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阳西县统计局2014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单位 | 阳西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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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了研究布置,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积极完成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落实,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方式,强化学习。一是继续贯彻学习《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使我局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质内涵,使政务公开工作深入人心,人人知晓。二是积极参加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发布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了我局政务信息能及时有效地上传,使广大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局政务信息。
(三)认真梳理,及时更新。一是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政务信息作了全面梳理,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二是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明确地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对公开事宜提出咨询,既增强了办事透明度,又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四)坚持原则,规范程序。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严格按照四个原则,即: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只要不属于不予公开的事项,都对外不予以公开,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五)主动公开,保证时效。按照《条例》的要求和相应公开原则,立足实际,对我局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属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在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了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基本是没有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未主动公开又不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能够及时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进行公开。
(六)严格审核,保证质量。为了确保信息公开达到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我局实行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分管领导亲自抓、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审核机制,严把审核关,不断更新政府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整、界定准确。
存在问题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2015年努力方向
2015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整理有关内容,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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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上午,阳西县县城文化广场彩旗飘飘、人头涌动,阳西县“农科进万家”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启动仪式正在这里举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的实施,为阳西县农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会,对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创造了优越条件。
*** 审计局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送 审 资 料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送审日期: 对建设单位报审结算审计前告知书 建设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审计局对 ***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 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工作方法及方案 *** 审计局在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结 (决 )算资料后 (注 : 资料必须一次性报送完整 ,审计过程中不允许补报任何变更 签证单 ) :1. 组成审前调查组,完善审计实施方案,制发审计 通知书; 2.组织项目审计对接,完成项目审计交底; 3.现场 审计工作结束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 规定出具审计小组征求意见稿,要求建设单位在征求意见稿 接收后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工程量及造价, 如在此期限 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同无异议。 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陕西省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咨询处理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柳州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部署,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要求积极完成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柳州市统计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局根据人事变化,及时将工作经验丰富和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调整至政务信息公开岗位, 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机构、落实人员负责办公室对外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及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目前我局政务公开信息由各科业务骨干起草,经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再经局办公室主任带2名信息审核员进行再次审核后报分管信息审批,重要信息报局长审批。
(二)多渠道公开公布政务信息。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4月份、10月份我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召开两次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分别对一季度和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整体形势和数据进行发布,并现场对记者发问进行了回应。柳州新闻综合频道在《柳州新闻》重要时段中播出了新闻发布会情况,柳州政府网、广西新闻网、搜狐网、柳州晚报等主流媒体也对新闻发布会柳州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报道,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利用政府公报发布。6月份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经自治区三农普办审核后,为广泛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农业普查成果,使社会各界了解我市“三农”发展变化情况,我局及时报请市政府以政府公报形式进行公布,经市政府同意后,7月6日《柳州日报》以整版全文刊发《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二、三号),通过公报社会群众可以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感受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三是利用微信平台发布。自2月份我局“柳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开通后,我局先后通过微信发布各类统计公报、数据、图表、分析和各类时政热点29条。及时展示了柳州统计的工作动态和统计数据。四是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宣传。9月20日,柳州市统计局联合柳北区统计局以“走进四经普”为主题,在柳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开展柳州市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画册,接受过往群众咨询等形式,将第四次经济普查的清查时间、普查对象、普查时间、依法普查、普查资料保密等内容进行了宣传。当天上午,工作人员针对到柳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共发放资料400多份。除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外,柳州市还通过统计信息网、“柳州统计”微信平台、柳州日报、南国今报、发送手机短信、公交车车身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第四次经济普查,对促进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具有重要作用。
(三)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结合局门户网站更新,对“信息公开”栏目项目和版式进行更新调整,对信息公开栏目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进行分类。将财政预决算、机责清单、社会信用体系、行政权力运行、机构职能、人事信息、统计文件等重要内容进行单独列项,并专门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重点对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报告及依申请公开流程制度进行分项。政府信息公开以免费的方式将内容公开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上,同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向社会公布。新的版式有助于更为清晰、醒目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以自查自评规范促进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自8月6日接到《关于落实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8〕13号)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根据通知精神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分管局政务公开事务的黄俊副局长专门召集局办公室、法规科和数据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进行自查工作布置,要求办公室牵头展开统计局(含二层机构)政务公开自查工作,重点对2017年和2018年局发文登记情况进行清查,检查政府公开属性是否按要求进行标注、对局门户网站信息是否按要求定期更新、对近两年来政策是否进行政策解读和及时向社会公布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上报了自查自评结果。截止2018年12月18日,通过对局2017年、2018年所发共510份文件进行检查,其中柳统字104份(2017年60份、2018年54份)、柳统办字137份(2017年59份、2018年78份)、柳统办会通字134份(2017年60份、2018年74份)、柳统函字87份(2017年46份、2018年41份)、柳经普办字22份(2018年22份)、柳统干字16份(2017年9份、2018年20份)、柳统党字10份(2018年20份)均按要求进行了文件登记和和政府公开属性标注。其中主动公开10份;涉及会议和所属相关机关事务文件354份按要求进行了依申请公开标注;内部文件向上请示类文件和协商性公函文件共146份按要求进行不予公开标注。
