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弋阳县城乡建设规划局 | 行政级别 | 正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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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根据上饶市编办《关于调整弋阳县城乡规划机构隶属关系的批复》(饶编办批字【2013】32号)文件精神,2013年6月弋阳县城乡规划局从弋阳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调整为弋阳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县城乡规划和管理的规定、细则以及实施办法。
(二)组织编制调整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及风景名胜区规划和保护监督,并按法律程序完成审批工作。
(三)组织实施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负责对城市绿化、雕塑、广告及城市配套的各项设施的设计审查。
(四)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对县城及建制镇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建筑、构筑物、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等)审批和验收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五)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城乡规划区项目建设规划竣工验收,并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
(六)负责城镇、乡村规划区内出让土地的规划安排和转让土地的规划管理.
(七)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工程的审批与管理和城镇、乡村道路和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管线规划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协调城镇、乡村道路和各类工程管线建设的规划工作。
(八)负责对县城、镇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占地、建设行为,负责规划行政案件的处理及应诉工作。
(九)负责全县规划设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乡规划设计和全县规划区内大比例尺地形测绘工作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
(十)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建立全县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负责城乡规划资料档案的收集、保存、查询等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台州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 地址:台州人和东路105号 312路; 312路区间; 397路
你是指住房的还是商场的
因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出来的是知识分子,是专业学历人员,国家教育部会发给毕业生学历证明,例如中专,大专等,都是证明学历的。而技工学校培养的是技工人员,通俗讲就是技术工人,蓝领。当然是劳动局管理的发的证是...
上饶市弋阳县水碓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中标通知书 (2008)第 01号 江西省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 贵单位参加上饶市弋阳县水碓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工程的投 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国家发计委等七部委 30号今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由贵单位中标。 请贵单位接到通知 7 日内到上饶市广丰县关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弋阳县水碓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 目 部 2008年 11月 31日 注:《中标通知书》一式五份,中标人,项目法人、项目主管部门、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各一份。 弋 阳 县 水 碓 李 水 库 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施 工 合 同 二 OO 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协 议 书 合同名称: 弋阳县水碓李水库 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合同编号: YYX/SKLJG-1 弋阳县水碓李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以下称发包人) 拟修建弋阳县
弋阳县城市建设规划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数19人,包括行政人员1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6人。
主要职责
弋阳县城市建设规划局系政府部门行政职能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和建设行业的法制工作进行执法监督。依据“建筑法”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依法对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对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以及工程质量的保障依法监管。对全县规划区域的违章、违规建设进行依法督查(规划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
根据上饶市编办《关于调整弋阳县城乡规划机构隶属关系的批复》(饶编办批字【2013】32号)文件精神,2013年6月弋阳县城乡规划局从弋阳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调整为弋阳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县城乡规划和管理的规定、细则以及实施办法。
(二)组织编制调整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及风景名胜区规划和保护监督,并按法律程序完成审批工作。
(三)组织实施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负责对城市绿化、雕塑、广告及城市配套的各项设施的设计审查。
(四)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对县城及建制镇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建筑、构筑物、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等)审批和验收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五)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城乡规划区项目建设规划竣工验收,并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
(六)负责城镇、乡村规划区内出让土地的规划安排和转让土地的规划管理.
(七)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工程的审批与管理和城镇、乡村道路和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管线规划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协调城镇、乡村道路和各类工程管线建设的规划工作。
(八)负责对县城、镇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占地、建设行为,负责规划行政案件的处理及应诉工作。
(九)负责全县规划设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乡规划设计和全县规划区内大比例尺地形测绘工作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
(十)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建立全县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负责城乡规划资料档案的收集、保存、查询等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将原市房产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原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管理。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派出机构,科级建制,实行市高新区管委会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双重领导,以市高新区管委会管理为主,业务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指导,配局长1名,副局长1名。
3、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衔接规则:按照市政府第40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规划执法以城市道路红线为界,红线外由城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红线内由综合执法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