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城乡规划、城乡勘察测量和城乡规划设计、城市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城市桥梁、城市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市容综合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城市路灯与城市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我市有关地方性实施细则及规范性文件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研究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组织编制我市城市、城镇、工业园区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园林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编制城市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城市桥梁、城市道路及其配套设施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牵头组织编制或协调城市各专项规划,负责审核上报镇域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和中心镇总体规划,参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三)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对建设项目提出用地规划选址意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建筑设计要点、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红线三线图。
(四)负责对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报建提出设计要点,审核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核发各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五)组织编制本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批规划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的设置,核发《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许可证》,并实行跟踪管理,负责城市景观环境(包括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城市灯光及其他构筑物等)的规划管理。
(六)负责组织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桥梁、隧道、涵洞、城市道路及其配套设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档案管理,做好相关科学技术、科技情报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市政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负责城市绿化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区绿化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八)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服务质量,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区城市垃圾处理的收费标准。
(九)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公共景观照明的监督管理及城市照明的节能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区城市道路照明及公共景观照明管理和养护工作。
(十)负责城乡规划和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城乡规划和市政建设的各种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制止、纠正或撤销违反城乡规划和城市综合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章搭建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城市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协助领导综合情况,做好决策助理,以及掌握情况、督促催办、反馈信息。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退休人员服务、工青妇和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组织日常业务、党的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政治理论、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财务股
贯彻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纪律,管理好局的经费使用;报销各种费用开支,做好年度、季度、月度的预结算、制订凭证及记帐工作,准时报送相关财务报表;做好报建项目的费用核算和各项费用的收取工作以及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监督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本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计划。
(四)规划管理股
组织或协助编制城市、镇、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做好市区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发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确定建设用地性质、位置、界线,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市区用地性质变更审批管理;负责建设项目规划红线管理;并根据土地使用证明,负责受理审核市区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红线用地申请,发出规划设计要点,核发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图;负责规划方案送审管理;受理市区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方案的审查、复核(会审项目准备方案初步审查初步意见)及送审管理,发出规划方案审查意见;负责市政和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受理市区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的市政和管线工程规划申请,确定道路红线和各管线工程路径;负责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做好受理市区规划区范围内临时用地的申请,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做好村镇规划管理指导、技术服务工作和审核各建制镇的有关规划方案。
(五)报建管理股
负责受理各项目建筑设计要点申请,并根据规划设计要点提出各项建设工程具体设计要求,核发建筑红线图;负责建设工程设计及室外环境设计方案送审管理;做好受理市区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建筑方案审查,对建设项目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组织建筑方案上报规委会审批,并发出建设工程的建筑方案批复意见;负责建、构筑物和市政工程及管线工程报建管理,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市区建筑物放线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景观照明报批管理;负责户外广告牌(箱)及宣传栏设置、门面装修工程及相关灯光夜景效果的报批管理;负责建、构筑物使用功能转变的报批管理,做好受理建筑物改变使用功能的审批工作;负责建、构筑物和市政工程及管线工程的验线管理;做好受理建设工程及市政工程和管线工程验线申请并办理,负责建设工程及市政工程和管线工程补图工作;负责临时建筑的报建管理;做好受理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经批准在临时用地上的临时建筑申请,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做好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核发《英德市市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督促建设单位送交竣工档案。
(六)市政管理股
负责受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市政设施规划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负责受理全市市政工程和管线工程的建设申请,提出规划设计要点,核发管线路径红线,并发出施工图报建的审查意见;负责组织市政工程的施工管理,对各项市政工程进行质量跟踪及竣工验收;负责总体规划路网的标高控制,参与确定建设用地标高;按照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要求,负责对市区道路网络进行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送审工作;负责拟订市区市政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及单项工程的预结算审查及送审工作;参与各建设小区建设工程的市政设施验收。
(七)公共事业管理股
负责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城市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监督、指导、检查城市绿化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及公共景观照明的监督管理工作,城市道路照明和公共景观照明设计安装事项的审批手续和监督工作;监督、指导市区城市道路照明及公共景观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负责监督、指导、检查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垃圾的经营服务单位进行核准;负责市政工程设施及其它公共设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道路的挖掘审批、验收和跟踪管理工作。
(八)城市综合管理股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行政执法指导和对违法、违章案件的调查、定性、查处和监督,以及对他人违法、违章建设投诉、举报的处置和效能监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城市管理监察、城市的综合管理和综合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负责中心城市规划范围内建设工程及市政工程的规划检查工作,并受理违章建设的处理。
(九)档案室
负责接收、搜集和保管城建档案资料,并进行科学管理,提供利用;负责市规划区范围内报建工程、市政工程档案的管理、分类、编目、统计和装订存档;建立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对各镇规划市政所城建档案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城建档案工作经验交流活动。
市规划和城市综合管理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后所需编制另文核定。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1名。
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日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及法律事务等。其主要职责包括:1、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公司日常办公及有关活动安排,向公司领导和各部门提供后勤保障,为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做好服务;2、督促检查公司有关...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承担全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
2009年12月22日,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84号),设立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为市政府直...
根据《印发英德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英发〔2010〕31号)精神,英德市规划和城市综合管理局 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如下:
一、改革内容
(一)保留单位。
1、保留英德市规划勘测设计室,正股级,公益三类。主要任务:承担着组织编制我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园林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编制城市市政及其配套设施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小区的详细规划设计任务;配合英德市规划和城市综合管理局做好建设用地和建筑物的红线、坐标图的绘制工作,放线定位提供依据,做好建设工程建筑要点及建设工程公示工作。核定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自理。
2、保留英德市规划市政测量队,正股级,公益三类。主要任务:承担着负责市区的地形地貌测量工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及其它公共建设提供准确的设计数据,市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红线的放、验线,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等公益性放线工作。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2名。经费自理。
(二)撤销的单位。
撤销英德市规划市政局大站分局,其人员分流到英城街道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大站镇规划建设管理所。
二、其他事项
英德市茶果示范场、英德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英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英德市园林局和英德市路灯管理所分类改革方案另行确定。
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公司办公室对内、对外发函、申请、通知等文件的起草、 邮寄、签收; 2、负责收集招投标信息; 3、负责公司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及执行监督;每月 25日前报上月公司员工出勤数据交综合财务部; 4、保管工程印章,对工程盖章登记,并登记留存备案; 5、负责公司工程材料、办公用品的采购; 6、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7、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8、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料技术部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工程往来文件、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图 纸与设计变更资料等; 2、熟练操作 CAD,熟悉施工图,完成在建项目内业资料整理工 作; 3、及时处理工程往来的报告、函件,并按工程项目与类别进行 整理归档、列清目录;对资料、文件往来做好编号登记,经项 目经理阅批后归档; 4、收集、归档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标准、文件、建筑材料与设备 等资料;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系统地阐述了城市灾害和城市综合规划的范畴、规划设计的原则和方法,以及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管理。主要内容分为5章叙述,包括绪论、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与相关专项防灾规划的关系、城市综合防灾总体规划、城市综合防灾详细规划、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管理。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后所需编制另文核定。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城市灾害
第二节 城市防灾
第三节 城市综合防灾
第四节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第五节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的相关理论与实践
第二章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与相关专项防灾规划的关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与城市主要专项灾规划的关系
第三节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与其他灾害防治规划的关系
第四节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关系
第五节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与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关系
第三章 城市综合防灾总体规划
第四章 城市综合防灾详细规划
第五章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