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用电安全导则 | 外文名 | General Guide for Safety of Electric Us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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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号;20151799-T-469
制修订:修订
项目周期:24个月
下达日期:2015-08-18
全部代替标准:GB/T 13869-2008
标准类别: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K09
国际标准分类号:29.020
归口单位: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100433B
用电常识:l、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总电源。2、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3、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4、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
1.怎样安全用电 夏季的酷热使人难耐,空调、电风扇也都转了起来。因为使用这些电器而造成的火灾、触电事故每年都有发生,怎样既安全又科学地用电,是每个家庭必须注意的大事。首先,要考虑电能表和低压线路的承...
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安监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 家庭一般人员使用电器应学会: 一、学会看安全用电标志 明确统一的标志是保证用电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统计表明,不少电气事故完全是由于标志不...
用电安全导则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安全管理网 字体大小 : 小 中 大 文号: GB/T 13869-92 颁布单位: 颁布日期: 1994-11-24 生 效日期: 失效日期: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电安全的基本原则; 用电安全的基本要求以及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安全要求, 其目的是为人身和财产提供安全保障。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 1000V 及以下、 直流 1500V 以下的各类电气装置在 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个操作、使用、检查和维护过程。 2 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2.1 用电 eletric user 电气装置在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个操作、使用、检查和维护过程。 2.2 电气装置 electric installation 一定的空间或场所中若干互相连接的电气设备的组合。 3 用电安全的基本原则 3.1 直接接触防护应采用
用电安全导则 GB/T 13869-2008 General guide for safety of electric user 目 次 前言 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用电安全的基本原则 5用电产品的设计制造与选择 6用电产品的安装与使用 7用电产品的维修 8特殊场所用电安全的一般原则 9用电的电磁兼容性 (EMC) 10用电安全的管理 本标准代替 GB/T13869-1992 《用电安全导则》 。 本标准与 GB/T13869-1992 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增加了“目次” ; ——增加了“前言” ; ——增加了“引言” ; ——增加了第 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第 3章:术语和定义; ——将“电气装置”均修改为“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 ; ——删除了 GB/T13869-1992 中的附录 A; ——修改、 补充和增加了部分新的要求, 按
一、用电安全基础知识
二、企业用电安全
三、电工作业安全
四、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安全
五、静电和雷电
六、家庭用电安全
七、触电急救2100433B
备时,要有一定的联系制用电安全措施主要分为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两种。组织措施指用电人员在进行操作、检修、试验电工设度、监护制度、操作制度以及工作许可证、技术培训等,要制定用电安全规程。
技术措施主要包括:①对建筑物和电工设备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例如电工设备的接地、保护接零;带电导体的遮拦、挂安全色标等。②对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例如,在不停电情况下进行工作时,须使用安全工具,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和保证人体不触电的安全电压。③对高压电设备及附近的工作人员采取的保护措施。例如采用接地、屏蔽等措施,防止静电感应和高压电场对人体的影响。④对生产中的各种设备产生的静电的防护措施(见静电防护)。
安全规程 又称安全法规。是电气设计、安装、运行和检修人员必须共同遵循的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是各电业单位和用电单位制订各自安全规程的依据。各单位在上述两个规程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特点增加相应内容。
安全规程内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组织措施。
【学员问题】用电安全的基本要求?
【解答】1、用电单位除以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用电安全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2、用电单位应对使用者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3、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认其已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具有认可。
4、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其符合相应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
5、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使用可能出现的危险
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6、用电单位或个人应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装置或延长电气线路。不得擅自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不得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7、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8、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9、使用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10、软电缆或软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11、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12、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
13、在儿童活动的场所,不应使用低位置插座,否则采取防护措施。
14、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15、溶室、蒸汽房、游泳池等潮湿场所内不应使用可移动的插座。
16、在使用移动式的I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17、正常使用时会产生飞溅火花、灼热飞屑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用电设备,应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相应的密闭、隔离措施。
18、手提式和局部照明灯具应选用安全电压或双重绝缘结构。在使用螺口灯头时,灯头螺纹端应接至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19、电炉、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应选用专用的连接器,应放置在隔热底座上。
20、临时用电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限期拆除。
21、用电设备在暂停或停止使用、发生故障或遇突然停电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22、当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的溶体熔断后,应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确认电气装置已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应任意改变熔断器的熔体规格或用其他导线代替。
23、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24、禁止擅自设备电网、电围栏或用电具捕鱼。
25、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26、禁止利用大地作工作中性线。
27、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28、用电单位的自备发电装置应采取与供电电网隔离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电网。
29、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使触电人员与带电部分脱离,并立即进行急救。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其他人员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30、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采用专用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