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民航、水路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参与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三)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拟订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四)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县管理水域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
(六)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拟订交通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参与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县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民航突发事件及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工作。协调综合交通运输计划的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权限内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协调铁路、民航、邮政,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访、机要、政务信息、会务、督办、接待和行业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职称评定、聘任工作。负责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和军转干部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行业内社会团体相关事务。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有关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法治建设。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拟订实施意见。负责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有关法律事务。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业执法监督。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科技、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负责交通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协调有关财税政策。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信贷、外汇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
(三)规划建设股(行政审批股)。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体系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统筹衔接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并协助邮政做好专项规划并提出草案,负责上报或出具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交通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拟订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交通行业扶贫工作。负责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组织拟订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参与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指导行业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拟订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有关农村公路及重点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提出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批建议、施工许可、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实施监督、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和监管环保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科技信息交流和重要科研项目的鉴定、评审。负责“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负责拟订行政审批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牢批事项集中受和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的统计分析工作。
(四)城乡运输股。负责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衔接各种运输方式。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指导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协调各种运输方式衔接。指导运输线路、营运车辆等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按照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负责编制、规划、调整城市公交线路,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和监督城市公共交通道路运输经营特殊许可、道路运输证、城市公共交通从业资格证等有关经营资质证件的核发及年度审验工作。指导和监督运政管理部门对出租汽车、城市网约预约车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客运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上岗前培训。负责城市客运场站和站点站台的规划及监督监管工作。
(五)安全监管股(应急办公室)。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有关抢险救灾及处置应急和突发事件等工作。负责防震减灾、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协调配合市内民航、铁路突发事件及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指导开展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应急培训及救援演练。负责水上搜救应急工作。
(六)地方铁路发展办公室。拟订铁路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编制铁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建议。负责协调国家审批铁路项目和城际铁路、地铁、轻轨规划的报批等前期工作。负责提出列入省级批准有关规划、由地方政府主导建设的市域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支线铁路项目,国家有关规划批准的城际铁路、地铁、轻轨、现代有轨电车轨道交通项目,企业投资等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铁路项目审批、核准的建议并组织实施。配合国家铁路建设工作,负责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指导征地拆迁工作。指导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协调铁路运输工作。协调铁路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
(七)地方民航发展办公室。拟订民航发展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编制民航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建议。负责协调民用航空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民用运输机场改扩建项目(除新增跑道外)、新建通用机场项目,及其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项目的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提出航线开发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机场建设,参与机场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等工作实施监管。组织协调省内重大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任务。承担机场行政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协调民航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既是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战备工作的主管部门,也是承担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工作的办事机构。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指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军委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做好平战结合、内外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制交通战备规划、计划。研究交通战备与交通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交通战备物资的储备调度和交通战备队伍的组建工作,为部队的军事行动和执行紧急任务提供物资和人力保障。承办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查询,其主要职能是:(一)起草交通运输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将原省交通厅的职责、原省建设厅的指导城市...
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查询,其主要职能是:(一)起草交通运输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一、怀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2100433B
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时间:2015-11-17 | 热度:| 来源:局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地方铁路、民航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监督技术标准的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0391-663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