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永城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 | 编制单位 |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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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面积 | 2065平方公里 [1] | 规划区面积 | 413.31平方公里 |
中心城区面积 | 83.90平方公里 | 市域人口规模 | 173万人(2030年) [1] |
城区人口规模 | 80万人(2030年) [1] | 目 标 | 豫鲁苏皖区域性中心城市 [1] |
预测2020年市域户籍人口162万人,2025年市域户籍人口168万人,2030年市域户籍人口173万人。
预测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52万人,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80万人,人口峰值约为98-112万。
预测永城中心城区建设用地:2020年达到54.32平方公里;2030年达到83.90平方公里。预测远景规模约103-118平方公里。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按照人均105平方米控制。
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永城市作为河南省东部的门户城市,是河南省域城镇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节点。规划期内应抓住政策机遇和交通条件的提升,构建区域合作网络,充分发挥资源和交通优势,挖掘人文资源,将永城建设成汉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特色鲜明、产业结构完善、城镇风貌秀美的豫东门户,建设成为豫皖苏鲁四省交界地区重要的区域性能源商贸城市和沟通中东部的桥梁。
城市性质
永城的城市性质为:国家能源基地,生态宜居之城,豫鲁苏皖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本规划分为永城市域、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包括永城市全部行政辖区,总面积2065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以规划的城市三环路和市域为边界,北侧、西侧边界为北三环和西三环,东侧边界为东三环路和产业集聚区东片区(高庄片区),南侧边界为永登高速公路和市域界线,面积413.31平方公里。
东至东外环路和产业集聚区东片区,西至永芒路和西城区(老城区),北至规划北外环路,南至规划南外环路,局部地块与规划的南三环路相接,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3.90平方公里。(具体规模根据批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所以,城市总体规划是综合性的,涵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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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2015-2020年;中期:2020-2025年;远期:2025-2030年。
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以中心城区为主中心,形成“中心引领、轴线拓展,圈层辐射、点轴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具体包括:
“中心引领”:重点发展中心城区,加强城区辐射带动能力。
“轴线拓展”:依托从中心城区向外放射的交通干道为空间发展轴线,联系周边乡镇。
“圈层辐射”:根据各个乡镇距离中心城区的空间距离,形成近郊发展圈层和远郊发展圈层两个圈层结构;
“点轴发展”:依托空间发展轴线,带动轴线上的乡镇发展,形成点轴发展空间格局。
中心城区城市发展方向
“南北生长、统筹发展”
“南北生长”:确定城市向北发展为主要的发展方向,借助商务中心区的发展带动向北跨越311国道,继续向北伸展,根据发展需要确定向北拓展的规模和程度;产业集聚区继续向南拓展,规划期内拓展至济祁高速永城东出入口一线,远景可根据发展需要进一步向南拓展。
“统筹发展”:对开发价值和潜力较大的片区进行土地综合整治和利用,对不适宜建设的片区进行生态恢复及景观打造,推动永城整体城市形象的提升和城市功能的转型。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
“一体两翼、一环一带双轴”的总体布局结构。
“一体”:由东城区、北部拓展区、产业集聚区南片区三大片区组成的中心城区主体,形成南北向的城市发展带;
“两翼”:西翼——西城区文旅商贸片区、东翼——产业集聚区东片区;
“一环”:日月湖生态游憩环;
“一带”:沱河生态景观带;
“双轴”:中原路城市拓展轴、欧亚路城市联系轴。
永城市近期建设的重点是东城区淮海大道以北片区,未来几年内,东城区将结合商务中心区进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沱河南岸也将结合沱南新城的建设进行配套设施的完善。同时,永城产业集聚区南片区和东片区在各自的基础上继续发展,西城区逐步进行改造。
根据永城市人口发展的预测,至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发展到52万人。
根据近期建设项目以及城市新增人口,安排居住、公共设施等用地,新增城市建设用地约17.5平方公里,城市总建设用地达到54.32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4.47平方米。
市域道路交通网络
1、以永城市中心城区为核心,以芒山镇为次中心,构建以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高速铁路、货运铁路和水运为骨架的区域交通网络。
2、构建“三横一纵”的铁路网络:
三横:郑徐高铁、三宿铁路、车集至淮北专用线;
一纵:永城至涡阳青町站专用线。
3、加快实施“沱浍河通航工程”。
4、建设“两横两纵”的高速公路网络和“四横四纵”的公路网络:
(1)高速公路:两横:永登高速,连霍高速;两纵:济祁高速、永夏高速。
(2)国省道干线公路:四横:国道G311,省道S317、S320、S515;四纵:国道G343,省道S201、S202、S514。
中心城区交通网络
1、中心城区内部道路网
规划建设“二环五纵十横”的骨干道路网结构:
二环:城市外环路、城市三环路;
五纵:解放路、永芒路、芒砀路、中原路、科源大道五条南北向城市主干路;
十横:北干一路、北干二路、北环路、永兴街、光明路、沱河北路、沱河南路、中山街、永宿路、引河路等十条东西向城市主干路。
2、对外交通
(1)铁路交通规划
充分利用和联系芒山镇的永城北站,承担郑徐客运专线通过、到发,通过快速路、省道、县道等交通线路和城际铁路、BRT等公共交通线路,实现中心城区和永城北站及芒山镇的快速联系。
远景规划在产业集聚区南片区和东片区设置铁路货运站场,服务于南部业集聚区和物流基地,依托铁路货运功能,形成物资疏散中心。
(2)公路
本次规划通过外环路和三环路的设置,疏解城市过境交通,将国道、省道改线,近期沿外环路,远期沿三环路从城市外围绕行,减少过境交通队城市的干扰。规划延续现状城市道路格局,形成以方格网为主的道路结构。加强城市内外、组团间快速交通联系,作为城市道路网骨架。
(3)客运站场
规划4处对外公路客运枢纽,其中一处一级汽车客运站,为永城中心站;三处二级汽车客运站,分别为永城北站、永城南站和永城西城站。
(4)航运港口
依托大青沟改造成通航运河,北部与沱河连接,南部与浍河连接,建设标准为4级航道,通航能力为500吨级船舶。规划期内设置一处货运港口,位于老城区沱河与工业路交汇处,设置船闸及码头;远景规划一处货运港口,位于产业集聚区南片区,火车货运车站西侧,实现水陆联运。
城市远景用地主要包括环日月湖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和城市南北方向的拓展。在城市整体结构上,实现中心城区和芒山镇的对接,打造永芒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在对外交通联系上完成城市三环快速路的建设,并在城市南部郊区建设通用航空基地,实现多元化的交通出行方式。在产业发展上,实现煤矿采掘业、煤化工产业、旅游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农业等多产业并举的发展态势。在环境建设上,对周边的采空塌陷区,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形成较好的城市景观,结合用地条件布局生态居住、休闲观光、风景园艺等功能。最终城市形成以沱河为轴带,以日月湖为核心,以城市周边水系及自然景观为基底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型现代城市。
2030年永城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1276.41公顷,占总城市建设用地的15.21%;其中公园绿地629.45公顷,占总城市建设用地的7.5%;防护绿地610.30公顷,占总城市建设用地的7.27%。将永城建设成为生态健全、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生态园林城市。
公园绿地按“市级-区级-居住区级”三级划分,重点布置在滨湖、滨河地带,同时注重与各级服务中心相结合。
规划市级公园5个,包括沱河公园、古城公园、人民公园、文化公园、城北公园,每个公园规划面积5公顷以上。
