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综合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基建、后勤保障、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办工作。指导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对外交流、出国(境)审查审批管理、教育培训、人才等工作。组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负责指导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站所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三)财务与审计科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以及督促项目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负责开展系统招投标和内部审计工作,对下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检查指导。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同以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推进系统法治建设。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指导监察大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上级督察联络工作。拟订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开展专项性、区域性执法活动。查处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参与查处规划违法案件。配合海洋维权工作。
(五)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测绘地理信息科)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标准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海洋、森林、湿地、草原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政策、标准、规范。负责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承担全市重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测绘地理信息政策、标准和基础测绘规划、年度计划,管理测绘基础设施和重大测绘项目。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遥感数据获取、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建设。负责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和公共服务。负责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测绘活动和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
(六)开发利用科
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政策,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核算统计、负债表编制工作,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和储备工作。负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除外)使用权管理。拟订、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拟订市场交易规则。负责交易平台监管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
(七)国土空间规划科
负责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负责镇、乡、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或参与区域性重大规划的编制。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重要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布局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相关工作。开展重大课题调研和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研究。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平台等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规划用地科
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拟订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标准规范和政策。负责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实施,参与城市建设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和实施计划的安排,协调重大区域性建设项目规划用地落实。负责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审核、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带方案出让土地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参与土地储备、年度用地计划及招商工作,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负责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改变土地和建筑物用途的审核。负责土地分割、转让规划审核。
(九)行政审批科
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事项的操作规程和制度,承担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和相关审批事项的报批工作。牵头负责“最多跑一次”和权力事项梳理相关工作。
(十)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
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牵头负责相关工作。拟订耕地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技术标准、用途管制和转用政策。承担各类土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分配并组织实施。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十一)建筑与市政工程科
负责本市建筑与风貌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重大项目、经营性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技术论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的审查。负责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协调编制市政和交通等专项规划。负责市政交通项目的规划用地选址、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和验收等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相关保护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负责市级以上历史建筑的认定和公布,负责指导全市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十二)地质矿产管理科
负责指导全市地质调查管理。拟订地质矿产管理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地质调查,开展地质环境监测与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负责指导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负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三)林业科
拟订森林资源、湿地、草原的保护发展和利用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森林、湿地、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督管理。拟订国土绿化规划、政策并负责实施。指导植树造林、森林质量提升等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发展。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承担林业、湿地生态修复和公益林建设。
(十三)海洋科
拟订海域使用、(无居民)海岛使用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海洋年度利用计划、中长期规划并参与实施。组织开展海洋空间资源的监视监测和评估,管理海洋地形地名。负责海域海岛海岸线(港口岸线除外)整治修复和海洋生态修复。参与拟订全市海洋发展战略、政策,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统计等工作。拟订海洋观测预报和海洋科学调查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海洋灾害风险区划。组织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警报和公报。建设和管理全市海洋立体观测网,组织开展海洋科学调查与勘测。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宁波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会同有关单位调处全市重大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指导管理土地储备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按照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统筹调控工作,实施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工作。负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除外)使用权管理。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建立国土规划体系,拟订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推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海域、海岛、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牵头负责本市建筑和风貌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市政交通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重大项目规划前期研究、论证和协调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域海岛海岸线(港口岸线除外)整治修复、海洋和林业生态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察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和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监测管理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编制并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监督指导绿色矿山建设,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会同有关单位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对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参与拟订全市海洋发展战略、政策。组织制定海洋灾害风险区划。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十四)负责海洋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资源开发活动。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海洋经济的统计及相关核算工作。
(十五)负责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建设,组织实施国土绿化工作。负责林业、湿地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湿地、草原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指导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管理。负责林木种苗监督管理。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监督管理。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六)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实施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七)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制定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标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建立地方测绘基准和测绘基础设施。负责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和公共服务。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地图和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十八)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规划设计人才队伍综合管理,落实人才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组织拟订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实施科技兴海战略。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九)承担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和相关审批事项的报批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关工作。
(二十)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授权,对各地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查处违反自然资源、测绘与地理信息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配合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项立秋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 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承(催)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和政协交...
建立自然保护区即对一定范围内的陆地或水域,采取措施,保护自然综合体或自然资源,以及保护其他特定的单种、多种或整体的对象,是自然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水资源保护河流、湖泊、沼泽、水库、冰川、海洋等“地表贮...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分别在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5个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派驻了分局,名称为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区分局。另辖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沙市规划监察执法队、长沙市城市规划研究室、长沙市规划...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中介机构入围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子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编制时间: 2019/2/28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⒈项目实施背景、基本情况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⒉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 经与周边各县市相关部门交流及对市场的考察调研后做出采购需求 ⒊预算安排: 0 万元,其中:预算资金 0 万元,借贷资金 0 万元,其他资金 0 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 )采购内容、数量 序号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G03 其他服务 项 1 无 (二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序号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需求明细 1 G03 其他服务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三)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中国的自然资源现状 中国自然资源及其利用的基本特征是资源总量丰 富但人均少,资源利用率低且浪费严重。 中国以占世界 9%的耕地、 6%的水资源、 4%的森林, 1.8%的 石油、 0.7%的天然气、不足 9%的铁矿石、不足 5%的铜矿、和不 足2%的铝土矿,养活着占世界 22%的人口;大多数矿产资源人 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中国占有的煤、油、天然 气人均资源只及世界人均水平的 55%、11%和4%。中国最大的比 较优势是人口众多,最大的劣势是资源不足。 由于长期沿用以追求增长速度、大量消耗资源为特征的粗 放型发展模式,在由贫穷落后逐渐走向繁荣富强的同时,自然 资源的消耗也在大幅度上升,致使非再生资源呈绝对减少趋 势,可再生资源也显出明显的衰弱态势。 一、客观上,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中国资源短缺状况日益 突出。 1. 土地资源 自然界形成的土地,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彬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汪泽洋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刘擎崔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陈勇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段勇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杨云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丁跃萍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江勇强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陈纪军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叶祥九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古涛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胡汉兵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吕安民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孙建功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丁俊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