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盐城市区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 外文名 | QualitystandardofmaintenanceandmanagementofurbangreeninginYanch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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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盐城市 | 内 容 | 绿化养护 |
类 型 | 质量标准 | 质量等级 | 一级 |
1、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长习性,修剪基本合理,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基本均匀,树干基本通直。
2、树木养护穴、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基本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基本清洁。
3、行道树无缺株,无死树、无明显枯枝。
4、树木无明显病虫害严重症状,病虫危害能有效控制,无药害。
5、无明显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无悬挂物等现象。
6、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0%以上,保存率达98%以上。
7、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无明显断垄,无严重病虫害症状。
8、草坪生长旺盛、常绿。无杂草丛生,定期修剪,草高控制在8-10cm左右,无明显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枯黄面控制在2%以内。
9、花坛、花带定期更新,花大叶绿,及时摘除残花败叶。
1、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长习性,修剪基本合理,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基本均匀,树干较通直。
2、树木养护穴、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较清洁。
3、树木基本无明显病虫害严重症状,病虫害能有效控制,无药害。
4、基本无明显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无悬挂物等现象。
5、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85%以上,保存率达95%以上。2100433B
1、树木生长旺盛、健壮,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树形整齐优美,骨架均匀,树干通直。
2、树木养护穴、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清洁卫生。
3、行道树无缺株,无死树、枯枝。
4、树木基本无病虫害明显症状,病虫危害能有效控制,无药害。
5、无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乱堆乱放的现象。
6、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达98%以上。
7、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断垄,无明显病虫害症状。
8、草坪生长旺盛,保持青绿、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8cm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枯黄面控制在1.5%以内。
9、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健壮,花大艳丽,整齐有序,花期一致,开花整齐、均匀。
都是按平方米算的嘛 楼上的比较清楚啦 养护标准没有这些价钱算法 都是工作经验和行规了
首先要确定你是去林业厅机关还是下属事业单位。分开说林业厅机关:一般各省林业厅机关都有公室、造林、绿化、资源、产业、计财、科技、法规、野保、森林公安等处(室),总的来说,造林、产业、资源、公安等处(室)...
1、草地的养护管理草坪养护质量标准是: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少于270d,暖季型草不少于180d。草坪植物的修剪次数依不...
.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第三章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等级划分原则 根据园林绿化所处的位置重要程度及植物的种类将养护管理由高到低分为一级 养护、二级养护和三级养护 3种等级。 城市一类道路、风景名胜区的绿化(包括植物和设施)、重要旅游点、造型植物 及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划为一级养护; 城市二三类道路、 旅游点绿化(包括植物 和设施)的养护管理划为二级养护;偏远地方、地段的绿化养护划为三级养护。 二、各类绿地、树木、花卉、草坪养护管理均应遵循以下原则 : 1、符合植物的生长习性。 2、符合不同类型绿地的功能和景观要求。 3、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三、一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到位,达到黄土不裸露。 1、乔木 (1)生长健壮,树冠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整型树木造型美观。 (2)落叶树树叶大而肥厚,针叶树针叶健壮,一般条件下无黄叶、
第三章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等级划分原则 根据园林绿化所处的位置重要程度及植物的种类将养护管理由高到低分为一级 养护、二级养护和三级养护 3种等级。 城市一类道路、风景名胜区的绿化(包括植物和设施)、重要旅游点、造型植物 及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划为一级养护; 城市二三类道路、 旅游点绿化(包括植物 和设施)的养护管理划为二级养护;偏远地方、地段的绿化养护划为三级养护。 二、各类绿地、树木、花卉、草坪养护管理均应遵循以下原则 : 1、符合植物的生长习性。 2、符合不同类型绿地的功能和景观要求。 3、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三、一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到位,达到黄土不裸露。 1、乔木 (1)生长健壮,树冠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整型树木造型美观。 (2)落叶树树叶大而肥厚,针叶树针叶健壮,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 叶上无虫粪、虫网;病斑及被啃食叶
第一条 为确保我县公路养护质量,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根据《西充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参照交通部《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JTJ07 5—94),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县国、省、县、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工作。检查考核按照“明确职责、分级考核、奖优罚劣”的原则执行。
第三条 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路基养护
1.道路基础、边坡、护肩、构造物等完整、稳固,无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危石、塌方、杂草和树丛;
2.排水沟、截水沟排水畅通,无淤塞、无漫水;
3.桥洞、涵洞过水通畅,无堵塞、无垃圾和废弃物。
(二)路面养护
1.路面无坑凼、无车槽、无隆起、无积水,道路平整顺适;
