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定资产计价是指正确地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不仅是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需要,也关系到企业的收入与费用是否配比,经营成果的核算是否真实。固定资产的计价包括计价方法和价值构成两方面。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取决于不同的计价目的,也就是说,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合理,其主要的衡量标志是看所采用的计价方法是否达到了计价的目的,计价的目的不同,所采用的方法也就不同。
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原始成本计价。原始成本也称为历史成本或原始购置成本等。它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支出。企业新购建固定资产的计价、确定计提折旧费的依据等均采用这种计价方法。其主要是因为它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也就是说,按这种计价方法确定的价值,均是实际发生并有支付凭据的支出。正是由于这种计价方法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的特点,它成为固定资产的基本计价标准。
定额计价清单计价都一样
日本固定资产折旧一、折旧的三个要素:原始成本、使用年限、残余价值。二、折旧费的计算方法:企业卡原则规定了以下四种折旧计算方法。(一)定额法定额法是按照各期平均等额计提折旧费用的方法。对有形固定资产的减...
据我了解,其实固定资产是有特定的三个认定条件的噢,从2006年开始就有相关的规定颁布,不过最近几年也有更新和修改,给你说一下最新的改变吧。 第一,新准则取消了以前单位金额在2000以上的规定,但是新...
在日常工作中,当建设方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除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一般都属于固定资产核算范围。按会计准则先进人“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完工符合固定资产条件时,再将“在建工程”转人“固定资产”科目。由于现行会计准则对“在建工程”核算中明细科目分类没有做具体规定,所以会计对发生的费用按明细归类时,往往按个人主观理解去分类,没有一个固定标准,造成企业间没有可比性。
原始价值也称历史成本、原始成本,它是指企业为取得某项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全部价款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采用原始价值计价的主要优点在于原始价值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同时,原始价值可以如实反映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是企业计提折旧的依据。因此,原始价值是固定资产的基本计价标准,我国对固定资产的计价采用这种计价方法。
这种计价方法的缺点在于,在经济环境和社会物价水平发生变化时,由于货币时间价值的作用和物价水平变动的影响,使原始价值与现时价值之间会产生差异,原始价值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为了弥补这种计价方法的缺陷,企业可以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公布固定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
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登记入账后,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企业不得任意变动、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如产权变动、股份制改造时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重估。
②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③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④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⑤发现原固定资产价值有误。
重置完全价值也称现时重置成本,它是指在当前的生产技术条件下重新购建同样的固定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支出。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现时价值,因此,有人主张以重置完全价值代替原始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计价依据。但是这种方法缺乏可验证性,具体操作也比较复杂,一般在无法取得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需要对报表进行补充说明时采用。如发现盘盈固定资产时,可以用重置完全价值入账。但在这种情况下,重置完全价值一经入账,即成为该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净值也称折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可以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固定资产尚未磨损的现有价值和固定资产实际占用的资金数额。将净值与原始价值相比,可反映企业当前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在传统的会计实务中,折旧是固定资产成本摊销的基本形式。因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取得日的初始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后的剩余价值,即尚未摊销的固定资产的获取成本。不同于存货和短期投资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一般都不考虑市价变动的影响。人们根据持续经营的基本会计假设,认为固定资产是供生产与销售过程中长期使用的,并不需要在短期内出售变现,所以过去总是坚持以历史成本(原始获取成本)为计价基础。
对租入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不构成固定资产价值,其会计处理与自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无区别。
对租入固定资产实施改良,因有助于提高固定资产的效用和功能,应当另外确认为一项资产。租入的固定资产所有权不属于企业,不应增加租入固定资产的价值而作为其他资产处理。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大修理支出应当在租赁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1、实行新准则后,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核算发生了变化。旧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盘盈在批准转销前通常是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批准转销后则从该科目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按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固定资产盘盈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作为以前期间的会计差错,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更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规定,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漏报或错报: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前期财务报告批 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企业在盘盈固定资产时,首先应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根据确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将两者的差额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次再计算应纳的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接着补提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最后调整利润分配,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固定资产盘亏
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