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采取综合措施,稳定和扩大国内市场;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技术改造、推进企业重组为重点,推动有色金属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着力抓好再生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应对危机与产业振兴相结合。着力解决当前有色金属产业当前面临的困难,保市场稳定,保先进生产力,保重点企业,保主要品种,促进产业平稳运行;利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各种有利因素的作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竞争力。
坚持控制总量与优化布局相结合。根据能源、资源、环境、市场等条件,严格控制产能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上下游企业重组,支持在具有资源、能源优势的中西部地区发展深加工,优化产业布局。
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加快关键技术由引进向消化吸收再创新转变,由注重单项技术研究开发向集成创新转变。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改造,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
坚持企业重组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加强体制创新,消除影响企业重组的体制性障碍,为推动有色金属企业集团化发展和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重组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相结合。合理开发利用国内有色金属资源,注重开发国内市场,控制初级产品出口,鼓励深加工产品出口,支持企业"走出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三)规划目标。
力争有色金属产业2009年保持稳定运行,到2011年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增长方式明显转变,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为实现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1.生产恢复正常水平。2009年,采取综合措施稳定市场需求和生产运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好转,主要财务指标明显改善。
2.按期淘汰落后产能。2009年,淘汰落后铜冶炼产能30万吨、铅冶炼产能60万吨、锌冶炼产能40万吨。到2010年底,淘汰落后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80万吨。
3.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重点骨干电解铝厂吨铝直流电耗下降到12500千瓦时以下,粗铅冶炼综合能耗低于每吨380千克标准煤、硫利用率达到97%以上,余热基本100%回收利用,废渣100%无害化处置。每年节能约170万吨标准煤,节电约60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85万吨。
4.企业重组取得进展。形成3-5个具有较强实力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到2011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铜、铝、铅、锌企业的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分别提高到90%、70%、60%、60%。
5.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在关键工艺技术、节能减排技术,以及高端产品研发、生产和应用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优化品种结构。采用富氧底吹等先进技术的铅冶炼能力达70%,框架材料、无氧铜材、中厚板等高档铜、铝深加工产品基本能够满足国内需求。
6.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2011年,铜、铝、镍原料保障能力分别提高到40%、56%、38%;加强煤铝共生矿资源开发利用,形成100万吨氧化铝生产规模;再生铜、再生铝占铜、铝产量的比例分别提高到35%、25%,比2008年分别提高6个和4个百分点。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确保有色金属产业平稳运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特编制本规划,作为有色金属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规划期为2009—2011年。
(一)稳定国内市场,改善出口环境。
积极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措施,改善产品结构,增加有效供给,满足电力、交通、建筑、机械、轻工等下游行业对有色金属产品的需求。适应航空航天、国防军工、高新技术等领域的需要,大力开发新产品和新材料,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稳定和扩大国内市场。
在继续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同时,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支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深加工产品出口。对符合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的大型铜冶炼企业开展加工贸易试点。加快转变出口方式,鼓励出口机械装备、运输工具、电子电器、仪器仪表等终端产品,带动有色金属间接出口。积极应对国外反倾销等贸易摩擦。
(二)严格控制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今后三年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改扩建电解铝项目。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和备案制,严格控制铜、铅、锌、钛、镁新增产能。按期完成淘汰反射炉及鼓风炉炼铜产能、烧结锅炼铅产能、落后锌冶炼产能和落后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烧结机铅冶炼产能。
(三)加强技术改造,推动技术进步。
