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国土资源局是市政府负责全市土地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土地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拟定有关土地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加快土地信息系统建设,制定全市土地管理事业发展战略,预测中长期各类用地总需求,做到土地需求与供给的总体平衡。
3、统一管理全市土地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查处土地纠纷;主管全市土地的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和管理地籍档案;建立健全土地统计制度和土地动态信息监测体系,实施地籍管理规程。
4、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和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计划,并按计划管理程序上报下达,对规划、计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全市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工作,实行土地管理“五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缴工作。
6、负责全市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市场的全面管理和监督检查,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矿产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7、负责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开发监督管理、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8、加强国土资源宣传教育,提高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完成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业务。
办公室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审核;负责采购办公用品、接待、机要、保密、保卫、文书、文印、国土信息、车辆管理等工作。
计财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规定,对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审计;承担国家和省拨给的各项专项基金和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监督基金使用情况;对局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采矿权使用费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完成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职能;加强全局国有资产的管理,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人事教育宣传科
贯彻落实局党委各项决议、决策及工作部署;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考核、任免及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直属单位职称评定工作;对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干部实行考核;负责全局教育培训;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新闻发布和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及推广科技新成果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及党性、党风教育和勤政廉政建设工作;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和基础性党建工作。
土地利用与产权交易科
拟定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划拨等管理办法;签定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划拨等合同;征缴全市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执行国家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及禁止限止目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制定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推荐审校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并对评估机构做出的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处理。负责全市城镇土地交易及土地市场化运营工作。拟定政府收购土地管理办法及交易管理规定。依法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等交易工作;依法办理建设占用存量土地相关的审核、报批手续。
地籍科
拟定全市地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地籍调查的技术规范、标准和统计;组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组织实施全市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的前期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档案管理等工作。
监察大队
负责监督检查土地矿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受理检举和控告国土违法行为;负责制止和纠正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探明、占用、压覆审查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及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矿产采矿登记、发证、延续、变更、转让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采矿权招、投标、挂牌有偿出让工作;依法查处非法采矿、依法调处采矿纠纷工作;负责组织采矿权价款(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备用金、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登记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质勘查监督管理。
储备中心
负责对全市国有土地进行摸底调查,并向土地有形市场管委会报审;根据市土地有形市场管委会提出的收购计划,对企事业单位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其他需要调整的城市存量土地适时进行收购;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及无主土地,并纳入储备库经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及已储备土地的位置、级别、面积等情况,对每块土地确定使用用途及规划指标。做好土地收购、开展资金测算平衡、招商洽谈以及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及时向社会公布土地供应信息,收集土地需求信息。对经营性土地的供应数量、结构布局、用途、价格、时间等进行有效控制,做到定性、定量、定位、定时供应土地。
年租金办公室
负责全市范围内企业单位的国有土地权属、界限、用途及面积登记;负责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租赁合同签订,并根据合同规定收取国有土地年租金;负责三资企业的土地使用管理;负责对土地使用权抵押前的租赁合同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企业改革的资产处置等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票据、资料统计及档案台帐管理。
政策法规科
对全市遵守国家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接听工作;组织实施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交易、矿产资源保护及开发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搞好土地权属、采矿权纠纷案件的调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调处争议,本级解决不了的及时向上级呈报;组织国土资源管理政策的研究,起草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做好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组织好全局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并定期报上级有关部门发放执法证书;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热情为群众法律咨询服务,搞好各种上访案件的登记记录,并及时整理存档。
征地工作站
负责全市土地的征地工作;承办由上级政府审批的征收土地申报工作;参与征地项目的立项调查、可行性论证;负责征地工作中的土地补偿、人员安置、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工作;实现保护耕地的土地管理目标,切实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
土地登记所
负责全市土地的调查、统计、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办理抵押登记工作;负责土地划界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制定土地登记年度、月度计划并及时向各职能部门下达指标;对有关部门呈报的土地登记资料进行验收、报批、发证、建档;按用途、部门、登记类型做好统计、汇总工作;负责档案的整理、阅卷。
