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公地址 | 烟台市芝罘区南山路与进德街交叉口东南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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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 现任领导 | 任松泰(局长) |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承担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工作。指导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和有关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有关招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协调工作。
政策法规科
牵头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普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财务审计科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年度预决算工作。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工作,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建筑市场监管科
贯彻落实上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以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有关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全区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条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备案管理。监督管理开标、评标、定标活动,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建筑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住房和物业管理科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住房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管理,贯彻落实上级房地产开发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区属房地产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并监督实施。贯彻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建立完善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配合市级做好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统一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贯彻落实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物业服务标准规范、规章制度。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实施房屋虫害防治管理,贯彻落实住宅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参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城市建设科
参与拟订城市建设、市政工程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牵头编制全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对全区城建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督导调度。负责市、区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协调推进。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拟订工作,负责编制全区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新型城市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及新型城市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市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旧城旧居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旧城旧居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旧城旧居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住房保障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并对书面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权责行为进行监督等工作。
交通港航和人防工作办公室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参与协调解决交通运输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协调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的联合运输,推动交通运输业发展;协调解决地方铁路建设过程中的征迁、补偿等问题;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物资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人防工作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执行市防空袭计划方案,做好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的配合工作,组织指挥训练演练,开展防空袭演习演练;执行市级防空警报发布灾情警报;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
局长:任松泰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配合上级拟订人防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贯彻执行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综合防护能力建设要求,编制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
(三)负责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提高城市化质量。组织开展新型城市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市化工作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新型城市化发展规划、配套措施及新型城市化发展有关政策。编制全区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征收、安置、补偿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旧址征收补偿评估、土地出让评估工作,并组织进行评估报告评审,拟定项目处置意见;指导各街道(园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
(四)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五)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区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七)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组织实施城市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建设相关政策,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编制全区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承担区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组织实施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城市建设资金。
(九)参与拟订旧城旧居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旧城旧居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旧城旧居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贯彻落实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贯彻落实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贯彻落实全市房地产开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一)负责全区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配合市级做好全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
(十三)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执行市防空袭计划方案,做好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的配合工作,组织指挥训练演练,开展防空袭演习演练。配合做好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执行市级防空警报发布灾情警报,配合有关部门编制救灾规划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防灾救灾、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人防系统的战备值勤和应急值班工作。战时在市人防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有关命令、指示,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准备、人民防空转入战时体制工作,根据市级空袭警报要求,指挥人民防空疏散、防护重要经济目标。
(十四)根据市级授权组织实施全区商品房预售许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房屋装饰装修监管职责等。
(十五)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贯彻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按分工做好日常监管及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配合协调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八)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参与协调解决交通运输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协调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的联合运输,推动交通运输业发展;协调解决地方铁路建设过程中的征迁、补偿等问题;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物资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观海路23号6号楼a区6206室 可以乘坐公交车27路到达。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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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玉刚、赵明阳、张旭东、李生光、权富强、宫向东、刘玉杰、李明道、栾世江、姜东娟、颜秉胜、王建义、辛杰、宗璐、王丽、许崇智、陈永良、纪康义
( 1名 )2100433B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西路16号惠风和畅2100433B
机构简介
烟台市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