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研发专项,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按规定核准或备案建设的骨干企业,以及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关键材料生产企业。加强对铜铅锌冶炼短流程工艺、共伴生矿高效利用、尾矿和赤泥综合利用,高性能专用铜铝材生产工艺,再生金属保持性能,吨铝直流电耗低于12000千瓦时的电解铝关键工艺等前沿共性技术的研发。支持填补国内空白、满足国民经济重点领域需要的高精尖深加工项目。采用先进适用的冶炼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工艺装备水平。
(四)促进企业重组,调整产业布局。
鼓励有实力的铜、铝、铅锌等企业以多种方式进行重组,实现规模化、集团化,提高产业竞争力。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实施跨地区兼并重组、区域内重组和企业集团之间的重组;支持铝企业与煤炭、电力企业进行跨行业的重组;鼓励再生金属企业间重组。
严格控制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不具备条件地区的有色金属产能;在能源丰富的中西部,特别是具有水电优势的地区,推进铝电联营方式;在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好的地区经核准建设的铝工业基地,要延伸产业链,发展高水平深加工,增强竞争力。抓紧实施汶川地震灾区重建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专项规划确定的有色金属项目。
(五)开发境内外资源,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加大国内短缺的有色金属资源地质勘探力度,增加资源储量及矿产地储备。鼓励大型有色金属企业投资矿山勘探与开发,提高资源自给率。
加大境外资源开发力度,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到境外独资或合资办矿。引导企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所在国的文化传统和生活习惯,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促进当地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组织实施好有关境外投资项目。
(六)发展循环经济,搞好再生利用。
支持采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开发利用铜、铅锌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和熔炼渣等,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制定煤铝共生资源利用专项规划,抓好高铝粉煤灰利用示范工程;搞好铜、铅、锌冶炼余热利用;推广废渣、赤泥等固体废弃物的应用,实现生产"零排放"。
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有色金属再生利用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有色金属回收交易市场、拆解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用高效、低耗、低污染的工艺装备,建设若干年产30万吨以上的再生铜、铝等生产线,促进资源化利用上规模、技术上水平、产品上档次,减少矿产资源消耗。
(七)加强企业管理和安全监管,注重人才培养。
有色金属企业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增强对市场的预见和判断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国际竞争能力;加快推进管理创新,加强质量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加强节能管理和成本管理;加强企业文化和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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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将有色金属分为5类:1、轻金属2、重金属3、4、半金属5、稀有金属
狭义的有色金属又称非铁金属,是铁、锰、铬以外的所有金属的统称。稀土也属于。
(一)有色金属产量平稳增长
2013年1~6月,我国十种有色金属产量1946.8万吨,同比增长10%。其中,精炼铜产量323.4万吨,同比增长12.9%;原铝产量1058万吨,同比增长7.9%;铅产量227.2万吨,同比增长12.5%;锌产量257.1万吨,同比增长9.2%。
(二)生产企业效益有所下降
2013年1~6月,9078家规模以上有色金属工业企业(含黄金、稀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409.7亿元,同比增长14.1%;实现利税1259.8亿元,同比下降6.7%;实现利润773.1亿元,同比下降12.45%。
(三)有色金属产品价格震荡下行
2013年1~6月,有色金属价格呈现震荡下行态势,国内市场铜现货平均价为55060元/吨,同比下降4.7%;铝现货平均价为14701元/吨,同比下降8%;铅现货平均价为14363元/吨,同比下降7.7%;锌现货平均价为15125元/吨,同比下降1.5%。
(四)有色金属进、出口额出现回落
2013年1~6月,我国有色金属进出口贸易总额790.6亿美元,同比增长0.8%。其中: 进口额489.1亿美元,同比下降8.7%,出口额301.5亿美元,同比增长21.4%,但扣除黄金首饰及零件出口额后,主要有色金属出口额为139.1亿美元,同比下降3.8%。
(五)行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
2013年1~6月,我国有色金属工业(不包括独立黄金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2846.7亿元,同比增长19.3%。其中,有色金属矿采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2.9亿元,同比增长0.9%;有色金属冶炼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29亿元,同比增长2.2%;有色金属加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14.8亿元,同比增长44.6%。开采、冶炼投资热缓解,压延加工项目投资出现上升势头。
(六)节能降耗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3年1~6月,我国铝锭综合交流电耗下降到13762千瓦时/吨,同比下降了114千瓦时/吨,节电12.1亿千瓦时;铜冶炼综合能耗下降到327千克标准煤/吨,同比下降了3.1%。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有色金属产业迅速发展,在技术进步、改善品种质量、淘汰落后产能、开发利用境外资源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生产和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有色金属生产和消费国。2008年,全国十种有色金属总产量2520万吨,总消费量2517万吨;其中铜、铝、铅、锌、镍总产量分别占全球产量的20%、32.7%、37.8%、33%、9.5%,总消费量分别占全球消费量的27.2%、32%、35.7%、31.7%、23.5%。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5766亿元,占全国GDP的1.9%,直接从事有色金属生产的就业人数300万人。
