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 | 评选单位 | 云南省建筑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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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云南省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3)工程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一份;
(4)施工许可证及城市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5)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的证明材料(地、州、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原件)或优秀设计材料复印件一份;
(6)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一式两份;
(7)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理报告一份;
(8)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9)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书复印件一份;
(1O)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复印件一份;
(11)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10-20张。
(1)必须使用云南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复印件无效。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推荐意见。对未签署具体推荐意见的视为无效;
(2)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3)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涵盖所申报的全部内容。资料中涉及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价、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数据的文字,必须与申报工程一致。如有差异,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说明。
1、施工企业,无论是本地或外地的(含省外企业)承建的工程,符合《评选办法》所列条款的,均可申报《云南省优质工程奖》。
2、各地、州、市申报“省优工程奖”的施工企业,可向本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业协会申报。跨地区的施工项目,还需征求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协会意见。
3、申报“省优工程奖的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由主要承建单位一同申报。
主体结构优质是不是包括二次结构
这个哪有什么明细啊,创优工程不是干出来的,都是改出来的,具体费用根据初始施工质量有很大关系。
云南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包括规费的)是可以在“共亨资料”栏目查找下载的就可以使用了。
申报“省优工程奖的主要承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厂房和其它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成物的施工。
2、在交通、水利、市政和园林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3、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修装饰工程。
一项工程允许有三家建筑施工企业申请作为“省优工程奖的主要参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
2、完成的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10%以上。
3、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质量同样达到本省或地区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第十四条被推荐工程经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复查。省建设厅建管处和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共同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若干复查小组对工程进行复查。被查工程所属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协会派人配合复查工作。
工程复查内容和要求:
1、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情况介绍。主要介绍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评价结果。
2、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凡是复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3、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组与使用单位座谈时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4、查阅工程有关的内业资料:
(1)立项审批资料,包括工程立项审批文件、规划许可证,工程报建批复文件等(上述资料应是原件);
(2)全部技术与质量检验资料;
(3)全部管理资料。
有关技术、质量检验和管理资料中,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5、复查小组对工程复查的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6、复查小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复查报告。
荣获云南省优质工程奖的项目,由云南省建设厅和省建筑业协会向获奖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在云南建设网和<云南建筑业>杂志上公布表彰,并允许在获奖工程上镶嵌“云南省优质工程荣誉标志。获奖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职工,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省优工程奖的评审工作由省优工程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由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并熟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评审工作实行“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评审委员会的成员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参加。
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申报材料和工程复查小组的复查意见,审查、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获得云南省优质工程一、二、三等奖的工程项目。
评选获得云南省优质工程一、二、三等奖的主要依据。
申报“省优工程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申报、取消获奖资格的处罚。工程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申报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参与工程复查或评审委员资格,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所在单位。
1、云南省优质工程一等奖:
(1)具有接近国内工程质量先进水平省内一流工程;
(2)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效果显著;
(3)施工技术资料齐全,印章、文件、复印件、照片清晰;
2、云南省优质工程二等奖:
(1)具有省内工程质量先进水平;
(2)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有效果;
(3)施工技术资料齐全,文件清晰;
3、云南省优质工程三等奖:
(1)具有本地区或本系统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2)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3)施工技术资料齐全。
条对于已经获得“省优工程奖称号的工程,若发现工程存在影响使用功能问题或结构安全隐患,省评审委员会可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取消该工程”省优工程奖“称号的决定,并予公告。申报“省优质工程奖由建筑企业自愿申报,经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业协会以及省有关部门推荐后进行评选。质量达到本地区和本系统一流水平。“云南省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2100433B
1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09年 3月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省建筑业技术进步, 促进建筑业科技创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鼓励和引导建设、 代建、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单位)转变工程质量管理理念和共创优质工程, 不断提高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省优工程奖),是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工程奖,是 我省建设工程最高荣誉奖。 省优工程奖评选对象为省内、 外建筑企业在我省内承包, 已经建成并投 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主要承建单 位、参建单位、监理单位 、勘察和设计单位 。评选工作委托云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 申报“省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进行全
12月7日,云南省2012年度优质工程及优秀项目经理颁奖大会在昆明召开,由水电三局有限公司承建的“云南澜沧江景洪水电站左岸土建及金属结构工程”得到了云南省建筑行业的最高褒奖和认可,喜获云南省“优质工程一等奖”。
自治区建设厅在每年召开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向荣获广西优质工程奖的主要承建单位、监理单位授予广西优质工程奖牌和获奖证书;向参建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建设厅向全区通报表彰获奖单位,同时通报获奖项目。
申报广西优质工程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申报资格、取消获奖资格的处分。
受理申报的工作人员、工程核查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及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负责申报受理、工程核查、评委资格的处分,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所在单位。
建筑业企业申报《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填写好《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及有关申报材料。申报工业与民用工程项目的,经工程所在市(地)建筑业协会、建委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申报专业工程项目的,经相关专业厅(局)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省建总公司下属企业也按上述规定上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秘书处。
申报材料包括(一式二份):
1. 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申报表;
2. 经质监站验评为优良工程的有关资料和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3. 有关工程建设情况的文字介绍材料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及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材料;
4. 工程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图;
5. 附文字说明和工程彩照;
6. 拟申报《鲁班奖》的工程项目,还必须配有解说词的工程录像带一盒,内容包括:
工程简介、主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竣工工程各主要部分的质量情况;播放时间为8—10分钟,供评审会议审阅。
评审程序如下:
1.组成复查组对申报工程进行复查,内容包括:
(1)审查申请表和有关申报材料;
(2)复查工程质量实况,并进行观感质量评分;
(3)听取用户(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4)查阅工程有关的内部资料,主要有工程报建审批件、地质钻探资料、施工组织设、分项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结构验收资料、沉降观察资料、原材料及半成品检验资料、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质量管理和QC小组活动情况,开竣工报告和验收证书等;
(5)与施工企业座谈。
2.评委查看工程,召开评审会,经评议后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获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