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订全省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省高速公路统一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重要会议组织、目标管理、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提议案办理、档案、年鉴、信访、机要、保密、值班、接待工作;组织起草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局域网及通讯管理;负责局及直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规划建设管理股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行业中长期总体发展战略、总体发展规划及交通基础设施、县域公共交通、县域综合运输等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县交通近期建设维护、项目投资、专项资金等计划并监督检查;承担全县重大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全县大型城建项目及配套设施交通影响评价方案、地方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方案的审查工作;拟订全县交通行业投融资政策;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综合统计、预测及信息引导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交通建设行业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承担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审查;承担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监督管理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市场秩序;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和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工作;监督公路、水路重点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指导、监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指导、监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交通行业科技发展政策;组织实施交通重大科技项目、科研合作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审、推广工作;指导交通行业标准、计量管理工作。
(三)安全和运输管理股
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交通战备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质量、节能减排等工作;按规定负责交通应急运输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出租车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公共客运企业源头安全管理,路桥施工安全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及时通报和处理重大交通安全情况,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和综合分析、统计工作。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出租车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它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及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规范管理和执法证件管理,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承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六)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干部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指导、管理行业专业技术干部、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干部培训、工人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组织制订全县交通职工教育发展规划、拟订行业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在职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聘用工作。负责局及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负责局及直属单位班子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作风建设和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及创建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局及直属单位工会、青年、妇女等群团组织和计生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局直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盐亭县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制定交通战备实施意见和措施,规划全县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对县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县的国防运力和运力征用,制订和实施全县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
(一)盐亭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所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对道路运输行业的指导、统筹、协调、监督工作。
3、制定并组织实施公路运输业发展规划、经济技术规范和标准。
4、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统计、考核、精神文明建设及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
5、负责公路客货运输、汽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驾驶员培训等市场管理,维护好道路运输秩序,对道路运输业的商务活动、营运证照、经营范围、服务质量、运输纪律及运价、票证等进行监督和检查,调解运输纠纷。
6、负责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制定运力结构发展、规划和运力的宏观调控。
7、负责下达指令性运输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性运输、合同运输。
8、负责公路运输业统一单证的发放、回收、管理。
9、指导和管理运输业户的生产、安全、经营活动。
10、查堵国家禁、限物资的运输、开展行业稽查工作。
11、负责运管费、拖拉机养路费、货运附加费等规费的征收。
12、负责出租汽车管理,制定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组织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招投标和拍卖,受理乘客投诉。
13、承办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盐亭县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所(盐亭县地方海事处)
1、负责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和航道及其设施的管理维护。
2、负责船舶的登记、发证工作。
3、负责内河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一切船舶、排筏、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非机动船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5、负责本辖区通航水域各类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查处水上交通事故。
7、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水路运输法规,负责查处违反水上交通法规的违法行为。
8、承办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盐亭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规范。
2、负责全县公路养护、公路路政的行业管理,综合协调公路养护、公路路政和公路收费单位之间的关系。
3、指导全县公路养护工作,管理公路养护市场;负责全县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和执行。
4、负责全县公路行业的财务预、决算编制,指导监督行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公路行业的统计、信息管理、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6、协助县交通局管理全县公路建设和规划工作。
7、承办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盐亭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管理和保护全县公路路产。
3、实施公路路政巡查、查处。
4、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设施事宜。
5、审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进行监督检查。
6、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7、指导公路养护企业搞好公路养护工作,保持公路完好、平整、畅通。
8、承办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委书记、局长寇子荣: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分管统计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勾林甫: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党建党务、政工、人事劳资、信访稳定、离退休人员管理、重点项目协调、征地拆迁、重大事项督办、目标管理等工作。分管局党委办、重点办,联系局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股、通力盐亭公司。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洋: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纪检、监察、政风行风建设、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督办。联系局办公室、路政大队。
党委委员、副局长任盛坤: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公路养护管理,公路大中修,路政管理,公路绿化。分管局公管所、路政大队,联系局规划建设管理股。
党委委员、副局长申先进: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财务、审计,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交通安全、交通运输企业和节能减排、应急抢险、森林防火、普法工作。分管局计财股、安全运输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局运管所、局航务所,代管通力盐亭分公司。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杨桂伟: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计划、交通工程建设、工程造价、规划设计、质量监督、交通建设统计、交通科技、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应用、防灾减灾工作。分管局规划建设管理股,联系局重点办、局公管所。
党委委员、交战办副主任李伟: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交通战备、救灾、抢险、机关后勤管理、文秘、保密、网络、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提议案办理,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交战办、局办公室。
机 关委员会书记任文韬: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治理公路“三乱”、工程招标投标、局机关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会、职工教育、宣传信息、综治、调解、扶 贫帮困、行政效能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青妇和群团工作。联系局规划建设管理股、局党委办、局行政办公室,分管局工会办。
党委委员、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孙华:主持公路运输管理所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公路管理所所长陶民安:主持公路管理所全面工作。
墨脱县曾经是全国2100多个行政建制县中最后个通公路的县,人力背夫是这里唯一的运输方式,当地人过着几乎与外界隔绝的原始生活;石锅和筷子是运出大山的仅有商品。自墨脱解放以来,政府曾选定了五条修路路线,并...
县交通运输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交通工作的职能部门。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财务科、计划基建科、政策法规科等6个职能科室,共有市直...
交通运输是综合性的部门,只能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部门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简称运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各地的交通...
介绍了盐亭县森林防火的基本现状,从森林防火意识、林种、火源控制、防火经费等方面探讨了盐亭县且前森林防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XX 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 工作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组织 部的大力支持下, 我局紧紧围绕 “强组织、 增活力、促发展、 惠民生,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以基层满意、党员 满意、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 受欢迎”的要求,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全面推动 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精心谋划,认真安排,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顺利实施。 一是制订了《交通运输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 织建设年实施方案》 ,并及时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阐明开展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活动的总体要求、工 作目标,并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工作内容、工作措 施及方法步骤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二是明确领导责任。成立 了基层组织建设年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和 副局长任副组长
一、怀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2100433B
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时间:2015-11-17 | 热度:| 来源:局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地方铁路、民航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监督技术标准的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0391-663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