2.路面无抛洒物、堆积物、飞石及其它障碍物,路容整洁。
(三)安全及附属设施维护
1.公路构造物、招呼站、标志标牌、警示桩、防护栏等设施完好、齐备;
2.道路基础、边坡、桥梁、涵洞、等无重大危险情况,道路安全。
(四)路政管理
1.无超限超载车辆、铁脚车、手扶防滑轮上路行驶;
2.无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打场晒粮、占道停车、私挖乱种、开沟挖渠、毁坏路肩与边沟等现象;
3.行道树修剪、粉刷美观、大方,无被盗伐情况发生。
(五)灾毁抢修
及时清除单位小于5立方米的塌方、泥石流等,并及时上报单体超过5立方米的灾毁情况 。
第四条 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标准:县道和乡道养护人员,每周上路实施全面彻底日常养护管理的工作日不得少于5天,村道每周上路实施全面日常养护管理次数不得低于1次,并做好养护管理记录。
第五条 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分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和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其中养护管理综合考核由“养护质量评定”和“养护管理”组成。
第六条 公路的养护质量检查分为月检、季度检查和年终检查三种方式。月检由各管养单位进行自查;季度检查与年终检查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路管理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各管辖道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分道路、桥涵、附属设施、绿化及日常巡查情况五个项目,实行百分制养护缺陷扣减法,检查评定方法详见《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表》(附件3)。
第七条 公路养护管理的考核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村道养护管理的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考核分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年度综合考核按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分值各占50%进行。考核标准及方法详见《公路养护管理综合考核表》(附件4)。
第八条 公路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定。考核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80分(含80分)至90分的为“良”;70分(含70分)至80分的为“中”;70分以下的为“差”。
第九条 半年与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作为拨付养护资金和参与全县年度考核等次奖励的重要依据。养护经费的拨付采取每半年一次的支付方法,拨付标准方法如下:
养护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的全额拨付养护经费;考核结果为良的拨付养护经费的90%;考核结果为中的对责任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按管养里程300元/公里扣减养护经费;考核结果为差的停拨养护经费,取消管养人员资格并通报批评。
第十条 在养护管理年度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开展公路养护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对于评选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励资金从扣减的养护经费中列支;对养护不力、管理不善和社会不良反映大的乡(镇)及有关管养单位,扣减或停拨养护经费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100433B
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从标准的适用范围和领域来看,主要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等。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以及其它国际组织所制定的标准。
其中ISO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它成立于1947年,到2002年它已有117 个成员,包括117个国家和地区。ISO现已制订10300多个标准,主要涉及各个行业各种产品的技术规范。IEC也是比较大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它主要负责电工、电子领域的标准化活动。
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1988年,我国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1987年发布的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等国际标准仿效采用为我国国家标准,编号为GB/T10300系列.它在编写格式、技术内容上与国际标准有较大的差别。
从1993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等同采用ISO9000系列标准,编号为:GB/T19000-ISO9000系列,其技术内容和编写方法与ISO9000系列相同,使产品质量标准与国际同轨,以利于适应“复关”形势。我国的国家标准是采用等同于现行的ISO9000:2000标准,编号为GB/T19000-2000系列。
行业标准又称为部颁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当某些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则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主要是针对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而产生的。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只能在企业内部适用。
规定产品质量特性应达到的技术要求,称为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是产品生产、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
产品质量特性一般以定量表示,例如强度、硬度、化学成分等;对于难以直接定量表示的,如舒适、灵敏、操作方便等,则通过产品和零部件的试验研究,确定若干技术参数,以间接定量反映产品质量特性。
审计质量标准包括审计工作质量标准和审计项目质量标准。
1、审计工作质量标准是衡量审计组织工作总效果的尺度,主要从维护国家财经法纪,帮助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发挥审计宏观调控作用角度提出要求。
2、审计项目质量标准,是对审计项目质量的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计划质量标准。包括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依据、内容及编制程序的规范。
2)审计通知书的质量标准。包括审计通知书内容要求、发送时间及程序规范要求。
3)审计工作方案质量标准。包括方案的内容组合、编制、审定要求。
4)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标准。包括底稿的编制依据、应具备的内容、书写规范等。
5)审计取证的质量标准。包括审计证据的收集、整理、取舍的作业规范。
6)审计报告的质量标准。包括审计报告的结构、内容及审签要求等。
7)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处理决定质量标准。包括审计结论和决定与审计报告的关系,及其应具备的内容、发送程序等规范。
8)审计档案质量标准。包括审计项目档案的立卷要求、立卷原则、立卷办法及保管利用方面的规范。
9)审计回访质量标准、复审及申诉案件质量标准等。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