信息中心
负责局内各部门所需计算机软硬件的采购、提供、管理、维修工作;维护计算机硬件及网络设施的正常运行,自行开发或协同专业软件公司开发工作用软件,完成或协助完成最终软件产品的检验;做好各个部门关键数据的备份工作;为各部门工作提供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基本应用软件;积极做好对职工的计算机应用教育;做好上级领导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局办公楼供热、供水、供电、电梯等各种设施的维修和管理;负责公用车辆的保险、年审、维修;负责职工食堂、职工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负责节能减排工作。
政务大厅工作站
负责全市土地国有个人住宅的用地的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国有个人住宅土地划界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管理站内综合信息、档案工作。
城区国土资源管理中心
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地籍地政工作;负责辖区内个人土地使用证的登记、发放工作;负责辖区内单位土地使用权的登记申报,土地用途、权属变更的申报工作;做好辖区内信访工作。
乡(镇)国土资源站
依法统一管理各乡(镇)内的集体土地;负责收集各类土地动态信息,管理站内的综合信息、档案;搞好辖区内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土地权属纠纷和土地违法案件;负责上报各种统计报表;管理辖区内的地籍、地政工作,负责辖区内个人土地使用证的登记、发放工作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登记、申报工作。
先后被国家授予“全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先进单位”、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执政为民先进单位”、“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公开先进单位”、“2006-2010年度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法制宣传先进单位”;被州委、州政府授予全州“五、五”普法先进集体;被州局评为“国土资源管理目标优胜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模范集体”、“十佳窗口单位”和“群众满意单位”等荣誉。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国土资源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它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方的国土资源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
国土资源局的局领导及机关科室人员是属于行政编制的。国土资源局下属的执法监察大队是具有执法职能、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参公管理,而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则是属于事业编制的。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参照公...
1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职权一览表 表一:行政处罚一览表 序 号 处罚行为(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 依据 执法机构 1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没收违法所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 十六条。 执法监察科 2 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 物和其他设施,可并处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执法监察科 3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 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 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三条。 执法监察科 4 破坏农用地 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并处
国土资源局 2018 年终工作总结免费 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 2008 年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 x 委 x 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坚 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 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 律法规,通过全 x 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 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 较大的进步。现将近一年来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08工作回顾 (一)国土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1、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强化 土地规划计划的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 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规模。 2008年省下达我州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是 230 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 165公顷 (耕地 95 公顷),根据土地宏观调控政 策,我们把用地指标向交通、重点工业 产业项目、重大招商项目、新农村建设、 小城镇建设、工业园等方向倾斜,对不 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严
延吉房产局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各项业务逐渐发展强化,特别是近年来,延吉市房产局认真行使全市房屋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能,进一步深化房改,加强旧房拆迁和城市改造,全力棚户区改造,加大物业管理力度,强化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大力开放搞活房地产二、三级市场,认真做好房屋测绘、鉴定、评估、中介服务等工作,为提升城市居民的居住水平,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行使管理全市房屋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延吉市实际,拟定全市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承担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运行指导和相关审核;负责全市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房建设的审批。
(三)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的行政管理。确认房屋权属,办理各类房屋权属登记,编制房屋门牌,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协助法院办理扣押、冻结房屋手续。
(四)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的行政管理,培育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审批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核定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负责中介机构、房地产二、三级交易市场、租赁市场、房地产抵押、房屋测绘、房地产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城区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负责全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测算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审查拆迁审批项目,审批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裁决拆迁纠纷,负责城镇房屋拆迁单位的资质初审,对拆迁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拆迁活动。
(六)负责全市物业行业的行政管理。研究制订全市物业管理的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初审、企业等级评定、物业小区达标审批以及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全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的审核报批,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参与新老住宅区开发整治方案的论证、验收工作。
(七)负责城市房屋的结构安全鉴定和危险房屋的鉴定工作。
(八)负责全市房屋档案的管理工作,推动房屋档案管理信息化。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该志愿团体的联络人是朴永春,联络团体是延吉市志愿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