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监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承担中心城市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政、园林、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气、供热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中心城市的建设工作。
(二)指导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秩序的责任。承担全市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建议。
(三)指导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廉租房资金安排。
(四)指导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制定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五)指导规范和监督全市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权属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房地产市场执法监管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房屋登记工作;提出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六)指导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市级标准,执行全省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执行全省建设项目可行性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执行全省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监督国家和省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全市工程造价信息。
(七)指导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责任。执行国家、省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依法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市场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市直管建设项目的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建筑企业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八)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建设有关工作;承担中心城市有关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工作;制定园林绿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绿线管理办法;并拟订全市园林绿化建设方面政策、制度。
(九)指导各县(市、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工作。承担中心城市的燃气、热力、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市政设施、供排水、城市建设档案、城市公共管线等有关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城乡建设的政策;指导全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有关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燃气设施有关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燃气设施建设;负责全市城镇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城镇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参与城镇防洪的有关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执行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执行全省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执行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承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执行全省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依法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全市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二)指导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执行国家、省建筑节能标准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市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进城镇减排工作;组织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十三)承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省际、市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中心城市及各县(市、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市政、园林、垃圾、污水、节能等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责任。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住建局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指导全市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对全市城市设计建设的监督指导,指导全市开展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指导全市推进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指导全市建筑业建造方式和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动建筑业做强做大。完善行业诚信体系,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综合办公室
职责:完成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信访和机关文书档案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负责制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督察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局机关的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财务科
职责:负责局机关财政预、决算及财务收支计划、使用情况;负责制定城市基础项目计划;负责管理行业统计综合报表、资金拨付和结算工作;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经济指标的考核工作;负责中心城市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所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预、决算等工作;负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劳资工作;承担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导习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配合有关科室搞好全市建设队伍各类人员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建设系统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的制定、考核、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作。
政策法规科
职责:负责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撤销、废止、备案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系统的普法、行政复议、行政申诉、应诉和赔偿的有关工作;组织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考评工作,颁发证件、销缴证件;负责全局经济合同审核和备案工作。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负责行政审批资料的管理和归档;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房地产管理科
职责:拟订全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综合配套政策;管理全市城市房屋征收、房屋交易、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和保障性住房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房地产市场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屋中介备案管理;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城乡建设科
职责:拟订全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制度;指导全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市政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有关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燃气设施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燃气设施建设;参与全市大中型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新建的城市道路、供热、供气、供水、排水、桥梁建设及地面附属配套设施和地下管网配套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市政公用企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与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绿化建设有关工作;承担中心城市新建道路的园林绿化及独立较大的新建公园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制定有关园林绿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村镇建设技术服务和标准设计、通用设计推广工作;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镇建设试点等工作;指导全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管理有关工作。
建筑业市场监管科
职责: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秩序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全省工程建设、建筑业发展和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全市工程建设市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市级各类工程建设定额标准和工程造价、计价的实施;组织发布全市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制定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建筑市场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市直管建设项目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担保管理、劳动保险等有关工作;负责认定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报建等各项招投标类备案;具体负责市管和市管以上单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负责各县(市、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负责监理企业和监理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工程监理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等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的认证工作;负责全市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对建筑企业一线操作工人专业技术进行培训、鉴定和发证工作。负责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全市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负责全市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备案;负责施工现场综合评
价、工程质量、劳动安全检查;指导和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劳动安全工作;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负责受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中心城市施工许可证管理工作。
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职责:指导全市建筑节能的推广使用、城镇减排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勘察设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指导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检测、认定和推广应用;指导新型墙体材料革新、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执行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党组书记、局长:陈汪利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法规、政策;制定城乡建设行业发展那规划,拟订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2021年10月,被拟表彰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山西省运城市升航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经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服务企业,专业销售速凝剂,母料,锚固剂等建材。公司厂址建于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金井乡洗马村南1.6KM,北临乡村马路,其他方向均临农田。东距运城市区25公里,东北距金井乡3公里,北距运风高速公路1公里,交通便利,公司性质为股份制民营企业。 公司生产的速凝剂目前广泛用于国防,煤炭,铁路,水电,地质的地下隧道工程及井下巷道中的支护工程等。
运城市升航建材有限公司,专业销售速凝剂,母料,锚固剂等建材。公司生产的速凝剂目前广泛用于国防,煤炭,铁路,水电,地质的地下隧道工程及井下巷道中的支护工程等。
本公司拥有国内最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全电子流程,被电力部门、化工部批准为定点生产单位,并荣获山西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质量信得过产品称号。我们始终贯彻“以诚取信,开拓进取,追求卓越,勇闯一流”的企业精神,并诚挚的期盼新老客户的精诚合作,共创明天的辉煌!
2021年6月,中共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被授予山西省“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