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原上海市杨浦区城市规划管理局的职责和上海市杨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承担的土地管理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将区城市规划编制、信息管理、工程档案管理、地名管理、城市规划展示接待管理、监督检查管理、窗口服务以及土地收购储备等工作交由相关事业单位承接。
(三)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取消或停止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或停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规划、土地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二)参与组织编制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地区的城市设计以及市、区政府指令性规划;参与编制区域经济和发展规划,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和平衡。
(三)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本区土地开发利用的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区地名、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建设档案;参与历史风貌保护区、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文物保护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城市雕塑、城市景观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棚户简屋地区私有住房的修建管理。
(五)依法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前,规划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
(六)依法负责土地划拔、征收征用、政府土地储备等各类建设用地的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依法实行用地批准书;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的管理。
(七)依法实施城市规划、土地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各类城市规划、土地的权属纠纷。
(八)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有关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总工程师室
(三)规划管理科
(四)建筑和景观管理科
(五)法规监察科
(六)土地利用科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地址是虹口区海南路97号,邮编200081
深圳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http://www.szfdc.gov.cn/ 深圳的国土部门不是国土局,是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
地址: 湖滨中路518号国土房产大厦
3月26日,杨浦区文化馆改建竣工仪式举行,各界人士800余人出席。杨浦区文化馆改建工程作为杨浦区政府实事项目,2007年8月开始动工,12月完成改建一期工程,2008年3月竣工,总投资逾2000万元。改建后的杨浦区文化馆建筑面积达11320平方米(其中杨浦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300平方米),功能设施完善,含培训教室1300平方米、蔚然展厅800平方米、艺术沙龙340平方米、多功能排练厅320平方米、非物质文化陈列厅80平方米、录音棚70平方米、群星剧场476座、
上海杨浦区某楼盘策划报告——前言 市场分析 产品定位 有效客层划分模式 销售主导策略 价格定位及价格分期策略 各阶段深化的市场推广策略 代理公司市场组织及销售管理 本案针对性运作流程
与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必要时,会同相关部门提请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协调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间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冯卫标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杨汉荣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党委委员、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汤云飞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调研员:袁智恂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朱伟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沈黎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副局长:王玲慧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副局长:陶建兴
上海市奉贤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朱烈
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编制2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正职领导职数8名、副职领导职数3名。
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