住保办也不同吧提供和平里街道的青年湖公园东门 27路终点站下车问即可
“转变作风 创优环境”活动查摆报告及整改措施 项城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按照局里的统一安排, 近期我科室开展了“转变作风创优 环境”的自查活动,认真学习作风整顿重要精神, 使科室成员 深刻地认识到转变作风创优环境的必要性、紧迫性,提高科 室工作效能。对照“转变作风创优环境”要求,我科室从思想 作风、工作作风、 工作纪律等各个方面认真反思, 深刻检讨, 做总结如下: 一、自查发现的问题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由于职能的要求,我科室一贯注重政治和业务学习,时 刻警醒要保持昂扬的精神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尤其是在思想 建设上,基本上能够做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关于干部作风 整顿建设活动精神,并把精神转化为动力用于指导工作。但 是,从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上看,在学习的深入性和系 统性上还有一定不足, 存在时紧时送的现象, 对部分新知识、 新思维掌握不多,了解不透。这说明在学习上还缺乏“挤劲” 、 “钻劲
城中村改造论文 住房保障论文 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思考 摘 要 揭示了城中村在提供就业与收入、 住房保障、发展经济和 促进城镇化等积极作用, 指出唯有这些积极方面的替代品出现, 即实 现城乡一元,城中村才能归于衰落,直至消亡。 关键词 低收入群体 城乡统筹 住房保障 1 城中村概况 1.1 概念与数量 城中村是指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 由于全部或大部分 耕地被征用,在城市中形成的位于规划区内、 周围被城市建设用地包 围,但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农 村居民点。 城中村数量巨大。截止 2009年底,在全国 655座城市中,几乎 城城都有城中村,在全国 19249座建制镇中,绝大多数都有城中村, 或者本身就是村庄与城镇的混合物。 我国拥有 1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 市 118座,大多数都有超过 100个城中村。 1.2 特征和负面 居住人口以外来人口占绝大多数,
参与全县住房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全县住房保障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筹集、分配与管理;负责全县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与监管。内设三个股室,即综合股、建设股、财务保障股。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股级),股长3名(副股级);其他工作人员9名。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民多高层公寓建设、回迁安置等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二)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并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农民多高层公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民多高层公寓建设的布点规划编制工作。
(三)统筹全区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计划;负责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需求(包括房屋数量、户型配备比例、装修基准造价等)确定、准入资格审核认定、房源调配管理、房屋使用管理、退出管理和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等工作;统筹区政府投资城镇保障性住房的资产运营等综合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及配售、配租工作。
(四)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公房出售、住房分配货币化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全区直管公房和房改房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住房资金管理工作。
(五)统筹指导全区农民多高层公寓建设和安置工作;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年度考核;协调推进农民多高层公寓涉及的审批、建设、回迁安置等事项。
(六)负责审查全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方案设计,监督项目招投标行为和有关规范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代建工作机制,审查代建单位的资格,监督检查代建制执行情况;审查各镇、街道和开发区农居拆迁安置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落实情况。
(七)负责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民多高层公寓建设安置政策宣传工作,建立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民多高层公寓建设、安置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市改造
城市改造,该不该大拆大建?这是个需要认真讨论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许多城市都经历了几轮城市改造,其中既有成功的经验又有失败的教训,有些城市经过改造焕然一新,历史风貌并没有遭受破坏,也有些城市在改造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把应该保留的东西拆得荡然无存。不仅如此,一些被迫拆迁的群众也在大拆大建中遭受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
近年来,许多城市改造方面都有“大动作”。有的地方“雄心勃勃”,出台了“宏伟”的规划,动迁的范围也不断扩大,因此离开原有住处、离开熟悉环境的人也越来越多,由此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尤其令人不解也令人惋惜的是,有的地方为了确保预期的效益,随意扩大拆迁范围,将交付使用只有20多年甚至只有十几年的楼房也纳入必须拆除的范围,致使一些在20多年前就经历了一次拆迁,指望就此可以安居的居民再次迁徙。西北某地有个县级市,在近10年内居然大拆大建了3次,有人也随之搬迁了3次,结果越搬越远。一些投资十几万元装修的营业房还未到租期就被拆除了,损害了一部分人正当的经济利益,由此引发了许多的纠纷和上访案例,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和谐稳定。
以大拆大建的方式来改造城市是不可取的,其副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这样会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致使一些本可以继续使用的建筑过早“夭折”,而要重新再建,还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其次,一拆一建都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不仅占用土地,而且污染环境。最后,大拆大建往往会侵害群众的正当权益,进而引发社会矛盾,影响政府形象。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有的地方居然将大拆大建称作惠民工程,打着造福百姓的旗号,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推进,而实际上常常是以牺牲老百姓的利益为代价的。
如果不拆不建,势必会影响城市的发展。但要拆房必须明确该拆什么、不该拆什么,只有那些没有多少使用价值,到了非拆不可,甚至可能引起灾害的房屋,才应该被拆除。
城市如果不改造,就僵化、凝固了,也就没有生气了。但这种改造,尤其是对老城区的改造,要尊重历史风貌,充分尊重民意,要循序渐进地进行,且应以小范围的修补为主,不宜大拆大建,更不能过度扰民,让群众没有安全感。
“安居乐业”是人民的基本需求,不能安居,怎能乐业?安居是乐业的前提,也是乐业的保障。如果居民总是担心自己随时会被撵走,哪里还会安心工作呢?在城市发展决策中,政府部门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而不能让群众的利益让位于商业开发,更不能让群众利益在城市改造和商业开发中受损。所以,对各地在城市改造和商业开发中的大拆大建,有关部门不仅要广泛征求民意,还要进行充分论证和民主监督,绝不可主观臆断,强加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