(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信息培训。柳州市组织开展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我局均按要求参加,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得到提升。目前正积极参与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清查、资源编目工作,对局信息资源进行梳理,做好与全市信息资源平台融合、融合准备。同时,我局还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落实《条例》的自觉性。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事业单位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导他们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局属有关单位形成并应公开的信息也均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上及三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及时公布。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以公开促进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的落实。柳州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为客观反映国情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扎实搞好国民经济核算和各项统计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柳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8年每季度公布柳州市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各门类经济数据,供公众查询。及时公开了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方案和大项活动情况。
(二)以公开促进统计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先后公布了《2017年度县区统计工作综合评比获奖单位的通报》、《关于调整柳州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各行业经济运行数据等。为方便统计人员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先后公布了柳州市统计局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以公开推进财务工作制度落实。柳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财政决算、2018年度财政预算以及2017年度“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均在本单位办公场所信息公开栏内以纸质文件的形式进行了公开外,还及时在门户网站重要信息公开栏目中进行公布,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促进账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四)以公开促进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化。柳州市统计局系统的政府采购、招标等情况均按要求在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18年柳州市统计局按时对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及时上传需要公布的最新政府信息,以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截至2018年12月18日,我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条,其中以政府公报形式发布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29条,联合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开展“统计开放日”活动1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209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46条,发布数据49条,公布统计工作信息114条)。我局所形成的政府信息,凡需公开的,均按要求在形成之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及市图书馆等3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向社会公布。4月24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18〕17号)后,我局及时将该统计法规文件和相关政策解读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柳州市局办公室和柳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为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点。2018年,我局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去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柳州市统计局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依申请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柳州市统计局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后,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更新较快,一些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将认真自查,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八、公布方式和渠道
本年度报告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柳州统计信息网、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柳州市档案馆、柳州市图书馆等途径向全社会公开。
2012年市城管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城管委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一 概 述
2012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和通知要求,大力践行“统筹、精细、规范、为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稳步推进了涉及民生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障了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城市管理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作用,基本实现了城市管理工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的工作目标。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委设立了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委领导担任组长。并下设三个工作机构:一是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委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和核实,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检查、了解基层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二是信访投诉处理办公室,设在委公共关系处,负责受理市民群众的信访和投诉。三是政务公开监督办公室,设在委纪检室,负责对委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定期考核,对市民信访投诉和内部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能否及时处理进行监督。同时,委直属各单位也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保证了工作有序开展,形成了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合力推进的组织工作框架。
(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今年来,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市城管委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市城管委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暂行规定》、《市城管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城管委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职责》、《市城管委政府信息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市城管委政务网站管理实施办法》、《市城管委政务网站管理实施办法》和《市城管委政务中心网上行政审批事项暂行办法》、《市城管委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和重要事项公示及财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城管委政府信息公开“月通报、季点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及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的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了适应我委特点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