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我国有色金属产业受到较大冲击,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产量不断下降,国内消费疲软,企业流动资金紧张,行业全面亏损,产业平稳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同时,我国有色金属产业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仍很突出,部分产品产能过剩,产业布局亟待调整,产业集约化程度低,资源保障程度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再生利用水平较低,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艰巨。
应该看到,有色金属产业在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增长之后,客观上必然要进行一次大的调整。现阶段,有色金属产业在我国实现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中的重要作用没有改变,作为现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关键支撑材料的地位没有改变,产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要充分利用当前的有利时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关键材料加工能力,促进增长方式转变,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引导企业“走出去”,积极利用境外矿产资源。
(一)完善出口税收政策。
在继续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同时,进一步调整有色金属产品出口退税率结构,研究适当调整技术含量高、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二)抓紧建立国家收储机制。
根据形势需要,研究进一步扩大有色金属国家收储规模的方案,抓紧建立和完善国家收储机制。
(三)加大技术进步及技术改造投入。
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形式支持有色金属产业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加大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支持力度,鼓励、引导企业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
(四)推进直购电试点。
抓紧推进直购电试点,重点支持符合国家环保、土地法律法规以及投资管理规定,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的骨干电解铝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情况,逐步扩大直购电试点企业范围。
(五)完善企业重组政策。
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推进企业重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对大型企业跨省区联合重组的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六)支持企业“走出去”。
支持骨干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按照互利共赢原则,加强国际合作,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简化境外项目审批程序,完善信贷、外汇、保险、财税、人员出入境等政策措施;加强境外资产的经营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严格境外资源开发企业准入条件,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骨干企业,在境外资源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注入、外汇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七)修订完善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发展状况,修订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重点提高技术装备、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率等准入条件,严格用地标准,制定深加工产品分类细则等。
(八)合理配置资源。
进一步规范矿权市场,制定矿权人资质条件,提高矿权市场准入标准。明确矿山资源配置的具体要求,大型矿区要列入国家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优先配置给重点骨干企业,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集约、高效利用。
(九)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
加大对有色金属骨干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对符合产业政策与环保、土地法律法规以及投资管理规定的项目,以及实施并购、重组、“走出去”和技术改造的企业,在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以及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违法违规建设、越权审批的项目和产能落后企业,继续实施限制融资等措施。
(十)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问责制。
进一步研究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问责制,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暂停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地方各级政府要对限期淘汰的落后装备严格监管,禁止擅自扩容改造和异地转移。对擅自扩容改造或异地转移落后装备的,金融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
(十一)建立产业信息的交流和披露制度。
