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数19人,包括行政人员1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6人。
主要职责
系政府部门行政职能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和建设行业的法制工作进行执法监督。依据“建筑法”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依法对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对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以及工程质量的保障依法监管。对全县规划区域的违章、违规建设进行依法督查(规划监察大队)。
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分类标准有
你是指住房的还是商场的
1.迎宾西路独栋别墅,5室3厅3卫,334.00㎡,130.00万 2.迎宾东路多层,5室3厅,268.00㎡,118.00万 3.康逸花园多层,3室2厅2卫,132.00㎡,46.00万 以上价格均...
1 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赣 州 市 监 察 局 文件 赣 州 市 财 政 局 赣 州 市 审 计 局 赣市规建字, 2006? 121号 关于印发《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标后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 (含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 发改委、 监察局、 财政局、 审计局、市属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我市建设工程中标后能够顺利实施,促进工程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技术标准,市规划建设局、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 审计局经充分讨论研究通过了 ?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 标后管理暂行办法? ,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 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赣州市监察局 赣州市财政局 赣州市审计局 二○○六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 建设工程 中标后管理 暂行办法 通知 抄报:市政府市长王昭悠
浅论城市规划中的生态城市规划建设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越来越快,而在城市的 建设发展过程中,对环境的破坏也相当严重,那么如何能解决这些 环境问题,就要建设生态型城市。而接下来,我们就对这一问题具 体做出解释。 关键词:生态型城市;城市规划;生态系统 1 生态型城市和城市生态的建设 1.1 生态型城市 什么是生态型城市?它是指,在城市的建设中,可以充分的利用 生态资源,将社会发展,经济和自然充分协调。利用自然资源,物 质和信息。从而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实现合理的布局。建立生态 城市,是解决目前城市化出现问题的一个最好办法,只有建立生态 城市,才能使经济发展可持续,才能为人类提供一个更好地生活环 境。他是一种科学的建设模式。 1.2 城市的生态建设 在建立生态型城市的时候,我们要注意按照生态学的一些基本原 理来进行。运用科学的方式对城市进行合理的规划。注重利益原有 的生态资源,
弋阳县建设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数19人,包括行政人员1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6人。
弋阳县建设局系政府部门行政职能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和建设行业的法制工作进行执法监督。依据“建筑法”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依法对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对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以及工程质量的保障依法监管。对全县规划区域的违章、违规建设进行依法督查(规划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
根据上饶市编办《关于调整弋阳县城乡规划机构隶属关系的批复》(饶编办批字【2013】32号)文件精神,2013年6月弋阳县城乡规划局从弋阳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调整为弋阳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县城乡规划和管理的规定、细则以及实施办法。
(二)组织编制调整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及风景名胜区规划和保护监督,并按法律程序完成审批工作。
(三)组织实施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负责对城市绿化、雕塑、广告及城市配套的各项设施的设计审查。
(四)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对县城及建制镇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建筑、构筑物、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等)审批和验收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五)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城乡规划区项目建设规划竣工验收,并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
(六)负责城镇、乡村规划区内出让土地的规划安排和转让土地的规划管理.
(七)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工程的审批与管理和城镇、乡村道路和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管线规划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协调城镇、乡村道路和各类工程管线建设的规划工作。
(八)负责对县城、镇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占地、建设行为,负责规划行政案件的处理及应诉工作。
(九)负责全县规划设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乡规划设计和全县规划区内大比例尺地形测绘工作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
(十)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建立全县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负责城乡规划资料档案的收集、保存、查询等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根据上饶市编办《关于调整弋阳县城乡规划机构隶属关系的批复》(饶编办批字【2013】32号)文件精神,2013年6月弋阳县城乡规划局从弋阳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调整为弋阳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县城乡规划和管理的规定、细则以及实施办法。
(二)组织编制调整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及风景名胜区规划和保护监督,并按法律程序完成审批工作。
(三)组织实施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负责对城市绿化、雕塑、广告及城市配套的各项设施的设计审查。
(四)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对县城及建制镇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建筑、构筑物、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等)审批和验收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五)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城乡规划区项目建设规划竣工验收,并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
(六)负责城镇、乡村规划区内出让土地的规划安排和转让土地的规划管理.
(七)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工程的审批与管理和城镇、乡村道路和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管线规划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协调城镇、乡村道路和各类工程管线建设的规划工作。
(八)负责对县城、镇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占地、建设行为,负责规划行政案件的处理及应诉工作。
(九)负责全县规划设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乡规划设计和全县规划区内大比例尺地形测绘工作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
(十)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建立全县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负责城乡规划资料档案的收集、保存、查询等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