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公地址 | 云霄县云陵镇元光路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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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启生:党组书记、局长、人防办主任、四级调研员
主持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住房保障及党组全面工作,主管政工、人事、财务。
吴勇明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综治、法律法规、提案议案及信访办理、纪检监察等工作。分管村镇建设、城建档案、扶贫领域“1 X”督查等工作。
林元俊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精神文明、党建、意识形态、群团、卫生健康、文明县城、人防指挥通信和平战结合等工作。
阮惠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人防办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分管机关行政管理、绩效考评、机关工作作风、统计、宣传、窗口服务(包括人防审批)、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技设计与消防工程、工程质量(包括人防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工程招投标监督、建筑建材、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
吴添顺 党组成员、副局长、人防办副主任
分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供排水管理、污水治理、园林绿化、项目投融资管理、招商引资、挂钩村等工作。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重要文稿起草、对外联络、新闻宣传、信访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负责管理机关机要、文档、财产、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组织编制县城区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负责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负责局(办)机关经费的财务审核、核算及财务资料的报送。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人民防空建设经费预决算编制。负责本局(办)固定资产管理。指导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做好县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监控、评价工作。负责城建统计工作。
(二)人事法规股
编制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规范性文件。承担本局(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报备工作。负责申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及证件管理相关工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县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承接转办工作。
负责局(办)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办)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指导建设执业资格工作。指导全县建设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三)建设工程股
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指导全县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规范全县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等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工程造价。负责建筑业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咨询等资质的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建筑企业参与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承担全县建筑工程(含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建设监理、检测机构等资质的管理。负责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业绩考核。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暖通、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调配合机制。
研究制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组织抗灾救灾。参与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新型墙体建筑材料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企业产品认定申报材料及机制砂生产企业名录的审核。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机制砂等管理和推广工作。
(四)城市建设股
拟定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含道路、桥梁、路灯及夜景工程、供水、节水、生活污水处理、雨污排水、园林绿化,下同)、城镇减排的发展规划和规定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市政工程测量工作,拟订全县城建档案工作规定并指导实施。指导县城区城市内河建设和管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负责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及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内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股
拟订全县住房保障规定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县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指导配租配售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承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负责县直直管公房的管理。
拟订辖区内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产业规定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相关科室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负责房地产企业年度资质检查。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地产估价工作。
负责管理房产交易工作,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负责房屋楼盘表管理、房屋面积管理。审核房产测绘成果并管理利用。监督、指导存量房经纪、房屋租赁工作。指导城市危房管理工作。
(六)科技设计与消防工程股
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指导建设科技、勘察设计行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
(七)村镇建设股
贯彻落实上级村镇建设有关方针政策。配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指导、推进住建部门负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协同指导国家重点镇、省级中心镇的建设。配合推动城乡统筹工作。负责指导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
(八) 人防综合管理股
制定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县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系统和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人民防空重点城镇制定信息化条件下防空袭方案、城镇人口疏散计划。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协调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防空警报试鸣和人口应急疏散隐蔽(掩蔽)演练。组织、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组建和训练,落实装备器材和经费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防灾预警系统。组织、指导人民防空专项战备救灾物资、器材的储备与管理。指导、监督全县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配合县国动委组织人民防空演习(练)。
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平战结合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已建人防工程平时与战时的功能转换,做好平战功能转换准备。负责单建式人防工程和早期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和检查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及平战转换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落实人民防空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全县人防宣传工作。
负责编制全县人防工程中长期建设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和管理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和就地建设、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及配套设施的拆除、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统计工作。
(九)审核审批股
负责本局(办)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本局(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组。负责局(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一)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负责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住房保障的资金安排,组织实施县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全县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和县直管公房管理。
(三)负责调控、稳定辖区内房地产市场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内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估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与经纪管理等规定并指导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实施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指导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
(五)拟订全县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政、园林、供水、雨污排水、城建档案等)和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指导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供水、节水、雨污排水、建设档案等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县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及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县城区城市内河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指导全县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和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落实人民防空工作要求。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监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
(六)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配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八)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组织协调本县建筑企业参与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监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安装和验收。
(十)承担全县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贯彻实施全县新型建筑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及科技成果推广,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机制砂的管理和推广工作,组织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及机制砂生产企业名录的审核。
(十二)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牵头协调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通、通风、给排水)的质量管理。
(十三)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计划,负责人防指挥信息保障和防空警报建设,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指导人民防空救援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防空防灾演练和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和消除空袭后果工作。战时在县国动委的指导下负责接收、发放空袭警报,组织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防空专业队伍和群众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职责分工。县林业局主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工作,主管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海洋与渔业局承担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园林内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其他野生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2.关于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员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含设备、工业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及防腐绝热)质量监督管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化工建设项目(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港口码头等水工建筑物的质量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安装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3.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云霄县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霄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已经于2009年1月19日由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云政办〔2009〕4号}发布。
云霄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组建于1954年元月,系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工商注册资金603万元,净资产达799万元。拥有各种施工机械设备。2004年12月改制为福建省云霄县一建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500万元,净资产2500万元;现有职工265名,拥有各种工程经济职称人员159人,其中工程类156人,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34人,二级建造师14人,项目经理20人。2003年工程结算1578万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2004年工程结算收入8214万元,2005年工程结算收入4790万元,2006年工程结算收入3588万元,2007年工程结算收入7643万元。施工的代表工程:云霄县移动通信综合楼,八层,建筑面积526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