建立部门联合信息发布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有色金属产业政策、项目核准、生产销售库存、产能利用、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重组、污染排放、贷款、产业损害预警等信息,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反映行业存在的问题与企业诉求,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引导企业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广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采取综合措施,稳定和扩大国内市场;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技术改造、推进企业重组为重点,推动有色金属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着力抓好再生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应对危机与产业振兴相结合。着力解决当前有色金属产业当前面临的困难,保市场稳定,保先进生产力,保重点企业,保主要品种,促进产业平稳运行;利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各种有利因素的作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竞争力。
坚持控制总量与优化布局相结合。根据能源、资源、环境、市场等条件,严格控制产能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上下游企业重组,支持在具有资源、能源优势的中西部地区发展深加工,优化产业布局。
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加快关键技术由引进向消化吸收再创新转变,由注重单项技术研究开发向集成创新转变。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改造,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
坚持企业重组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加强体制创新,消除影响企业重组的体制性障碍,为推动有色金属企业集团化发展和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重组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相结合。合理开发利用国内有色金属资源,注重开发国内市场,控制初级产品出口,鼓励深加工产品出口,支持企业“走出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三)规划目标。
力争有色金属产业2009年保持稳定运行,到2011年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增长方式明显转变,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为实现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1.生产恢复正常水平。2009年,采取综合措施稳定市场需求和生产运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好转,主要财务指标明显改善。
2.按期淘汰落后产能。2009年,淘汰落后铜冶炼产能30万吨、铅冶炼产能60万吨、锌冶炼产能40万吨。到2010年底,淘汰落后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80万吨。
3.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重点骨干电解铝厂吨铝直流电耗下降到12500千瓦时以下,粗铅冶炼综合能耗低于每吨380千克标准煤、硫利用率达到97%以上,余热基本100%回收利用,废渣100%无害化处置。每年节能约170万吨标准煤,节电约60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85万吨。
4.企业重组取得进展。形成3—5个具有较强实力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到2011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铜、铝、铅、锌企业的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分别提高到90%、70%、60%、60%。
5.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在关键工艺技术、节能减排技术,以及高端产品研发、生产和应用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优化品种结构。采用富氧底吹等先进技术的铅冶炼能力达70%,框架材料、无氧铜材、中厚板等高档铜、铝深加工产品基本能够满足国内需求。
6.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2011年,铜、铝、镍原料保障能力分别提高到40%、56%、38%;加强煤铝共生矿资源开发利用,形成100万吨氧化铝生产规模;再生铜、再生铝占铜、铝产量的比例分别提高到35%、25%,比2008年分别提高6个和4个百分点。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规划》的后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
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2100433B
(一)稳定国内市场,改善出口环境。
积极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措施,改善产品结构,增加有效供给,满足电力、交通、建筑、机械、轻工等下游行业对有色金属产品的需求。适应航空航天、国防军工、高新技术等领域的需要,大力开发新产品和新材料,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稳定和扩大国内市场。
在继续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同时,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支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深加工产品出口。对符合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的大型铜冶炼企业开展加工贸易试点。加快转变出口方式,鼓励出口机械装备、运输工具、电子电器、仪器仪表等终端产品,带动有色金属间接出口。积极应对国外反倾销等贸易摩擦。
(二)严格控制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今后三年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改扩建电解铝项目。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和备案制,严格控制铜、铅、锌、钛、镁新增产能。按期完成淘汰反射炉及鼓风炉炼铜产能、烧结锅炼铅产能、落后锌冶炼产能和落后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烧结机铅冶炼产能。
(三)加强技术改造,推动技术进步。