(三)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学习培训工作机制。今年来,我委先后组织《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内容的专题学习3次;参加全市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会议3次;邀请市政务公开处专家组织业务培训1次;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1次,进一步打牢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知识基础,正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和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的能力得到较大提高。二是健全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按照《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要求,对每一条政府信息在起草发文时,拟稿人首先进行保密审查,再确定公开属性,在正式公开前,审核部门再次进行审查把关,切实做到了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合理公开。坚持每季度定期对本部门(单位)上传的政府信息进行时效检查,对超过发布时限的政府信息及废止的规章文件信息进行删除,确保网站信息的时效性。三是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今年8月份,根据市监察局和政务办的通知要求,我委依托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顺利完成了行政审批系统与政务中心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全面对接,规范了行政审批流程和表格,减少了自由裁量权,确保全部审批业务均在电子监察覆盖范围内,促进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提高了行政审批事项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四是健全网络问政和网名诉求及反馈机制。根据穗府办〔2012〕16号文的通知要求,我委在城管门户网站开设了民意征集、领导信箱和官方微博等政民互动栏目,并安排专人受理、反馈和更新栏目内容,今年共答复网名诉求190宗。同时,还积极参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百姓热线”栏目内容保障工作,截止日前,共回复群众提问112个。
(四)整改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针对《2011年广州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考评得分表及整改意见》指出的问题,对照整改标准和要求,收集并补信息19条;新增信息公开意见箱、重大决策落实信息公开专栏、分类导航、检索导航、场景式服务、答复满意度反映渠道、问题整合与分类、订阅定制服务等栏目及目录。同时,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快捷便利,我委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与OA系统进行对接,做到了OA系统完成信息发布流程审核,实现了网站与OA自动交互,确保了政务公开全程电子化、自动化。特别是对于扣分项较多的“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我委今年已上报并被市府门户网站采纳近200条。
(五)拓展政务公开工作发布渠道。一是建成了便民信息地图发布网站。在电子地图上发布公共厕所、流动商贩疏导区、严禁乱摆卖区等内容,方便市民查询;二是完善了流动商贩公众服务平台。4月份,我委成立流动商贩治理办公室,设置公众咨询服务热线,发布了便民信息电子查询地图,完善临时疏导区公示制度,实现了流动商贩网上入场经营申请、审批、退出、违规记录处理、投诉处理等业务的一站式办理工作目标。三是增设了广州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公示平台。根据市政府赋予我委新的职能,在城管门户网站增设了广州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公示平台,及时向外界公示道路占用挖掘事宜。四是开通了“微博广州城管委”。在委官方微博发布政府信息500多条。 (六)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重要事项。一是涉及民生决策事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为提高市民群众参与民生决策事项的积极性,确保决策事项做到公开、公正、合理和高效,今年4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各大媒体参加的广州市固体废弃物工作咨询委员会,并对每一项涉及民生的决策事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如:番禺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和环评都在各大报纸公布,广泛征求市民群众意见;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和普及,仅在保利香槟、万科金色花园和市科协礼堂就举办了四次公众论坛等。二是城市管理立法工作广泛征求公众意见。2012年我委共起草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2个地方性法规和《广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等4个政府规章,以及《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许可实施细则》、《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价及奖励办法》、《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细则》、《广州市村镇容貌管理办法》、《广州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广州数字化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等1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在起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我委积极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通过召开征求公众意见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征求意见。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还按照规定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发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力求增强立法的客观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认真抓好城市管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穗府办〔2012〕31号文的要求,今年来,我委重点梳理了市容景观、垃圾分类、城市燃气管理、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等城市管理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并在城管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了信息公开栏目,先后发布了广州市餐厨废弃物循环处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等涉及城市管理重点领域的各类信息约20条。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市城管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70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6%;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16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9.4%。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有:《每天快报》、《穗府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城管委网站、《羊城市容》报,设立了信息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宣传栏,并依靠电视媒体进行宣传。在便民服务方面,依靠市城管委网部编制了《广州市城市管理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相关检索链接,不定期发放宣传手册、便民手册。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市城管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9宗。
四 咨询情况
2012年,在城管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等网上咨询800余人次;委领导接访日活动共开展11次,现场受理市民投诉和咨询,先后接访群众172批次,其中集体访72批次、500多人次,立案受理39件次;当事人上门和电话咨询764人次。网站专栏页面月访问量3万余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公告通知、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管理、政策法规、招标信息。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情况。
六 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回顾总结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通过政府网站、电子大屏幕和资料索取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对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还不够,只满足于平时例行的信息报送,不能深入细致地掌握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积极主动到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三是加强信息索取点建设管理。在我委管辖范围内增加信息索取点的建设,及时向市民群众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及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七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无。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170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170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170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9 |
申请总数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3 |
2.传真申请数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0 |
4.网上申请数 |
1 |
5.信函申请数 |
5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9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7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1 |
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
0 |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
1 |
附表3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266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573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宗次 |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526696 |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0 |
行政诉讼数 |
0 |
行政申诉数 |
0 |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