规划区级公园7个,每个面积为3公顷以上,服务半径为800-1000米。
居住区级公园(包括街头绿地、小游园)应均衡分布,便于市民使用,服务半径以300-500米为宜。
规划郊野公园5个,均结合水系布局,分别为沱河郊野公园、日月湖郊野公园、还金湖郊野公园、汪楼沟生态休闲公园和韩沟生态农业观光公园。
城乡总体规划由永城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城乡总体规划审批和调整的法律程序。城乡总体规划经法定程序依法批准后,即成为城市规划建设的法律文件,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则按照法定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健全城乡规划委员会决策机制,应建立起城乡规划、发展改革、土地管理、建设管理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城乡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供应计划互为一体的城市发展调控体系。逐步完善城乡规划与建设的反馈机制,实现城市规划动态管理。
海南省总体规划纲要 (2015-2030) 一、目标愿景 战略目标: 将生态与发展作为“出发点”和“归属点”, 突 出海南“生态、经济特区、 国际旅游岛”三大优势, 把握“一带 一路、消费时代、创新发展”三大机遇, 确定战略总目标为: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国际旅游岛。 2030年,国际旅 游岛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范例。 战略定位:本次规划战略定位可概括为:“一点、两区、三 地”。“一点”即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点 ;“两区”即 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改革创新试验区 ;“三地”即世 界一流的海岛海洋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国家热带特色产业基 地、南海资源开发服务及海上救援基地。 二、总体布局 根据全省“一点两区三地”的战略定位, 结合海南岛屿省特 征、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现状发展基础,按照“严守生态底线、 优化经济布局、 促进陆海统筹”的空间发展思路,
1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2-2030 年)》 (2018 年修改)方案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 制办法》,按照省城乡规划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对《滁州 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2-2030 年)》进行局部修改。为增 强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度,促进广大市民参与规划、监督 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 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2-2030 年)( 2018 年修改)》方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公示时间 2018 年 8 月 15 日—9 月 15 日 二、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 0550-3069077 电子邮箱: czzhghk@163.com 2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2-2030 年)》 (2018 年修改)方案简介 一、修改背景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2-2030 年)
中共永城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受中共永城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永城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中共永城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中共永城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承担中共永城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中共永城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中共永城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1、与永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永城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永城市农业农村局加强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的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双方检疫结果互相认可,避免重复检验。
2、与永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火灾防治相关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2)永城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地震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永城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3)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必要时可以提请永城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与永城市城乡建设局(永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
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永城市城乡建设局(永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审批、监督检查涉及人民防空防护内容的地下空间工程,对不符合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予以处罚、督促整改。
4、与永城市水利局、永城市公安局等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
永城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永城市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5、与永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永城市民政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永城市行政区划图。
6、与永城市住房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执行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统计、监测;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永城市住房保障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房屋交易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交易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配合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房屋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市房屋转让管理工作;负责房屋面积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工作。
永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责任单位为永城市建委,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万吨,于2006年9月建成,完成投资700万元,该厂日处理污水8000吨,出水指标达到1级A标,通过了环保验收。
永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责任单位为永城市建委,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万吨,于2006年9月建成,完成投资700万元,该厂日处理污水8000吨,出水指标达到1级A标,通过了环保验收。
建设地址为: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中段雪枫河西侧2100433B