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研发专项,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按规定核准或备案建设的骨干企业,以及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关键材料生产企业。加强对铜铅锌冶炼短流程工艺、共伴生矿高效利用、尾矿和赤泥综合利用,高性能专用铜铝材生产工艺,再生金属保持性能,吨铝直流电耗低于12000千瓦时的电解铝关键工艺等前沿共性技术的研发。支持填补国内空白、满足国民经济重点领域需要的高精尖深加工项目。采用先进适用的冶炼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工艺装备水平。
(四)促进企业重组,调整产业布局。
鼓励有实力的铜、铝、铅锌等企业以多种方式进行重组,实现规模化、集团化,提高产业竞争力。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实施跨地区兼并重组、区域内重组和企业集团之间的重组;支持铝企业与煤炭、电力企业进行跨行业的重组;鼓励再生金属企业间重组。
严格控制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不具备条件地区的有色金属产能;在能源丰富的中西部,特别是具有水电优势的地区,推进铝电联营方式;在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好的地区经核准建设的铝工业基地,要延伸产业链,发展高水平深加工,增强竞争力。抓紧实施汶川地震灾区重建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专项规划确定的有色金属项目。
(五)开发境内外资源,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加大国内短缺的有色金属资源地质勘探力度,增加资源储量及矿产地储备。鼓励大型有色金属企业投资矿山勘探与开发,提高资源自给率。
加大境外资源开发力度,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到境外独资或合资办矿。引导企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所在国的文化传统和生活习惯,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促进当地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组织实施好有关境外投资项目。
(六)发展循环经济,搞好再生利用。
支持采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开发利用铜、铅锌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和熔炼渣等,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制定煤铝共生资源利用专项规划,抓好高铝粉煤灰利用示范工程;搞好铜、铅、锌冶炼余热利用;推广废渣、赤泥等固体废弃物的应用,实现生产“零排放”。
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有色金属再生利用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有色金属回收交易市场、拆解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用高效、低耗、低污染的工艺装备,建设若干年产30万吨以上的再生铜、铝等生产线,促进资源化利用上规模、技术上水平、产品上档次,减少矿产资源消耗。
(七)加强企业管理和安全监管,注重人才培养。
有色金属企业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增强对市场的预见和判断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国际竞争能力;加快推进管理创新,加强质量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加强节能管理和成本管理;加强企业文化和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皖政〔2009〕5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六日
安徽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钢铁产业是我省支柱产业之一,也是我省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基础产业。在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财政税收及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全面落实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在已经省政府同意发布的八大支柱产业规划的基础上,特编制《安徽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期为2009—2011年,远期到2020年。
一、我省钢铁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产业现状。
2008年,我省共生产钢材1906.6万吨,比上年增长7.7%;钢1770.2万吨,增长6.1%;生铁1637.2万吨,增长8.1%;实现工业增加值398亿元,增长36.6%;实现销售收入1323亿元,增长46.4%;实现利税105亿元,增长16.6%。同时,全省基本完成淘汰落后炼钢产能1200万吨、铁680万吨的任务。
经过多年发展,我省钢铁产业拥有一批优势产品。马钢公司大型U型钢产量居全国第1位,中小型钢产量居全国第1位,大型H型钢产量居全国第2位,铁道用钢材产量居全国第4位;芜湖新兴铸管公司球墨铸铁管产量居全国第1位;天大石油管材公司的石油井管已占市场份额的10%以上。拥有较好的科技研发基础。有国家级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国家级钢铁材料理化检验试验室、国家级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工程研究中心,有多所国家级与省级专业设计研究院所及高等院校。拥有较强的钢铁装备制造能力。拥有大型矿山、焦化、球团、烧结、炼铁、炼钢、连铸、轧钢等成套设备和备件自制能力。其中大型冷、热连轧机架,潜孔钻机,大型磁、浮选设备,环保设备,矿山服务车的制造技术,在国内居领先水平;制造了亚洲最大的300吨转炉大包回转台和大型环保干熄焦车辆。
(二)面临的形势。
当前,影响我省钢铁产业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一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较严重。当前钢铁市场出现萎缩,产量大幅下降,全行业经济效益下滑,企业经营比较困难。二是原料严重依赖进口。目前我省铁精矿70%靠进口,原料供应不确定性增多,风险较大,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三是高档次产品比例小。钢材品种不全,产品质量、档次不高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钢铁产能进一步扩大难以获批。当前我国粗钢产能达到6.6亿吨,超出实际需求约1亿吨,全国钢铁产能已严重过剩。因此,国家严控各地新上产能,即使我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需扩大产能,也很难获批。
