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分区
4.1 工程建设区域
4.2 类型区划分
5 沿海防护林体系构成与配置
5.1 沿海防护林体系构成
5.2 沿海防护林体系类型
5.3 沿海防护林体系功能配置
6 造林树种选择
6.1 树种选择原则
6.2 各类型区的主要造林树种
7 沿海防护林营造
本书为我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和管理提供借鉴和参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局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管理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景伟、乔勇进、王福祥、李冰、曾宪芷、李传荣、王卫东、王月海。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负责解释。
沿海防护林在防风固沙,保持水土,保护农田、村庄免受或减轻台风造成的损失,调节气候,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还为沿海居民提供用材、薪炭和经济林果等。
这个是沿海的防护林。
三北防护林从新疆到黑龙江的风沙危害区营造防风固沙林1亿多亩,使20%的沙漠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沙漠化土地扩展速度由20世纪80年代的2100平方公里下降到1700平方公里。辽宁、吉林、黑龙江、北京、天...
在总结和分析国内外的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和生产经验基础上,扼要提出了沿海防护林体系类型区划分、配置与布局、树种选择、营造技术等技术规范和要点,为我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和管理提供借鉴和参考。
沿海防护林作为当前国家林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其对沿海城市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鉴于此,推动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就显得更为重要。
沿海防护林体系是沿盐大路海岸线修建的防护林。
沿海防护林体系我国北起辽宁省鸭绿江[1,南广壮族自治区北仑河口的大陆海岸线防护林体系。全长18000公里,跨及热带、亚热带、暖温带3个气候带。这一地区10个省、市、自治区的180个县市,总面积约2460万公顷,是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沿海地区缺杯少闭,多台风,风沙肆虐、旱涝灾害频繁,毎年平均遭受9次台风袭击。近30多年来,沿海军民营造起8000多公里防护林带,折合为426多万公顷,在漫长的海岸线上形成了一段段绿色屏障。其主要特点是,把海岸防护林带建设和平原农田林冈、山丘成片造林结合起来,因地制宜营造了防护林、薪炎林、用材林和经济林木。但是发展很不平衡,尚未形成整的海防林体系,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很脆弱。沿海地区还有466多万公顷宜林荒滩荒山尚未绿化,不少地方水:流失严重,6000公里的沙质海岸上还有不少风口,许多跑方群众用材、烧柴奇缺,严重影响到沿海地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因此,要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先易后难的顶则和多树种、多林种、多层次、多功能的需要,采用带、网、片结合,乔、灌、草结合,加快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 2100433B
工程北起中国辽宁省的鸭绿江口,南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北仓河口,全长1.8万千米,贯穿11个省(市、区)有海岸线的195个县。中国沿海海岸类型有基岩海岸、沙质海岸和淤泥质海岸,纵跨温带、暖温带、亚热带、热带几个不同气候带,处于海陆交替、气候突变地带,生态环境脆弱,易受台风、暴雨、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危害。为提高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生态环境,1987年中国政府决定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规划分两期工程:一期工程(1988~2000)造林249万公顷,其中荒山荒地造林183万公顷,农田林网造林31万公顷,各类防护林带造林3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增加到34.8%;二期工程(2001~2010)规划造林10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39.1%,届时沿海地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一期工程已经完成,1.8万千米海岸基干林带已基本合龙,沿海平原县初步实现了农田林网化,沿海山区县绿化了荒山。2001年,国家林业局把二期工程整合到林业六大工程(即天然保护林工程、“三北”和长江中下游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建设工程、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工程)的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中。
根据特定的防护目的,防护林在配置和经营措施上各有特点,可区分为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草原牧场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沿海防护林等林种。
在一定的自然地理区域或一个范围内,依据地形条件,土地利用状况,主要自然灾害和人们生产活动情况,在当地发展生产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田边、道路、水利设施和居民点四旁植树,与速生丰产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各林种的布局配合,合理规划配置并形成防护林的综合体,即称为防护林体系。这一体系的各个组成林种在配置和布局上要相互协调,在林分的形式上可以林带、片林、林网相结合,乔木、灌木、种草相结合。各个林种要相互补充与完善,使防护林体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发挥最佳的经济效益。对于特定的自然地理区域,因为影响当地生产、生活的主要自然灾害多是明显的(如水土流失、风沙,干旱风等),所以为此规划的防护林体系多以某一林种为主体。如水土流失地区以水土保持林为主体;在风沙地区,以农田防护林为主体,结合其他林种,构成当地的防护林体系。为了提高防护林体系的总体效益,在规划配置上要考虑以最小的林业占地面积发挥最大的防护效益因此,应确定合理的防护林覆被率。一般在平原农地或草原牧场,覆被率为5%~10%为宜;在山地丘陵区,一般不宜小于30%。而且,要注意防护林体系内各个林种空间分布上的均匀、合理性;在防护林林分树种组成结构上,除了考虑各组成树种生物学的稳定性外,应发挥其最大的防风、固沙、保持水土和调节径流的作用,同时,也应考虑当地立地条件(指影响林木生长的气候、地形、地质、土壤、植被等环境条件的总称)和适生植物的种类。中国在“三北”防护林工程的树种组成配置上明确提出草类、灌木、乔木相结合的原则。一些环境条件较好的农区、沿海地区或具有灌溉条件的地区,防护林体系的树种组成和经营有向多层次、多形式、多目标发展的趋势,以便充分地利用土地等自然资源,不断提高生产力。如强调农林混作,泡桐与粮食作物间作和多种经济作物的混作,以及同牧草栽培结合等。这种立体林业的防护林体系,既可发挥植物群体相互依存,克服不良条件的影响,提高其防护效益,又可充分发挥土地生产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