当前我国总体上处于世界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随着铁路、公路交通以及汽车、装备制造、轻工家电、造船工业的大力发展及城镇化建设,对钢铁需求旺盛的基本面不会变。同时,我省具有矿产资源、水资源、能源、交通运输、科技等优势。随着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在新一轮国家钢铁产业振兴中,我省钢铁工业将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产业集中度、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主线,围绕总量调控和淘汰落后,大力推进联合重组,优化产业布局。发展重点进一步向优化品种、调整结构、降低成本和提高竞争力转变,坚决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大力推进钢铁产业与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建设具有我省特色的高性能优质钢铁新材料体系。
(二)基本原则。
1.优化产品结构。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和品牌战略,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进一步做专、做精、做强优质钢铁材料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2.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资源。推动省内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优势企业到海外进行资源开发,建立海外稳定的资源供应渠道。
3.总量调控和淘汰落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综合考虑矿产资源、能源、水资源、环境容量、市场分布等条件,切实做好钢铁产业布局和总量调控工作,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4.可持续发展。加强行业管理与指导,鼓励支持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
(三)振兴目标。
在现有规模基础上,借鉴太钢发展经验,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走出一条以品种、质量、成本、服务取胜的安徽钢铁发展之路。
1.总量发展到合理水平。到2011年,全省钢产量达到3200万吨,优特钢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马钢集团公司形成2000万吨钢生产规模,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到2020年,全省钢产量达到5000万吨,马钢集团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000亿元。
2.技术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到2011年,马钢等重点企业工艺技术装备全部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处于国内国际领先水平。主要骨干企业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行业整体水平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到2011年,取得省、国家行业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15项,国家科技进步奖4—5项,技术创新对企业效益的贡献率达65%。
3.产品结构得到显著改善。加大我省钢铁产品结构调整力度,继续保持车轮产品世界第一的位次,将居全国前列的H型钢、管线钢、冷镦钢等优势产品进一步做大,同时加快发展汽车板、家电板、高速车轮等市场潜力大的产品(汽车板、家电板、高速车轮占总量的比例由2008年的0.5%、5%和5%提高到2020年的5%、15%和15%)。
4.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到2011年,实现钢铁产业技术经济指标的全面提升,重点骨干企业吨钢综合能耗620千克标准煤、吨钢耗新水量5吨以下、吨钢烟粉尘排放量1.2千克以下、吨钢SO2排放量1.8千克以下;基本实现二次能源100%回收利用、冶金渣100%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达标;基本实现余热发电。
三、调整和振兴重点
(一)重点产品。
1.板带类产品。开发生产市场急需的高强、高质量的汽车板、家电板、管线钢、桥梁板、造船板以及高档精品建材板等板材。扩大马钢在汽车内衬板、结构板和中低档车用面板上的市场份额,进一步解决中高级轿车面板的技术问题,确保我省在高端板材市场的竞争力。
2.型钢产品。重点开发微合金化高强度建筑用耐火、抗震H型钢系列,铁道车辆、集装箱等耐候H型钢系列,高韧性海洋石油平台用H型钢,薄壁轻型与厚壁重型H型钢等专用和特殊的H型钢精品材,进一步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开发矿山、输电工程用新一代高强耐蚀、耐候型钢等。
3.线、棒材产品。生产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紧固件用冷墩钢、制绳、PC钢丝及钢绞线用硬线、焊条及焊丝用线材,弹簧钢及轴承钢等高级线材品种。重点开发高强在线软化处理的高性能冷镦钢,以汽车轻量化为目的的高屈服强度、高疲劳强度的非调质钢等。着重开发合金钢、高级碳素钢等高性能级别的大型棒材,满足汽车及装备制造业的需求。
重点发展细晶热轧钢筋、多种微合金化方法生产高强度建筑用钢品种;开发高层建筑、立交桥、大跨度的厂房、地下管桩等需要的强度更高的热轧钢筋、功能性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用和建筑用高强度盘条及其它专用盘条。
4.车轮及盘环件产品。重点开发火车高速车轮、货运重载车轮和城市轨道运输低噪音车轮精品系列,特别是350km/h的高速铁路列车车轮。支持马钢尽快完成国家铁道部定点研发的动车组高铁用高速车轮,力争2009年上半年生产出合格品。开发高质量汽车轮辋、汽车车轮用钢,为机械加工提供优质大型盘环件产品。
在发展上述重点产品的同时,加快发展无缝钢管、球墨铸铁管产品、优质铸造生铁产品以及钢铁装备制造业等产品。
(二)产业布局。
1.建设马鞍山、芜湖为龙头的沿江优质钢铁材料生产基地。依托马鞍山、芜湖钢铁资源优势和加工优势,以国内领先、世界先进水平的冷热轧薄板、彩涂板、镀锌板、H型钢、车轮轮箍、高速线材、高速棒材、冷墩钢和合金结构钢、轴承钢、优质碳素钢、双相不锈钢等钢种生产为目标,开发高档汽车和家电用薄板、高效节约型建筑用钢、高速车轮轮箍、汽车车轮、优质球墨铸管、大口径厚壁铸钢管、抗蚀高强石油管、高钢级石油套管,高强度机械装备制造业用钢和优质铸造生铁等,打造全国重要的精品钢铁基地。
2.建设省会经济圈优质钢铁材料生产基地。依托合肥科技和制造业优势,突出发展汽车及工程机械、家用电器、高效节约型建筑用钢材,大力发展优质冷、热轧板(卷),冷、热镀锌板,彩涂板,H型钢,不锈钢铸件与管材,大口径厚壁X80、X100及以上高钢级管线钢管,矩形、异形直缝埋弧焊管,高精度冷拨管等钢材的深加工。结合国家已经批准的马钢(合肥)公司轧钢系统搬迁计划,利用我省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对合肥市区的冶炼能力实施同期搬迁,形成以马钢(合肥)公司为龙头的优特钢生产基地。
3.建设富有安徽特色的优特钢产业基地。围绕国家稀缺、我省空白、市场急需的产品,在我省淘汰落后1200万吨产能的基础上,实施压小上大,通过技术改造重点发展12家特钢生产企业,使特色品种优势更加明显,形成若干个特钢加工产业基地。
4.建设优质铁矿资源产业基地。抓住国家整合开发霍邱铁矿资源的机遇,支持马钢集团公司等优势骨干企业整合开发霍邱、庐江等地区的铁矿资源,建设我省优质铁矿资源产业基地。条件成熟时争取建设优质特种钢铁生产基地。
(三)重点企业。
马钢集团公司:2009—2011年,实施马钢(合肥)公司环保搬迁及马钢股份公司钢材品种结构调整规划项目;本部新建5000立方米高炉1座、300吨转炉1座、1580热轧生产线1条,生产高强汽车板、家电板,同时建设1座110吨电炉,开发高速车轮;马钢(合肥)公司新建冷轧、镀锌等钢材深加工生产线。到2011年,马钢集团公司力争形成2000万吨钢生产规模,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
芜湖新兴铸管有限公司:加大投入,对现有生产设施进行配套改造,生产汽车及工程车辆用优特钢、径向锻造、精密锻件等高附加值产品。实施环保搬迁,进一步发展多规格、多品种、高质量大口径球墨铸铁管、汽车及工程车辆精密锻件,同时加快大口径430~470mm厚壁无缝铸钢管以及“双金属管”的研发和生产。
天大石油管材有限公司:在大力增产油气化工管,船舶、锅炉专用无缝管的同时,引进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三辊连轧机组,重点开发高钢级抗蚀油井管和深加工项目,到“十一五”末,形成多规格品种的100万吨高钢级油井管生产能力。
(四)重点技术。
1.制造流程高效化工艺技术。研究开发高效冶炼、高效连铸、高效轧制工艺技术,提高生产稳定性,缩短生产周期,实现企业生产要素运行效率的最大化。重点研究生产装备安全、高效、长寿命、稳定运行的系统技术;开发洁净工艺流程集成技术;新一代板材制造工艺流程、工艺控制和产品开发的成套技术。
2.重点产品关键技术。研发新一代汽车用钢关键工艺技术、无取向冷轧硅钢轧制生产工艺的关键技术、新型高速车轮及重载车轮材料及关键技术、高强度耐候铁道用钢的关键技术、管线钢的生产技术、海洋用耐海水腐蚀高强度钢关键生产技术、高性能冷墩钢研究与开发技术、机械装备制造用钢生产工艺的关键技术、高效节材型建筑用钢的技术、大口径无缝厚壁钢管和石油裂化装置专用管生产技术、高强、抗蚀金属(钢铁)制品生产技术等。
3.新一代钢铁材料生产技术。通过产、学、研及与用户的合作,实施金属材料的重大专项攻关项目。不断开发适应建筑、汽车、家电、铁道、电力、电子、石化、造船、机械等行业需求的产品,开发适应新一代高洁净度、超细晶、特殊功能要求的钢铁新材料的生产技术。
4.生产过程自动化和信息化技术。加速企业自动化和信息化进程。充分发挥引进装备基础自动化的作用,并对其进行学习创新。开发完善关键生产工序过程自动化、智能化技术,重点开发冶炼专家系统、自动化控制技术,轧制过程数字模拟(仿真)技术,解决好生产工序过程与自动化相匹配的信息化技术。开发生产流程工艺规范软件系统、参数监测信息系统、质量信息系统,降低生产成本、稳定质量、提高效率。为促进管理创新,研究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冶金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信息资源平台,实现生产经营过程可控管理。
5.制造流程多维物流管理技术。研究企业制造流程工序间各项重要参数的相互衔接、匹配、连续和稳定的相互关系,开发应用与制造物流技术相匹配的应用技术,在保持制造物流合理性的前提下实现钢铁制造流程的连续化、紧凑化、高效化。建立原材料统购、产品分销和加工配送相融合的现代化物流及其管理控制模式,保持合理库存,加速资金周转,提高效益。
6.检测分析技术。建立企业生产运行设备在线监测、快速分析诊断系统,建立能源计量数据分析管理系统;建立原料、辅料、耐材、合金的快速检测分析系统及数据网;建立生产过程产品成份、工艺介质、工艺参数与成品质量检测分析数据网,实现取样自动化、检验仪器化、数据传输网络化,确保生产顺畅和产品质量受控。
(五)重点科研基地和平台建设。
大力推进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内外大公司共同建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积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到2011年,在现有基础上,新增国家级钢铁及制品检测中心1家,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
依托马钢集团建设高性能建筑用钢技术研究中心、汽车用钢研发实验平台和铁路车轮质量检测与控制实验室及鼎泰稀土新材料公司建设工程研究中心。新建1—2个专业实验室和研发平台。
四、政策措施
(一)用改革的办法,推动产业联合,建立产业联盟。支持马钢集团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公司以参股、控股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并与下游汽车、家电等企业建立产业体系联盟。省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实施。
(二)建立资源地和加工地的财税利益分配机制,加大勘探力度,推动矿产资源向马钢集团等优势企业集中。将我省已探明可采铁矿石储量(40亿吨,主要集中在宁芜、霍邱、庐江一带)优先依法配置给马钢集团等优势企业,在马钢等优势企业矿山周边不再设置新的矿权,支持马钢集团等优势企业整合开发铁矿资源。鼓励马钢集团参与省内铁矿资源的前期勘查,增加其资源储备。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杜绝低水平延伸,将淘汰落后的产能用于马钢集团等优势企业的发展,支持马钢集团在省内外实施兼并重组,把马钢集团建设成在全国有竞争力、有自己特色的优特钢生产基地。
(四)高起点实施大规模技术改造。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振兴钢铁产业规划的实施,继续高强度、高起点实施技术改造投资。3年内实施技改项目110项,总投资880亿元。
(五)鼓励企业建立产学研结合机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与校所合作,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技术创新享受省政府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企业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起草制定国家产品标准并获颁布实施的,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化经营。设立财政或金融信贷支持资金,进一步支持马钢集团等优势企业,到海外投资合作、参股、入股进行资源和冶金项目的开发。建立海外稳定的资源供应渠道,扩大海外资源勘探开采和冶炼以及深加工项目实施。
(七)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产业政策,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做好规划实施、运行协调、服务监督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五、规划实施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的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订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实现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3年目标。要建立部门联合发布信息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产业调整和振兴的有关信息。省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规划》的后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
各市、县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县要将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省经委。
附件: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一)落实扩大内需措施。
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以及家电下乡、其他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拓展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空间,引导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广播电视网络、宽带光纤接入网络和数字化影院建设,拉动国内相关产业发展。完善普遍服务机制,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村电信和广播电视覆盖,加速实现“村村通”。支持国内光伏发电市场发展和LED(发光二极管)节能照明产品推广。建立国家资金支持的重大工程配套保障协调机制,带动电子信息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发展,引导国内企业互相配套。
(二)加大国家投入。
国家新增投资向电子信息产业倾斜,加大引导资金投入,实施集成电路升级、新型显示和彩电工业转型、TD-SCDMA第三代移动通信产业新跨越、数字电视电影推广、计算机提升和下一代互联网应用、软件及信息服务培育等六项重大工程,支持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鼓励地方对专项支持的关键领域和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电子信息产业领域。加大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投入。
(三)加强政策扶持。
继续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明确的政策,抓紧研究进一步支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并适当延长液晶等新型显示器件优惠政策。落实数字电视产业政策,推进“三网融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根据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认定目录和标准。研究出台光伏发电和半导体照明推广应用的鼓励政策。
(四)完善投融资环境。
落实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加大对电子信息产业的信贷支持。引导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有效发挥信用担保体系功能,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电子信息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服务。依托产业基地、企业孵化器等产业集聚区,扩大电子信息中小企业集合发债试点。对符合条件的电子信息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的外汇资金需求,通过进出口银行提供优惠利率进口信贷方式给予支持。积极发展风险创业投资,大力支持海外归国人才在国内创业发展。落实优惠条件,降低商检和物流费用,支持国外企业稳定在我国的生产规模,扩大投资。加强产业基地公共基础设施和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产业集聚区发展环境。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和功能优势,加大打击走私力度,促进电子信息产品研发、维修、配送及服务外包业务的发展。
(五)支持优势企业并购重组。
在集成电路、软件、通信、新型显示器件等重点领域,鼓励优势企业整合国内资源,支持企业“走出去”兼并或参股信息技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鼓励金融机构对电子信息企业重组给予支持。
(六)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
继续保持并适当加大部分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退税力度,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的积极作用,强化出口信贷对中小电子信息企业的支持。落实科技兴贸规划。采取综合措施为企业拓展新兴市场创造条件,支持企业“走出去”设立研发、生产基地,建立境外营销网络。拓展与国外政府、企业间的合作,大力推动TD-SCDMA等标准技术在海外市场的拓展和商用。落实促进离岸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动软件外包企业加快发展。
(七)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加强移动通信、笔记本电脑、软件、新型显示器件等领域创新能力建设,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电子元器件、系统整机、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组成各种形式的产业联盟,促进联合协同创新。大力推进TD-SCDMA、地面数字电视、手机电视、数字音视频编解码、中文办公文档格式、WAPI(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数字设备信息资源共享等标准产业化进程,加强RFID、数字版权管理、数字家庭产品等关键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工作,加快制定工业软件、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和规范。加强对电子信息产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将集成电路升级等六项重大工程所需高端人才引进列入国家引进高层次海外人才的相关计划,提高国内研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